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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广水市农村安全饮水项目25年经营权出让

公告-招标公告
湖北
发布时间:2026-05-28
内容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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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一交易标识码:
项目编号:GR2026HB10006621.意向受让方报名时,须将500万元交易保证金交至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以挂牌截止日17:00前足额到账为准),通过“e 产权”【个人中心】-【支付订单】完成保证金的确认及支付。 ⒉.挂牌截止后,经资格审核,仅1个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的,按协议方式交易;征集到2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的,采取网络竞价方式交易。 3.意向受让方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4.意向受让方提交受让申请前需对出让标的进行充分调查、了解,在递交报名申请前应实地查看,充分了解具体资产所属位置情况、及周边条件及当地政府对项目开发相关政策等情况,避免增加投资风险,并对本项目可能存在的风险有充分的认识。 5.受让方应当按照相关规定依法办理经营手续,相关事宜请咨询广水市水利和湖泊局。 6.意向受让方须认可由委托方提供的《广水市农村安全饮水经营权出让项目实施方案》和《资产评估报告》并不持异议,可到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随州产权交易有限公司现场查阅。 7.本项目成交后,成交价款采取分期支付的方式进行支付,具体支付时间与方式以《经营权出让协议》约定为准。意向受让方应在被确定为受让方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与出让方签订《经营权出让协议》,并在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首期成交价款交纳到指定账户。 8.受让方取得经营权后,供水水质应满足《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22)的要求,保证率在95%以上。经营期限内,国家或地方发布新的自来水水质标准的,按照新标准执行。受让方必须建立、健全水质监测制度,保证供水水质符合中国国家标准和其他相关标准。受让方应对出厂水、管网水进行自检,水质的检测项目、检测频率及水样 的采集和保存应符合中国国家标准和适用法律规定的其他标准,在协议生效日起执行《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22),水质检测合格率应达到国家规定的水质考核指标。水质检验项目和检验频率 按《村镇供水工程设计规范》(SL310-2019)的要求,建立水质化验体系,加强日常水质监测,制定切实可行的措施,保证供水水质、供水的安全可靠性,接受相关部门的监督。 9.受让方取得经营权后,不得改变其主要功能属性、原设计要求及使用功能,不得在法定范围内增加非审批的经营性项目,并且承担供水相关设施、设备的建设、运营管理、维护及法律责任。 10.经营权到期后,受让方应将本项目的土地使用权、 所有构筑物、建筑物、设施设备以及与运营维护项目相关的权益(知识产权、未到期的保险等)无偿移交给政府或其指定机构。 11.本次标的转让过程中所涉及的产权交易费用由交易双方按照约定各自承担。
源网站链接:https://otc.ovupre.com/xmzx.html#/real_rightDetail?XMID=1429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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