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强金项全国工程立项情报平台
医疗
智慧城市
银行
物业
碳中和
政府采购
建筑
首页 /公告详情

江苏南京骆村社区科苑路128号骆村兴民工业园12号厂房租赁(1800平方米)成交公告主要信息

公告-中标公示
江苏 南京
发布时间:2026-05-27
内容详情
下文供建强金项用户参阅,如需查看更多内容或订阅项目信息,请
登录查看或 拨打咨询热线:400-000-2365
项目编号:320115001Q26050009
公告日期:2026-05-27
1.项目概况本项目共 1 个标段,标段位置见附件1图片(如有)。
1.1 交易品种:农村集体资产使用权
1.2 流出方(建设方):
1.3 项目位置:南京市江宁区东山街道骆村社区
1.4 项目描述:
1、地址:骆村社区科苑路128号骆村兴民工业园12号厂房、面积:约1800平方米、用途:经营、生产、办公;2、房屋现状:现租赁房屋未被占有使用,经营、生产、办公,空房。补充说明:
1、投标人需是合法经营的企业法人;2、出租标的房屋无土地使用权证、房屋产权证等房屋权属证件,无消防证,如投标人因此不能办理相关证件手续的风险自担;3、投标人在明知投标底价的情况下,仍以低于底价的价格投标,视为恶意竞标,恶意竞标者,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4、上述恶意竞标者,不得再次参加骆村社区其他所有的投标项目。
5、出租标的房屋上一次租赁关系已到期,如原承租人到期后不配合迁出,出租人将会通过法律途径解决上述事宜。但是在投标人竞标成功并签订了新的租赁合同的情况下,则需承担不能正常交付使用的风险,投标人只能在原承租人迁出后使用受让标的。
6、原承租人参加竞标的,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续租权。
7、标的租赁期限三年,自租赁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具体时间在租赁合同中约定。租赁期满,租赁合同终止,出租人有权收回全部出租房屋、场地,承租人应如期归还。
8、租赁期满若出租人不改变该房屋的用途继续对外出租的,出租人将以公开招租招标的方式确定承租人。
9、投标人应在竞标前自行到房屋现场勘验,了解房屋结构和现状,凡参加公开竞标的主体均视为认可该房屋的所有现状,出租人无义务承担任何责任。
10、租赁物在使用过程中未经出租人书面同意,承租人不得改变房屋现状,不得出借、转租、部分转租、与他人合作、联营等。经出租人书面同意,承租人可对房屋进行装修,但不得改变房屋主体结构,不得影响房屋安全。
11、新投标人在竞标前应向出租人缴纳5万元作为履约保证金。在规定时间内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的,该履约保证金在租赁合同到期后予以返还,如无故不签,出租人无需退还该履约保证金。
2.标段信息标段:1
2.1 标段描述:骆村社区科苑路128号骆村兴民工业园12号厂房租赁,约1800平方米
2.2 交易方式:协商
2.3 成交缴纳方式:--
2.4 项目状态:成交
2.5 成交人:南京普洛德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2.6 成交日期:2026-05-22
2.7 成交总金额:1510650.00元
3.联系方式3.1 标的咨询。
流出方(建设方)
联系人:
联系电话:
附件1:无
附件2:

附件:
建强金项全国工程立项情报平台
联系方式全国统一服务热线:400-000-2365
服务时间:08:30 ~ 21:00
微信公众号:建强金项
Copyright© www.coopaa.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工信部备案号:京ICP备18013967号-7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号:京B2-20232890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4489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