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合肥交控集团2026年中高层管理人员培训
原项目编号:2026HEFRZ00474
原公告日期:2026年05月22日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合肥交控集团2026年中高层管理人员培训
招标文件补疑1
(项目编号:2026HEFRZ00474)
一、投标人疑问
1.招标文件第19页“
二、项目概况”中明确:“本次培训分2批次赴北京大学或清华大学开展为期4天的封闭式培训(不含往返交通时间)。”同时,第20页“
(二)培训地点”再次规定:“培训地点为清华大学或北京大学。”
请问:
(1)投标人是否可以任选其一(即北京大学或清华大学之一)作为本次培训的实施地点,制定完整的培训整体方案(包括课程设计、师资配置、现场教学等)?
回复:是的,投标人可以任选北京大学或清华大学之一作为本次培训的实施地点,并据此制定完整的培训整体方案(包括课程设计、师资配置、现场教学等)。
(2)若可以,投标文件中是否只需提供所选地点的单套培训方案,无需同时覆盖两个地点?
回复:是的,投标文件中只需提供所选地点的单套培训方案即可,无需同时覆盖两个地点。
2.关于封闭式培训住宿地点的疑问:对应页码:第三章《招标人要求》第
17、18、19页。
询比文件要求培训地点为清华大学或北京大学,并实行封闭式培训。
请问:封闭式培训住宿是否必须安排在清华/北大校园内?若住宿在学校周边合规酒店、上课在校内,是否符合要求?
回复:培训住宿尽量安排在清华大学或北京大学校园内。如确需安排在校外,应选择距离学校较近的合规酒店,以确保培训的封闭性和便利性。校内上课、校外住宿的方式符合要求。
3.关于业绩“课堂讲授/现场教学”认定标准的疑问。对应页码: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5页。询比文件要求业绩需包含“课堂讲授或现场教学”。
请问:仅提供合同(含时间、上课地点)+课表,是否可直接认定为满足“课堂讲授/现场教学”要求?
回复:可以。投标人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中的“业绩合同扫描件”能够体现课堂讲授或现场教学(需包含时间、上课地点等信息)内容或合同扫描件含有课程表的,且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则予以认可。
注:此补疑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标人:合肥交通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安徽省合肥市蜀山区金寨南路69号
联系人:刘工
电 话:0551-62720015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六楼
项目负责人:张工
电 话:0551-66223280、66223831
2026年05月28日
三、附件
答疑发布日期:2026年05月28日
附件:2026HEFRZ00474项目补疑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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