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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扬州大学扬子津校区土木试验中心项目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公告-招标公告
江苏
发布时间:2026-05-27
内容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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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大学扬子津校区土木试验中心项目(项目名称)施工总承包(标段名称)施工
招标公告
标段编号:E3200000001000322002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扬州大学扬子津校区土木试验中心项目(项目名称)已由江苏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苏发改社会发〔2021〕1362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江苏省公共工程建设中心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扬州大学自筹解决(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建设采用:□自建□代建√集中建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总承包(标段名称)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标段名称:扬州大学扬子津校区土木试验中心项目施工总承包。
2.2 建设地点:扬州市邗江区华扬西路196号扬州大学扬子津校区内
2.3 建设内容:施工总承包。
2.4 质量要求:合格,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2.5 工程规模:本工程为扬州大学扬子津校区土木试验中心项目施工总承包。建设总建筑面积为8515.62平方米。本项目由两栋相对独立的建筑组成,分别为综合实验楼及结构试验大厅,其中综合实验楼建筑面积4858.53平方米,地上四层,框架结构,为多层公共建筑;结构试验大厅建筑面积3657.09平方米,地上一层,为单层戊类车间,框排架结构,钢结构屋面。
2.6 最高投标限价(万元):本项目的最高投标限价详见招标文件。投标报价超过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文件,按无效投标处理。
2.7 单位工程及招标范围说明: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大型土(石)方、基坑支护、土建及装饰、钢结构、幕墙、反力墙专项、电气、给排水、消防、暖通、智能化、电梯、室外道路、室外景观、室外绿化、综合管网等内容,具体详工程量清单、招标文件及设计图纸。
2.8 工程类别和技术复杂程度:
工程类别:□小型 □中型 √大型 □特大型
□技术复杂工程:/
2.9 工期: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2.10 是否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否
□是
2.10.1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
□是
□否:(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原因及适用条款)
2.10.1.1面向中小企业预留的实施方式:
□本标段整体面向中小企业。
□本标段以联合体形式面向中小企业。
□本标段以分包形式面向中小企业。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质类别和等级: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投标人企业具有安全生产条件,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拟选派项目负责人专业及资质等级:须具有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建筑工程)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证);
3.3资格审查必要条件:
3.3.1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3.2投标人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注册专业、资格等级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3.3.3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的资格(资质)条件必须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并附有共同投标协议;
3.3.4投标人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
3.3.5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含),经建设单位同意的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3.3.6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4资格审查可选条件:
√3.4.1□企业 √项目负责人承担过类似工程;
类似工程认定标准: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自2023年1月1日以来(日期以竣工验收证明为准)在本投标人单位完成过建筑面积≥6800平方米且合同金额≥人民币4600万元的公共建筑工程(住宅、厂房、仓储除外)单项合同业绩且担任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若该业绩为工程总承包业绩,需满足施工部分建筑面积≥6800平方米且合同金额≥人民币4600万元,拟派项目负责人在该业绩项目中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或工程总承包施工负责人。业绩证明材料须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通知材料、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三者缺一不可),且以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中获取的资料为准;中标通知书、合同和竣工验收证明所体现的数据不一致,建筑面积、金额以施工合同为准,业绩完成日期以竣工验收证明为准。业绩资料不明确而影响评委评审的,资格审查不通过;
(注:除法律法规规定的项目负责人业绩不予认可的情形外,以下情形也不予认可:
(1)项目负责人业绩不是投标人承担的;
(2)合同履行时,项目负责人不具备注册建造师资格或者超越注册建造师执业规模范围执业的;
(3)项目负责人未取得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的;
(4)项目负责人违反规定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建设工程项目上担任项目负责人的。)
□3.4.2自     年     月     日以来(近2年内),投标人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3.4.3企业近1年内(截止时间为之日起至北京时间2026年6月2日17时00分。
6.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公告的媒介
9.1;
9.2。
10.联系方式
10.1招标主体
招标人:江苏省公共工程建设中心有限公司
招标人地址:南京市秦淮区国际路199-1号A座8楼
联系人:曾工
电话:025-83286919
传真:/
邮编:210000
电子邮箱:/
10.2相关部门
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 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
联系电话:025-51868903
10.3异议渠道
投标申请人可登录到江苏省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http://49.77.204.17:10800/tpbidder)的“异议”模块中进行提交。
招标人(盖单位公章):
附件:招标公告.pdf
12320000466008442Y-1
E3200000001000322002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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