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硕放街道零星及相关工程(项目名称)重点产业项目地块
(一)场地平整工程(标段名称)
招标公告
标段编号:WXXQ202605008-X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26年硕放街道零星及相关工程(项目名称)已由无锡高新区(新吴区)数据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关于2026年硕放街道零星及相关工程立项的批复 锡新数投许[2026]35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无锡市新吴区人民政府硕放街道办事处,招标人为无锡市新吴区人民政府硕放街道办事处,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政府投资:100.0%、其他国有:0.0%、私有资金:0.0%、外国政府及组织投资:0.0%、境外私人投资:0.0%,项目建设采用:自建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重点产业项目地块
(一)场地平整工程(标段名称)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江苏君安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受招标人的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施工招标事宜。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标段名称:重点产业项目地块
(一)场地平整工程
2.2 建设地点: 项目位于新吴区硕放街道
2.3 建设内容: 工程量清单及图纸范围内2026年硕放街道零星及相关工程的大型土石方工程。
2.4 质量要求: 合格
2.5 工程规模(工程特征、结构层次、建筑高度、道路宽度长度等): 本项目位于机场路与硕梅路交叉口西南侧地块,总用地面积33361.24平方米。工程内容包括地块内堆土外运、场地平整、临时围挡搭设等。
2.6 工程合同估算价(万元): 440.0
2.7 单位工程及招标范围说明: 工程量清单及图纸范围内2026年硕放街道零星及相关工程的大型土石方工程。
2.8 工程类别和技术复杂程度: 工程类别:中型 技术复杂工程:否
2.9 工期: 30 天
2.10 是否属于政府采购工程:是。 本工程所属行业: 建筑业
2.10.1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是
2.10.1.1 面向中小企业预留的实施方式:本标段整体面向中小企业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 ;
3.2 拟选派项目负责人专业及资质等级: [房屋建筑工程注册建造师二级](含)以上或者[市政公用工程注册建造师二级](含)以上 ;
3.3 资格审查必要条件:
3.3.1 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3.2 投标人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注册专业、资格等级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3.3.3 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的资格(资质)条件必须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并附有共同投标协议;
3.3.4 投标人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
3.3.5 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含),经建设单位同意的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3.3.6 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4 资格审查可选条件:
自 2024年05月27日 以来(近2年内),投标人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自 2025年05月27日 以来(近1年内),投标人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江苏延辉建设有限公司企业已列入无锡市新吴区人民政府硕放街道办事处投标黑名单,一年内禁止参加空港经开区(硕放街道)所有招标活动,禁止期限自2025年6月20日-2026年6月19日止。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5 本次招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4.资格审查办法
资格后审
5.评标办法
合理低价法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 2026年05月27日17时00分 至 2026年06月01日23时59分 。
6.2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公告的媒介
9.1 ;
9.2 。
10.联系方式
10.1 招标主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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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
| 无锡市新吴区人民政府硕放街道办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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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机构:
| 江苏君安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招标人地址:
| 无锡市新吴区长江南路35号
|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
| 无锡市滨湖区蠡园街道环湖苑88号三楼309室-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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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陈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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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叶小青、杨静
| 电话:
| 0510-85300227
| 电话:
| 180683688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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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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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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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邮编:
| 214000
| 邮编:
| 24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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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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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 893382759@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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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负责人:
| 叶小青
10.2 相关部门
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无锡市新吴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电话: 0510-80595084
10.3 异议渠道
实行网上受理与处理异议,除开标现场的异议外,异议人必须在无锡市建设工程网上招投标系统依法提出异议,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视为无异议。
招标人及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盖单位公章):
招标文件正文.pdf
招标信用承诺书.pdf
评标办法.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