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标入围
|
条款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1
| 中标候选人排序方法
| 评标委员会按照最终得分由高至低的次序排列,并根据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中标候选人数量,将排序在前的投标人推荐为中标候选人,投标报价评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由招标人确定排序。
|
2.1.1
| 评标入围条件
| 投标文件存在所列情况之一的,不再进行后续评标: 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未按招标文件要求递交投标保证金; 投标函中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 投标函中载明的投标质量标准未响应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投标函中载明的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 项目负责人未按约定时间参加答辩签到的。
|
2.1.2
| 评标入围方法和数量
| 评标入围方法: (一)当满足评标入围条件的投标文件小于等于20家时,全部确定为进入后续评标程序入围投标人; (二)当满足评标入围条件的投标文件超过20家时 招标人直接确定以下 方法三 的评标入围方法,确定进入后续评标程序入围投标人。 方法一:全部入围法 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全部进入后续评标程序。 方法二:低价排序法 先按报价由低到高去除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数量×G1(G1值为10%、15%、20%、25%、30%) 最低报价的投标人和由高到低去除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数量×G2(G2值为10%、15%、20%)最高投标报价的投标人(去高、去低的数量分别四舍五入后取整,末位报价相同的均去除),G1和G2在开标时抽取;再按报价由低到高取不少于 R 家(R—般不少于15家, 具体数量在招标文件中明确)投标人进入后续评标程序。排序第 R 位存在两个及以上报价并列相同的,同时入围;不足 R 家时,按实际数量计取。 方法三:均值入围法 先按报价由低到高去除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数量×G1(G1值为10%、15%、20%)最低报价的投标人和由高到低去除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数量×G2(G2值为 10%、15%、20%、25%、30%)最高投标报价的投标人(去高、去低的数量分别四舍五入后取整,末位报价相同的均去除),G1和G2在开标时抽取,已经去除的投标人不再参与报价平均值计算和后续评标;计算剩余投标人的报价平均值,取平均值(含)以上和平均值以下若干家投标人进入后续评标程序。 取平均值(含)以上的具体数量为 7 家,取平均值以下的具体数量为 8 家, 平均值以下投标人应多于取平均值(含)以上的投标人,合计数量不少于 15 家(R—般不少于15家,具体数量在招标文件中明确,不足R家时,按实际数量计取)。评标入围过程中,当投标人平均值(含)以上(或平均值以下)的数量不足时按实际数量计取,但不因此增加平均值以下[或平均值(含)以上]的数量。按顺序取平均值(含)以上的投标人时,末位报价相同的投标人均不入围;按顺序取平均值以下的投标人时,报价相同的投标人同时入围。 (三)未入围评标的投标人,不再参与后续的评标程序,其投标文件不再进行下一步评审。 (四)评标入围结果调整方式: 评标结束后,除确认存在评审或计算错误外,评标入围结果不因其他任何情形而改变。
|
初步评审
|
条款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2.2.1
| 形式性评审标准
| 投标人名称
| 投标人名称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一致;不一致的,有有效证明材料。
|
投标函 签字盖章
| 投标函加盖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印章(或签字)。
|
投标文件的组成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3.1.1的要求。
|
报价唯一
| 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
|
2.2.2
| 资格评审标准
| 营业执照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安全生产许可证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资质等级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项目负责人资质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项目负责人 安全生产考核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项目负责人其他要求
| 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含),经建设单位同意的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
其他禁止性情形
| 无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任一项情形。
|
其他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的其他要求。
|
2.2.3
| 响应性 评审标准
| 投标内容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1项规定。
|
工期
| 投标函中载明的工期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2项规定。
|
工程质量
| 投标函中载明的质量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3项规定。
|
投标有效期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3.1项规定。
|
投标保证金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4.1项规定。
|
投标报价
| 无下列情形之一: (1)低于成本; (2)高于招标文件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 (3)不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2项的规定。
|
承诺书
| 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有效的承诺书。
|
其他
| 无第三章“评标办法”4.无效标条款所列情形。
|
项目负责人陈述和答辩
| 本项目需项目负责人参加答辩。答辩题目2题,项目负责人未参加答辩的或答辩对业务不熟悉的,不作为中标候选人推荐。 各投标人委派的项目负责人需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授权委托书(自备黑水笔)在2026年6月10日7时30分至2026年6月10日9时00分抵达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盐城市府西路1号国投商务楼C楼四楼)开标一室签到,随时接受评标委员会要求陈述及答辩测试。 各投标人及相关人员需提前做好相关准备工作。项目负责人未能在规定时间到达指定地点并参与测试的,视为自动放弃陈述答辩。
|
详细评审
|
条款号
| 条款内容
| 编列内容
|
2.3.1
| 分值构成 (总分100分)
| 以投标报价为评审因素 投标报价: 100分
|
2.3.2
|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在投标文件开启(解密)后,由招标人代表从以下方法 一、方法二中随机抽取一种。 ?方法一:以有效投标文件(有效投标文件是指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文件,下同)的评标价(评标价是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下同)算术平均值为A〔当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20%(四舍五入取整,末位投标报价相同的均保留)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6家时,剔除最高报价(最高报价相同的均剔除)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A〕。 评标基准价=A×K,K值在投标文件开启(解密)后由 招标人代表随机抽取确定,K值的取值范围为: 95%~98% ; ?方法二: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为A〔当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20%(四舍五入取整)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6家时,剔除最高报价(最高报价相同的均剔除)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A〕,招标预算价为B,则: 评标基准价=A×K1×Q1+B×K2×Q2 Q2=1-Q1; Q1的取值范围为: 65%~85% ; K1的取值范围为: 95%~98% ; K2的取值范围为:建筑工程为90%~100%,装饰、安装为88%~100%,市政工程为86%~100%,园林绿化工程为84%~100%,其他工程88%~100%。; Q1、K1值在投标文件开启(解密)后由招标人代表随机抽取确定。K2的取值为:95%。 □方法三:以有效投标文件的次低评标价为评标基准价。 □方法四:ABC合成法。 评标基准价=(A×50%+B×30%+C×20%)×K A=招标预算价×(100%-下浮率Δ); B=在规定范围内的评标价除C值外的任意一个评标价,随机抽取确定;抽取方式:若评标价在A值的95%(及以上)范围内,则该类评标价不纳入B值抽取范围;若在A值的95%-92%(含)、92%-89%(含)范围内,则在两个区间内各抽取一个评标价,与在A值的89%以下至规定范围内的其他评标价合并后作为B值抽取范围。若按上述办法未能抽取B值,则在规定范围内的任意一个评标价(除C值外)中随机抽取B值; C=在规定范围内的最低评标价; 规定范围内:评标价算术平均值×70%与最高投标限价×30%之和下浮25%以内的所有评标价; 下浮系数K、下浮率Δ在 阶段按下表取值范围内随机抽取 ,B在 阶段抽取。 本次招标项目下浮率Δ分类为
分类
| 取值范围
| 下浮系数K
| 95%、95.5%、96%、96.5%、97%、97.5%、98%
| 下浮率Δ
| 房屋建筑工程
| 6%、7%、8%、9%、10%、11%、12%
| 装饰装修、建筑幕墙、钢结构工程
| 8%、9%、10%、11%、12%、13%、14%、15%
| 机电安装工程
| 9%、10%、11%、12%、13%、14%、15%、16%
| 市政工程
| 12%、13%、14%、15%、16%、17%、18%、19%、20%
| 绿化工程
| 17%、18%、19%、20%、21%、22%、23%、24%、25%
| 上述方法四招标预算价和评标价均应扣除专业工程暂估价(含税金)后参与计算和抽取;应扣除的专业工程暂估价(含税金)为 0 ,开标时不再另行计算。 评标基准价如果大于最高投标限价,应将最高投标限价作为评标基准价。 二、特殊情形下,评标基准价调整方式: 评标结束后,除确认存在计算错误外,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异议、投诉、复核或者复议以及其他任何情形而改变。
|
2.3.3
| 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
| 偏差率=100%×(投标人报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 注:投标报价应扣除不可竞争部分后参与计算。
|
条款号
| 评分因素
| 评分标准
| 分值
|
2.3.4(1)
| 投标报价评分标准
| 投标报价评审
| 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100分,评标价偏离评标基准价的相应扣减得分,评标价相对评标基准价每偏离1%,扣减一定的分值,每偏高1%扣0.9分,每偏低1%扣0.6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注:投标报价应扣除不可竞争部分后参与计算,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相对评标基准价每低1%的所扣分值不少于0.6分,每高1%的所扣分值为负偏离扣分的1.5倍。)
| 100分
|
2.3.4(2)
| 其他评分因素
| 不良记录
| 该项为扣分项,对投标企业在盐城市建设工程企业不良行为管理系统里存在不良记录,且在公示期内的进行扣分,按照系统里的扣分值直接在总得分里扣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