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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本溪市平山区辽河流域太子河支流细河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公告

公告-中标公示
辽宁
发布时间:2026-05-28
内容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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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溪市平山区辽河流域太子河支流细河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设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本溪市平山区辽河流域太子河支流细河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已由本溪市平山区发展和改革局以平发改发【2026】3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中央预算内资金和地方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80%和20%,招标人为本溪市平山区水利事务保障中心,招标代理机构为辽宁公诚咨询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工程范围为细河平山区玉林大桥至团结桥,治理河道长度14.48km。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河道清淤工程6672.9m2;生态护岸工程改造总长7418m,新建总长564m,生态步道工程新建总长10.3km;人工湿地工程新建拦砂截污生态堰1座,改建拦砂截污生态堰3座;人工潜流湿地9466m2;人工表流湿地8.48万m2;生态隔离带工程5000m2。;
2.2建设地点:本溪市平山区细河流域;
2.3招标范围:施工图设计及后续现场设计服务等;
2.4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注:划分多个标段,应说明是否允许兼投兼中。如不兼中,应在投标文件中说明中标优选顺序。)
2.5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行业设计规范和标准,并达到规范要求的各
阶段设计深度要求;
2.6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后 15 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工作;
2.7投标保证金:2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具备水利行业乙级(设计行业资质)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
3.2主要人员要求:
(1)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有水利相关专业中级(含)以上职称,且注册在本投标单位的正式员工;
(2)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3.3业绩要求:投标人近\年内(指______年___月~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完成过/正在实施\业绩;
3.4财务要求:供应商应具有健康良好的财务状况;
3.5信誉要求:
(1)未被省级及以上水利工程主管部门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的;
(2)未被责令停业的,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3)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未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
(6)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在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行为的;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其他:无。
4.投标人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水利工程投标活动的投标人未进入辽宁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数据库的,请登陆“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网”,“首页—公共资源一网交易登陆入口—水利工程交易系统—交易主体注册”,主体数据库信息录入操作方法详见《辽宁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数据库信息录入操作手册》( 操作手册下载网站:https://slt.ln.gov.cn/slt/zxpd/tzgg/2023011013315528876/index.shtml)”,及时办理入库手续。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开展全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数据库信息录入工作的通知》。其他交易平台项目按照各交易平台的要求执行。
5.招标文件的获取及修改、澄清答疑发布
5.1请有意参加的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自2026年5月29日00时00分~2026年6月4日23时59分止,在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一张网电子化平台(网址:https://www.lnsggzy.com/EpointSSO/login/oauth2login)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等招标资料。
5.2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修改、澄清答疑在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一张网电子化平台(网址:https://www.lnsggzy.com/EpointSSO/login/oauth2login)上发布,投标人自行下载。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6年6月18日09时00分,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一张网电子化平台(网址:https://www.lnsggzy.com/EpointSSO/login/oauth2login)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2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递交,视为撤回投标文件。
6.3开标时间:2026年6月18日09时00分;
6.4开标方式:不见面开标;
6.5开标说明:投标人请按招标文件规定时间登录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一张网电子化平台(网址:https://www.lnsggzy.com/EpointSSO/login/oauth2login)进行远程在线解密;
6.6其他:无。
7.评标办法
7.1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7.2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
8.发布公告的媒介
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9.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行政监督部门为本溪市平山区水利局,办公电话15804144669。
10.联系方式
(1)
招标人:本溪市平山区水利事务保障中心
地址:辽宁省本溪市平山区转山路18号
联系人:邵希冉
电话:13842160625
传真:
电子邮件:
(2)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公诚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辽宁省本溪市明山区华溪路41栋
联系人:闫肃
电话:02445996549
传真:
电子邮件:lngczxglyxgs@163.com
(3)异议处理
联系人:辽宁公诚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方式02445996549
(4)交易平台技术问题
联系人:王强
联系方式:189402235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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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全国统一服务热线:400-000-2365
服务时间:08:30 ~ 2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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