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资格预审不通过单位名单 | ||||||||||||
| 项目编号:2026JSZX12Z5809001 | ||||||||||||
| 项目名称: 新东站安置三区二期保障房项目公区精装修工程 新东站安置三区二期保障房项目公区精装修工程 | ||||||||||||
| 投标人资格要求 | ||||||||||||
| 1、本次招标要求申请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具有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的能力和经验。 2、拟派项目经理应持有一级注册建造师证(建筑工程专业,且在本单位注册)(证书必须为电子证书并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的规定),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造价、安全、施工、材料、质检(量)等人员,应满足项目实际需求。 3、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需提供近三年度(自2022年至2024年或2023年至2025年,企业成立不足三年,提供企业成立至今的)财务状况表。 4、业绩要求:申请人自2023年5月13日至2026年5月13日止(3年),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900万元及以上或单项合同装修面积7000平方米及以上的房屋建筑类装饰装修施工类似业绩(提供施工总承包或工程总承包业绩的,合同中需能够体现符合业绩金额或面积的房屋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内容,如合同中不能够体现符合业绩金额或面积的房屋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内容,还须提供经建设单位加盖公章的相关证明文件)。 【类似工程业绩:提供合同原件和竣工验收证明原件扫描件,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并满足下列任一要求: ①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的数据为准,申请人应当提供类似工程业绩查询路径及查询截图,并对真实性承诺负责。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数据不完整,可补充提供合同、竣工验收证明等相关资料,补充资料须与平台数据保持一致,确保真实有效。 ②提供其他佐证资料,如中标公示截图及查询路径,或其他可通过网络等渠道获取的相关资料,佐证资料须与所提供业绩保持一致,确保真实有效】。 5、信誉要求:申请人自2023年5月13日至2026年5月13日止(3年)申请人社会信誉自查承诺(盖公司公章);申请人需提供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shixi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网页截图。评审前招标人将登录'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shixin/)查询,招标人应对属于限制参与工程建设项目投标活动失信被执行人依法依规予以限制。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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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年05月2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