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名称: | 义蓬安置房四期东北区块配套道路(规划支路 一、规划支路二) | 项目代码: | 2502-330114-89-01-954464 | ||
| 招标人: | 名称:杭州万维投资有限公司 | 代理机构: | 名称:浙江华域高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钱塘区下沙街道金沙中心A座11楼 |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北干街道金城路560号心意广场2幢1101-1102室 | ||||
| 联系人:汪琪 | 联系人:高帅奇 | ||||
| 电话:13516701136 | 电话:13567177116 | ||||
| 标段(包)名称: | 义蓬安置房四期东北区块配套道路(规划支路 一、规划支路二)监理 | 标段(包)编号: | A3300000090001352001001 | ||
| 澄清、修改对象: | 招标文件 | ||||
| 澄清、修改内容要点: | 一、答疑部分1、招标文件第59页“需提供上述人员投标截止月上溯3个月中任意连续3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因社保信息发布时间的不确定性,应为连续 三个月,至少应包含投标截止时间当月、当月前一个月、当月前两个月等三个月 中的任意一个月,加盖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印章,否则不得分。)”请问是提供连续3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还是投标截止时间当月、当月前一个月、当月前两个月等三个月中的任意一个月?非独立法人的分公司社保是否认可?答:①需提供上述人员投标截止月上溯3个月中任意连续3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例如本项目6月份开标,可以是2026年4月、5月、6月或2026年3月、4月、5月或者是2026年2月、3月、4月的社保缴纳证明);②予以认可。依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和资质标准实施意见〉的通知》(建市〔2015〕20号)第三十八条第11款,“分公司缴纳的社会保险可以予以认定”。因此,本项目拟派项目总监及监理人员如由投标人所属的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分公司缴纳社会保险,其社保证明材料予以认可。2、请问一下,人员配置中,安全专业监理工程师要求具有具有注册安全工程师证书或安全监理岗位证书或安全监理考核证书。是否可以用专业监理工程师培训合格证书(施工安全管理专业)替代?答:专业监理工程师培训合格证书(施工安全管理专业)满足招标文件对安全专业监理工程师的证书要求。 | ||||
| 行政监督机构: | 钱塘区住建局 | 电话: | 0571-89535608 | ||
| 信息来源: | 浙江省统一招投标交易平台(点击跳转) | 服务平台接收时间: | 2026-05-27 16:58:04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