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供电公司2026年第五批次(其他费用物资类)询比采购
采购公告
采购编号:BGYS-2026-003
一、采购条件
采购人为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包头供电分公司,作为采购活动的组织方进行包头供电公司2026年第五批次(其他费用物资类)询比采购,合同签订主体和履约主体为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包头供电分公司,采购项目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该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非招标采购管理办法》、《国有企业采购操作规范》的规定,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对本项目进行询比采购。
二、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项目名称:包头供电公司2026年第五批次(其他费用物资类)询比采购
2.2、本次采购内容:详见公告附件一:采购一览表(设备材料名称、规格型号、数量、计量单位、工程项目名称)。
2.3、交货期:按合同约定(关于技术规范及系统中出现的送货时间若早于公告发布明确的时间,则以公告中要求时间为准)
2.4、交货地点:买方指定仓库地面交货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如供应商不满足供应商资格要求的,评标委员会将会对供应商进行否决。
(一)通用资格要求
3.1本次采购要求供应商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其它组织,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保障如期交货等承担采购项目的能力。
3.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投标;同一制造商只能授权一家代理商参加投标。母子公司不能互用资质、业绩。
3.3供应商须具有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能力(提供一般纳税人证明或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及查询截图等)。
3.4在近三年内(自采购文件发布之日起前三年)投标单位和其法定代表人未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注:供应商须提供近三年内(自采购文件发布之日起前三年)投标单位在中国裁判文书网(
http://wenshu.court.gov.cn/)无行贿犯罪档案的查询结果截图和其法定代表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无行贿犯罪档案的查询结果截图,查询结果截图中须包含以下信息点:“当事人 ”为供应商名称或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全文 ”为“行贿罪 ”,“裁判日期 ”不得少于近三年 (自采购文件发布之日起前三年,多于三年或不选裁判日期均可)。
3.5供应商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和“经营异常名录 ”。
注:
(1)供应商须提供投标单位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针对“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和“经营异常名录 ”的两份查询结果截图,查询结果截图中须包含 以下信息点:供应商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信息或列 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
(2)如供应商提供的“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 ”或“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 ”截图显示,该供应商曾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但在开标前已被移出,则供应商不属于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 或“经营异常名录 ”。
(3)按照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使用帮助”中的系统功能简介,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提供全国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个体工商户等市场主体信用信息的填报、公示、查询和异议等功能,上述范围外的供应商无需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的截图,但 需额外提供不属于上述范围的相关证明(如事业单位可提供有效期内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3.6供应商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注:供应商需提供投标单位在“信用中国 ”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查询结果截图,在“信用中国 ”的查询结果截图须能体现供应商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的查询结果。“信用中国”查询方式: “信用中国”→“信用公示”→“失信被执行人查询”,在弹出窗口进入链接网站(“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或“信用中国”→“专项查询”→“失信被执行人查询”,在弹出窗口进入链接网站(“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的查询结果。在查询窗口输入查询企业名称、查询省份选择“全部”,将查询结果截图。
3.7供应商未因发生过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质量事故及重大合同纠纷被上级部门(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通报/披露取消投标资格,并且目前不处于处罚期内;按照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对供应商不良行业处理的通知》的规定,未列入最新发布的不良供应商名单;
3.8供应商未被列入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公布的涉电力领域重点关注对象名单,修复企业名单除外。
3.9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专用资格要求:
一标段:钳形电流表、相序表等
(1)供应商须为生产制造商或代理商或经销商;
(2)供应商须提供本次采购产品(钳形电流表、万用表、绝缘摇表、相序表、液压钳、高枝油锯)经第三方权威检测机构(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认证或经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认可)出具的型式试验报告或检验报告;
(3)供应商须承诺“若中标,所提供本标段的所有设备材料均能完全满足技术规范要求,同类设备材料具有经第三方权威检测机构(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认证或经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认可)出具的型式试验报告或检验报告(须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承诺书须加盖公章)
二标段:防暴头盔、防暴盾牌等
(1)供应商须为生产制造商或代理商或经销商(代理商须出具防暴头盔、防暴盾牌、防刺服制造商的唯一授权);
(2)供应商须提供防暴头盔、防暴盾牌、防刺服由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型式试验报告或检测报告。防暴头盔的型式试验报告或检测报告须体现执行标准为 GA294-2023《警用防暴头盔》:防暴盾牌的型式试验报告或检测报告须体现执行标准为GA 422-2019《警用防暴盾牌》;防刺服的型式试验报告或检测报告须体现执行标准为GA 68-2019《警用防刺服》。
注
:1、上述标段专用资格要求如涉及提供型式试验报告或检测/检验报告或校准证书或检定证书的,均需自行提供查询方式,无法查询的认定为无效。
四、采购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不收取询比采购文件费。
4.2、本项目实行在线报名和发放询比采购文件。凡有意参加者,请于2026年5月27日9:00至2026年06月03日17:00,进入《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电子商务平台(ECP2.0)》(https://ecp.impc.com.cn:21002/portal/#/)免费下载电子采购文件,逾期不予受理。
4.3凡第一次参与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电子商务平台(ECP2.0)挂网的各类招标采购项目的供应商,在获取采购文件前需在“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电子商务平台(ECP2.0)(https://ecp.impc.com.cn:21002/portal/#/)”,先进行供应商基本信息注册,然后在招标采购项目挂网公告所在的电子商务平台-“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电子商务平台(ECP2.0)(https://ecp.impc.com.cn:21002/portal/#/doc/doc-com/2024101013908041_2018072800069689)”查看中招互连扫码签章办理流程,前述工作完成后方可获取采购文件。
4.4非招标采购项目:获取采购文件路径:采购项目管理->非招标项目->应答阶段->获取采购文件->获取文件,从项目列表中选择投标的采购项目,并点击【获取采购文件】按钮,状态同步为已获取;下载招标、响应文件路径:采购项目管理->非招标项目->应答阶段->获取采购文件->获取记录及采购文件下载,勾选具体采购项目,并点击【维护谈判联系人】按钮,维护联系人信息;点击【下载采购文件】按钮,下载采购文件;点击【IMPC 文件打包】按钮和【下载 IMPC 包】按钮,下载 IMPC 包至默认路径,响应文件下载成功。首页-左下角“联系我们”,具体链接:https://ecp.impc.com.cn:21002/portal/#/doc/contact(周一至周五 8:30-18:00)。
4.5绑定CA证书:供应商须凭【中招互连】APP 办理项目后续电子投标事宜,未进行注册【中招互连】APP 的企业需要下载【中招互连】APP,根据提示即可在线办理相关事宜,后续所有流程全部扫码登录,扫码签章,扫码加密,扫码解密。(https://ecp.impc.com.cn:21002/portal/#/doc/doc-com/2024101013908041_2018072800069689中招互连扫码签章办理流程链接)
说明:供应商在成交候选人公示结束前发生不良行为被处理的,取消其成交资格
五. 响应文件的递交
5.1 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26年06月09日9时00分。
5.2 递交方式:电子响应文件请于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上传到“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电子商务平台(ECP2.0)”,投标截止时间后上传的响应文件恕不接收。本项目采用远程开标方式,不接收纸质响应文件,逾期送达的响应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5.3供应商对网上递交的响应文件应加密,登录内蒙古电力投标工具,使用中招互联 APP扫码对响应文件进行加密(如果供应商使用A手机号码对响应文件进行了扫码加密,必须使用A手机号码进行扫码解密,才能读取或导入响应文件)。
5.4依据《电子招标投标办法》第二十七条规定,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响应文件的传输递交,并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响应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响应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响应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后送达的响应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系统应当拒收。
5.5新一代电子商务平台(ECP2.0)技术支持:首页-左下角“联系我们”,具体链接:https://ecp.impc.com.cn:21002/portal/#/doc/contact。
六、时间安排及解密方式、开标地点
6.1、截标及开标时间:
响应文件上传时间:2026年05月27日~2026年06月09日上午9:00
响应截止时间:2026年06月09日上午9:00
商务技术经济标开标时间:2026年06月09日上午9:00
商务技术经济标解密时间:2026年06月09日上午9:00~2026年06月09日上午10:00
如截标时间或开标时间有变化,采购代理机构将提前通知。请供应商按公告时间及时参与相关签到、解密及确认工作,签到、解密及确认过程中有任何问题请及时与电子交易系统联系解决(联系方式详见电子交易系统网页界面),因供应商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商务技术标响应文件,视为供应商撤销其响应文件,并不予解密经济标响应文件;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成功解密商务技术标响应文件,但因供应商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经济标响应文件,视为其响应文件不完整,投标将被否决。
注:供应商常见问题解答路径:https://ecp.impc.com.cn:21002/portal/#/doc/doc-com/2025021944468082_2018072800069691
6.2、开标地点: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包头招标采购服务场所
详细地址:内蒙古包头市九原区呼得木林大街与荣仕雅路交叉口西北140米劳动路59号B座4F
不见面线上开标地址: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电子商务平台(ECP2.0)
6.3、供应商开标操作手册查询地址(如有):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电子商务平台(ECP2.0)(https://ecp.impc.com.cn:21002/portal/#/doc/doc-com/2025021944707764)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内蒙古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zbgg.nmgztb.com.cn/)、《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网》(http://www.nmcqjy.com)、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电子商务平台(ECP2.0)(https://ecp.impc.com.cn:21002/portal/#/),其他网址转发无效。
八、采购费用
(1) 本项目不收取保证金。
(2)代理服务费:为保证采购工作的顺利进行,采购活动所需费用的一部分,由成交单位缴纳采购代理服务费,收取办法参考下表:(政府主管部门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
| 
服务类型
费率
中标金额(万元)
| 工程
| 货物
| 服务
|
| 500以下
| 1.2%
| 1.5%
| 1.5%
|
| 500-1000
| 0.8%
| 0.8%
| 0.5%
|
| 1000-5000
| 0.5%
| 0.5%
| 0.3%
|
| 5000-10000
| 0.3%
| 0.25%
| 0.1%
|
| 10000-50000
| 0.1%
| 0.1%
| 0.05%
代理服务收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以每个中标(成交)通知书的中标(成交)金额为计算基数。
预算30万元以上项目代理服务费=按本指导标准计算收费*折扣率,其中,折扣率为91%。
预算30万元及以下项目,参照上表收取。
收款账户信息
账户名称:内蒙古远思工程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银行帐号:8115601010900281971
开户行:中信银行呼和浩特敕勒川支行
行号:302191027177
注:成交人须在成交结果公告发布后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完成代理服务费的缴纳,如未按时缴纳费用将纳入供应商诚信管理范围。
(3) 场所服务费:
场所服务费由成交人向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支付,金额为成交金额千分之一,四舍五入到元,不足500元按500元计取。框架招标场所服务费最低缴纳1000元;(成交单位汇款时请务必公对公转账)
账户信息:
收款单位名称: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行:华夏银行呼和浩特分行营业部
账号:5830200001819100031131
开户行行号:304191001951
开标地点: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包头招标采购服务场所
详细地址:内蒙古包头市九原区呼得木林大街与荣仕雅路交叉口西北140米 劳动路59号B座4F
项目负责人:赵工
开票咨询:0472-6140115
成交人将交易服务费汇到产权指定账户后请记将汇款凭证发至公告标明的邮箱之后携带成交通知书及产权交易费收据到产权交易中心开具产权交易费发票。
(4)电子交易平台服务费:无。
注:供应商应承担其响应文件准备与递交所涉及的一切费用,不管投标结果如何,采购人对上述费用不负任何责任。
九、联系方式
采购人: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包头供电分公司
联系电话:0472-3652017
监督单位:包头供电公司物资供应处
联系电话:0472-3657652
异议受理邮箱:
btgdgswzgyc@163.com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内蒙古远思工程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包头市青山区劳动路深港家具以南 恒通城尚城A座2002室
电子邮箱:btgdyszb@163.com
联系人:王春燕 贾艳茹 张妍 张梦 李玲 赵亚晶 马迎春 肖敏
电话:0471-3291660 18747347009 15049325920 18697417051
财务
联系电话:0471-51696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