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州市城区排水防涝设施巩固提升工程EPC澄清公告2
各潜在投标人:
宿州市城区排水防涝设施巩固提升工程EPC(项目编号:EP-SZGC2026020)澄清公告如下:
1、原招标文件中:“第1章 招标公告3.投标人资格要求
(1)施工资质: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或具有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后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甲级资质,具备
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现变更为“
(1)施工资质: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或具有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后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甲级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原招标文件中“第3章 评标办法 5.3.1 商务标报价
(1)评审要求:拟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的投标总报价低于最高投标限价(招标控制价)的房屋建筑90%(房屋建筑90%、轨道交通88%、市政基础设施85%,根据项目对应选择)的,
评标委员会将进行异常低价评审。”
现变更为:“
(1)评审要求:拟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的投标总报价低于最高投标限价(招标控制价)的市政基础设施85%(房屋建筑90%、轨道交通88%、市政基础设施85%,根据项目对应选择)的,评标委员会将进行异常低价评审”。
3、原招标文件中“第2章 投标人须知 3.4.1 投标保证金注意事项: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逾期视为投标无效。采用保函形式的,保函的支付费用应当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申请电子保函请登录:
http://ggzyjy.ahsz.gov.cn/szfront/xmjl/20150701/jinron g.htm 自主选择平台,电子保函推送至电子交易服务平台时间视同保证金到账时间。使用纸质保函须在开标前将保函原件递交给招标人。”
现变更为“第2章 投标人须知 3.4.1 投标保证金 注意事项: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逾期视为投标无效。采用保函形式的,保函的支付费用应当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申请电子保函请登录:
http://ggzyjy.ahsz.gov.cn/szfront/xmjl/20150701/jinron g.htm 自主选择平台,电子保函推送至电子交易服务平台时间视同保证金到账时间。”
本澄清公告是招标文件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本澄清未列出的事项均以招标文件为准,如招标文件与本澄清公告有不一致之处,以本澄清公告为准。
招标人:宿州市市政工程管理处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柏陶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6年05月27日
办理流程公开
累计提交时间:0天0小时25分
累计办理时间:0天0小时0分
提交备案
提交人:安徽柏陶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办理意见:审核
提交时间:2026-05-27 14:43:13
提交用时:0天0小时25分
附件:
宿州市城区排水防涝设施巩固提升工程EPC澄清公告2.pdf 宿州市城区排水防涝设施巩固提升工程EPC澄清公告2.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