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都区新都街道万和同仁片区城中村改造配套基础设施项目—配套同仁社区综合服务体施工 / 标段 答疑01号
针对各潜在投标人在网络上提问回复如下:
提问1:本项目招标公告3.投标人资格要求3.1.5财务要求:近 3 年(限定在 3 年以内)无亏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第四十条规定:不得在企业股权结构、经营年限、经营规模和财务指标等方面对中小企业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为中、小企业创造一个公平竞争的发展机会,建议招标人取消这一要求。
回复1:取消财务要求,详见补遗01号。
提问2:本项目招标公告3.投标人资格要求3.1.5财务要求:近 3 年(限定在 3 年以内)无亏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第四十条规定:不得在企业股权结构、经营年限、经营规模和财务指标等方面对中小企业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为中、小企业创造一个公平竞争的发展机会。因此,在国家大力优化营商环境、扶持中小企业的情况下,建议招标人取消这一要求。
回复2:取消财务要求,详见补遗01号。
招标人:成都市新都区兴城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四川科薪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26年05月27日
新都区新都街道万和同仁片区城中村改造配套基础设施项目—配套同仁社区综合服务体施工 / 标段 补遗01号
致各潜在投标人:
1、招标公告3.1.5财务要求变更为:
3.1.5财务要求:无财务要求。
2、招标公告2.3建设规模变更为:
2.3建设规模:本项目用地面积为5713.13㎡,规划总建筑面积为21867.85㎡(其中地上14163.87㎡,地下7703.98㎡)。本工程为七层(地下二层,地上五层)框架结构公共建筑,建筑高度24.8m;
3、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5.2变更为:
4、取消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前附表
2.1.2
| 资格评审标准
| 财务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 项规定
|
5、取消招标文件第八章 投标文件格式
(四)近年财务状况表,投标人投标时无须提供
(四)近年财务状况表。
6、现重新上传招标工程量清单,以本次上传的招标工程量清单为准。
7、现重新上传定标方案,以本次上传的定标方案为准。
8、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变。
招标人:成都市新都区兴城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四川科薪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26年05月27日
招标资料下载
标段名称:新都区新都街道万和同仁片区城中村改造配套基础设施项目—配套同仁社区综合服务体施工/标段
[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CDZ[补遗文件]
补遗[第1次].pdf[补遗文件]
补遗答疑[第1次].CDZ[工程图]
配套同仁社区综合服务体(招标挂网图纸).rar[工程图]
配套同仁社区综合服务体图纸问题汇总(20260520)(勘察+设计盖章).pdf[答疑文件]
答疑[第1次].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