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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宿迁原东菱塑胶厂房建筑和附属设施拆除及残值处置交易公告

公告-招标公告
江苏 宿迁
发布时间:2026-05-28
内容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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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单位: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项目名称
原东菱塑胶厂房建筑和附属设施拆除及残值处置
项目编号
E321301202605004
挂牌日期
挂牌起始日期:2026年5月28日
挂牌终止日期:2026年6月11日
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不延长挂牌期。
转让方概况
1.转让方名称:宿迁市开诚实业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13917682955553
3.所在地: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富民大道东侧金鸡湖路北侧(标准厂房集中区A12号楼)
4.转让方决策文件:宿迁市开诚实业有限公司总经理会议;
5.转让行为批准情况:江苏弘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会会议纪要
6.转让方承诺:本次转让的资产权属清晰,转让方对该资产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转让资产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审批或备案程序。
标的物概况
坐落位置
迎宾大道西侧、东吴路南侧
标的详情
3栋厂房、2栋办公楼、1栋食堂、1栋宿舍楼及附属设施等,详见标的信息。
拆除期限
30个日历天内,受让方将标的资产内所有建筑物、构筑物的主体拆除完毕;完成全部建筑垃圾的清运、场地回填及平整工作,确保场地达到甲方交付标准。
其他说明
施工要求、环保要求、安全要求以及违约金等未尽事宜,详见合同
资产评估
情况
评估价
1812184.74元
评估机构
江苏金土地房地产评估测绘咨询有限公司
评估报告书编号
苏金(宿迁)房评(2026)字第SQZ-173号
评估核准(备案)单位
江苏弘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评估基准日
2026年2月8日
挂牌底价
1812184.74元
特别事项
说明

一、价款支付方式
1. 产权转让总价款于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全部付至交易中心指定账户。如有逾期,将视为违约,转让方有权终止合同并收回标的物重新组织转让。
二、事项说明
1.本次转让标的整体打包,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2.拆除方式:严格采用机械与人工相结合拆除,拆除过程中应确保施工安全及周边环境不受影响。
3.保险要求:受让方在施工前须为所有拆除施工人员购买人身意外伤害险及意外医疗险(保险额度不低于行业标准),为拆除施工设备、车辆及拆除工地购买相应财产保险及第三者责任险;保险单原件须在施工前提交转让方审核通过,保险期限应覆盖整个拆除及清运期间,否则不得开工。
4.受让方应在竞价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向转让方及相关部门提交详细的拆除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包括但不限于施工进度计划、机械配置清单、安全保障措施、环保实施方案、应急预案等,经转让方及相关部门审核通过后方可开工。
5.转让方不统一组织勘察标的,意向受让方务必在竞价前咨询清楚和实地查看标的,标的的质量、数量均以实物现状为准,转让方、交易中心均不承担任何责任。成交后,受让方不得以不了解标的为由向转让方提出任何要求。
现场
联系人:宿迁市开诚实业有限公司  18351290816。 
6.所有标的物均以现场实物现状和实际数量、意向受让方实地察看为准。转让方及交易中心无论采用何种方式对标的所做的介绍和评价(包括但不限于转让资料、口头介绍等),仅供意向受让方参考,不排除有未知事项及瑕疵的存在(包括但不限于已告知的瑕疵),转让方及交易中心对此不构成任何担保,不承担任何责任。意向受让方应充分考虑瑕疵风险因素及其他综合因素,慎重竞买。
7.意向受让方一旦参与竞买活动,即表明接受标的一切现状(包括瑕疵),不得以该标的存在瑕疵、缺陷等理由,向转让方提出重新竞价、放弃成交资格及赔偿要求。
8.意向受让方应认真阅读转让方提供的资料,对标的有疑议的,应当在提交报名材料前提出,一旦报名成功即表明知晓、认同、遵守并接受转让文件的要求和条款。
9.合同签订且标的移交前,因标的发生的任何风险由转让方承担,合同签订且标的移交后由受让方承担。
10.标的的交付及相关事宜由双方共同推进。
三、其他
1.本次转让评估价、转让底价均为含税价。
2.成交后双方所涉及的相关税费按国家有关规定由转让方和受让方各自承担(开具增值税专票)。
3.本公告涉及资金、价款均以人民币为单位。一旦成交,交易价格即以竞价成交价为准,不随市场相关价格波动而波动。
4.受让方要服从相关管理部门管理,依法、依规开展经营活动。
5.其他转让条件详见《合同》。
受让方应具备的条件
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
受让方须承诺的事项
意向受让方须承诺的事项:
1.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受让资金来源合法;
2.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
3.意向受让方须承诺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参与本次收购不存在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禁止性情形;
4.意向受让方为境外投资者的,须承诺符合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和负面清单管理要求,以及外商投资安全审查有关规定;
5.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具备独立签订、履行合同的能力;
6.本公告已提及的其他需要意向受让方承诺的事项。
备查文件
1.《评估报告》:苏金(宿迁)房评(2026)字第SQZ-173号
2.相关会议纪要
3.其他备查文件
其他说明

一、交易方式
挂牌期满后,征集到两家或两家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网络竞价方式确定受让方;只征集到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协议转让方式,以不低于挂牌价格标准签订合同;
二、竞价报名:
1.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6月11日17:30。(非工作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2.报名方式:登录“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ggzy.xzspj.suqian.gov.cn/)→“投标人登陆”→“产权交易业务”系统进行网上报名。具体操作程序见《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产权交易操作手册》。不接受现场等其他方式报名。
意向受让方登录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前,需自行选择服务商申领数字证书(https://ggzy.xzspj.suqian.gov.cn/bszn/005008/20191029/39bd4dc7-2788-44aa-b2b1-e4e69f3ac6d4.html),并在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库信息系统(简称江苏省统一主体库,网址:http://49.77.204.17:7082/jsztk/#/1ogin?redirect=%2F)注册完善企业或个人信息(自然人也可选择苏服办登录)。因意向受让方未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导致无法参与报名竞价的,相关责任由意向受让方自行承担。
3.报名时须上传下列原件扫描件到网上报名系统:
意向受让方为企业法人的:
(1)企业营业执照,经营范围涵盖建筑拆除项目(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3)法人代表和授权委托人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4)受让申请及承诺函(复印件加盖公章);
(5)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复印件加盖公章);
(6)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7)项目负责人1名,提供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质(建筑工程专业)和安全生产考核B类证(建安专业)(复印件加盖公章);
(8)专职安全员1名,提供C类安全证(建安专业)(复印件加盖公章);
(9)保证金缴纳证明(按缴纳方式选择一种即可):①银行出具的交易保证金回单(请在回单上注明所竞买标的序号或名称);②数字人民币转账记录回单;③保函原件电子件;④担保、保险网页截图。
意向受让方应及时交纳交易保证金、登陆平台上传资料提交审核。保证金未到账、须上传至报名系统的资料未按要求全部上传或审核未通过的,视为报名不合格,不具备竞价资格。
意向受让方因未及时办理相关事项导致无法参与网上报名、竞价的,相关责任由意向受让方自行承担。
三、交易保证金
1.保证金金额:50万元整。
2.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2026年6月11日17:30。
3.保证金缴纳方式:
3.1意向受让方通过转账支票(同城)、电汇(异地)、网上银行等方式(现金除外)将保证金从企业账户(自然人须从本人账户)转入(以实际到达专用账户为准)保证金专用账户:
(1)户名: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宿迁分行。
(3)账号:由系统随机生成,请各意向受让方登录宿迁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意向 受让方业务系统,在产权交易业务模块中点击“投标保证金账号获取”模块中对应已报名的标段查询,缴纳完成后点击“查询明细”刷新缴纳状态。
注意:1.交易保证金以实际到达本公告交易保证金专用账户为准,未在缴纳截止时间到达的,视为报名不成功,即不具备竞买资格。
2.企业法人申请报名,保证金需从公司账户打款。(企业以个人、办事处、分公司、子公司名义或从他人账户缴纳的交易保证金无效)
保证金未在交纳截止时间前到账的,或交纳金额不足的,视为放弃报名,不具备竞买资格。
意向受让方应充分考虑资金在途时间,确保交易保证金在规定时间内到达指定账户。
3.2以数字人民币交纳保证金的:
使用企业数字人民币对公钱包一次性转钱至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数字人民币钱包(钱包ID:0022501048786850),并备注为:xx项目名称-交易保证金(备注的项目名称应准确,与交易文件项目名称保持一致)。将转账记录回单完整截图上传至报名附件中作为缴纳凭证。
3.3意向受让方以保函或保证担保或保证保险的形式提交保证金的:
(1)以保函、保证担保、保证保险等形式提交交易保证金的,其有效期应包括报名有效期的范围、担保责任等。
(2)交易保证金由当地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代收、代管和代退。保函、担保、保险的受益人(被保险人)为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一旦交纳交易保证金,即被视为已知悉竞价标的的情况,接受竞价标的的一切现状(包括瑕疵、缺陷)。
4.处置方式:
4.1 受让方交易保证金符合下列全部条件,可以转为成交价款:
 受让方已与转让方签订合同,已按合同约定补足成交价款与保证金的差额部分。
4.2其他意向受让方的交易保证金在确定受让方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无息原路退还。
5.意向受让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交易保证金将不予退还(由转让方原因导致不能交付的除外):
5.1无故不参加竞价活动且事前未书面告知转让方或交易机构(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形);
5.1.1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竞买人,在规定时间内未通过产权交易系统提交有效报价的;
5.1.2征集到两个以上符合条件的竞买人,在竞价过程中所有竞买人均不报价的。
5.2作出有效报价后反悔的;
5.3在竞价活动中提供虚假材料的;
5.4非法获取转让方或标的的商业秘密,侵害国家、集体或他人合法权益的;
5.5相互串通,影响公平竞争,侵害国家、集体或他人合法权益的;
5.6干扰、阻挠他人竞价的;
5.7受让方(竞价成交方)出现在规定时间内拒绝签署《成交确认书》、付清价款、与出让方签订合同等不履约行为的;
5.8在转让活动中不服从管理,恶意阻挠转让活动正常进行的;
5.9违反法律法规或相关规定给转让方、交易机构造成损失的;
5.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不予退还的保证金作为对出让方、交易中心损失的补偿,不足以补偿的,该意向受让方还需另行赔偿。
四、竞价及成交
1.竞价开始时间:2026年6月12日上午09:30。
2.竞价方式:增价加价;
增价幅度:人民币5000元及其整数倍;
自由竞价期:20分钟;
延时竞价期间隔时间:60秒。
3.成交方式:最高价成交。
本次转让采用网络竞价形式,请意向受让方认真阅读公告《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产权交易操作手册》、《电子竞价规则》等,提前登陆平台,按规则竞价。
五、合同签订、价款支付及资产移交
1.受让方应于竞价成交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签署《成交确认书》。
2.于签署《成交确认书》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人签订合同。
3.产权转让总价款于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至交易中心指定账户。
4.受让方于合同生效之日,向转让方账户支付履约保证金人民币贰拾伍万元整(¥250,000.00),拆除、清运及场地平整工作全部完成,经转让方及相关部门验收合格后15个工作日内,转让方将履约保证金(无违约情形下)无息退还给受让方。
5.交易双方于缴清价款后3个工作日内,办理资产移交手续。
六、其他
1.本次转让不收取服务费。
2.未尽事宜以签订合同为准。
联系方式
联系人
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0527- 84396053  
宿迁市开诚实业有限公司  18351290816
咨询时间
公告挂牌期内工作日时间
 
附:标的相关信息

序号
标的名称
结构/规格
面积/数量
标的位置
备注
主体资产:钢结构、钢混工业房产
迎宾大道西侧、东吴路南侧
 
1
厂房
钢、钢混
8964.58㎡
共一层,局部两层,其中一层檐高约10.02米,混凝土柱,实砌墙维护,钢梁,彩钢瓦墙皮屋面,水泥耐磨地面、卷帘门成铁门,塑钢窗,局部两层为钢混结构、层高约5米,地砖地面,通讯、水、电设施齐全。
2
厂房
钢结构
8562.78㎡
共一层,檐高约10.02米,钢结构基础。H型钢,钢栓,钢柱,钢梁,彩钢瓦墙皮屋面,水泥耐磨地面、卷帘门成铁门,塑钢窗,通讯、水、电设施齐全
3
2栋办公楼
钢混
1023.4㎡
共两层,所在 1-2层,层高约2.8米,钢筋混凝土整板及桩基础,屋面带保温,内墙抹灰,玻璃门,塑钢窗,通讯、水、电设施齐全。
4
厂房
钢结构
7585.2㎡
共一层,檐高约5.48米,钢结构基础,H型钢,钢栓,钢柱,钢梁,彩钢瓦墙皮屋面,水泥耐磨地面,卷帘门或铁门,塑钢窗,通讯、水、电设施齐全。
5
餐厅
钢混
558.00㎡
共一层,层高约5.1 米,钢筋混凝土整板及桩基础,屋面带保温,内墙抹灰,玻璃门,塑钢窗,通讯、水、电设施齐全。
6
宿舍
钢混
1667.04㎡
共三层,所在1-3层,层高约3.2米,钢筋混凝土整板及桩基础,屋面带保温,内墙抹灰,地砖地面,玻璃门或木门,塑钢窗,通讯、水、电设施齐全。
7
门卫
钢混
110.78㎡
共一层,层高约3.2米,钢筋混凝土整板及桩基础,屋面带保温,内墙抹灰,玻璃门,塑钢窗,通讯、水、电设施齐全。
8
厕所
砖混
108.00㎡
共一层,层高约2.8米,砖基础,砖墙。
9
配套用房1
砖混
20.2㎡
共一层,层高约3.5米,砖基础,砖墙
10
配套用房2
砖混
15.81㎡
共一层,层高约2.8米,砖基础、砖墙
11
配套用房3
砖混
339.16㎡
共一层,层高约3.85米,砖基础,砖墙,水泥地面。
附属设施
 
12
车棚1
高2.7米
652.96㎡
13
车棚2
高2.7米
182.52㎡
14
钢简易房1
高2.7米
135.02㎡
15
钢简易房2
高4.1米
107.03㎡
16
钢简易房3
高4.6米
194.18㎡
17
钢简易房4
高5.2米
123㎡
18
水泥平地
 
13198㎡
19
围墙1
砖铁混合围墙
508米
20
围墙2
砖墙
515米
21
简易钢棚
高8米
1288.32㎡
22
钢连廊
高10米
1356.48㎡
23
垃圾站
高6米
256㎡

附件: 电子竞价规则.doc 受让申请及承诺函.pdf 东菱塑胶标的资产交付确认书.pdf 意向受让方授权委托书.pdf 原东菱塑胶厂房拆除合同.pdf 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产权交易操作手册.doc
建强金项全国工程立项情报平台
联系方式全国统一服务热线:400-000-2365
服务时间:08:30 ~ 21:00
微信公众号:建强金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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