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名称: | 长三角(嘉善)归谷人工智能产业园改造提升项目 | 项目代码: | 2602-330421-04-01-547401 | ||
| 招标人: | 名称:嘉善罗星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 代理机构: | 名称:嘉兴市银建工程咨询评估有限公司 | ||
| 地址:嘉善县罗星街道归谷二路111号1幢401-172室 | 地址:嘉善县阳光东路185号善商大厦1号(东)楼21层 | ||||
| 联系人:寿先生 | 联系人:张小一 | ||||
| 电话:0573-84460277 | 电话:0573-84973399 | ||||
| 标段(包)名称: | 长三角(嘉善)归谷人工智能产业园改造提升项目(4#、5#楼5-8层、3#1-4层及室外改造提升工程) | 标段(包)编号: | A3304210580005512002001 | ||
| 澄清、修改对象: | 招标文件 | ||||
| 澄清、修改内容要点: | 补充文件 (1) 各投标人: 一、针对各投标人提出的疑问,现回复如下: 1、问:招标文件中前附表3.1及3.2.5均要求填报《施工现场建筑垃圾减量化措施费用表》,此附件表格在预算中没有对应清单项,但3.2.5要求“投标单位在分部分项和措施项目清单费用计价时应综合考虑施工现场建筑垃圾减量化措施费用”,请问该项费用应该如何记取?是否存在清单漏项?若清单无漏项,相关费用是否不计入投标总价中?标准预算价excel表格中也无相关控制价,是否无上下限,由企业自行考虑填报金额? 答:清单无漏项,此项费用格式招标文件已明确详见第七章。招标文件已明确“投标单位在分部分项和措施项目清单费用计价时应综合考虑施工现场建筑垃圾减量化措施费用”,施工现场建筑垃圾减量化措施费用表格式中也已明确“请根据项目特征和企业自行编制的施工现场建筑垃圾减量化专项方案综合考虑,自行填报,此表可自行调整”,故此费用由企业自行考虑填报金额,在报价时综合考虑此费用。 二、如招标文件中内容与本招标补充文件内容有冲突,均以本招标补充文件为准; 三、本补充文件一经在嘉善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址:http://jxszwsjb.jiaxing.gov.cn/col/col1229743605/index.html)及浙里公共资源交易数字化招标交易系统(嘉善)(网址http://ggzy.jxszwsjb.jiaxing.gov.cn/ZLJSTPBidder/memberLogin)中发布,即表示所有投标人都已收到该补充文件。 四、投标人在收到本补充文件之日起,如未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前通过浙里公共资源交易数字化招标交易系统(嘉善)(网址http://ggzy.jxszwsjb.jiaxing.gov.cn/ZLJSTPBidder/memberLogin)内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则视为将如期完成投标文件的编制及提交,不再提出任何异议。 嘉善罗星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及电话:寿先生,0573-84460277 地址:嘉善县罗星街道归谷二路111号1幢401-172室 嘉兴市银建工程咨询评估有限公司 联系人及电话:张小一0573-84973399 地址:嘉善县阳光东路185号商会大厦1号(东)楼21层 2026年5月27日 | ||||
| 行政监督机构: | 嘉善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电话: | 0573-89115735 | ||
| 信息来源: | 嘉兴市数字化招标平台(点击跳转) | 服务平台接收时间: | 2026-05-27 16:35:18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