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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漠河市2026年普通国省道公路病害处治项目公告

公告-招标公告
黑龙江
发布时间:2026-05-27
内容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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漠河市2026年普通国省道公路病害处治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漠河市2026年普通国省道公路病害处治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施工图设计已由漠河市交通运输局以《关于漠河市2026年普通国省道公路病害处治 项目一阶段施工图设计及预算的批复》(漠交发〔2026〕8号 )文件批准,招标人为漠河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建设资金来自地方自有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G111、S218公路漠河段。
2.2建设内容:漠河市2026年普通国省道公路病害处治项目,为道路养护工程,维修段落分别为国道G111京漠公路、S218连崟-兴华公路。本项目路线起讫点、路线全长均维持原有旧路不变,只对公路病害处治路段重新刻画标线,其他路段维持不变。本项目全部冻土路基改造合计1.418km、沥青路面微处理9.0km。
该项目为道路养护工程,维持原有旧路技术标准,G111采用设计速度80km/h的二级公路,路基宽度12m, 行车道宽度 2x5.25m,土路肩2x0.75m;S218采用设计速度60km/h的二级公路,路基宽度10.0m,行车道宽度2x4.25m,土路肩2x0.75m 。其余技术指标均按《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B01-2014)执行。
2.3招标范围:包含但不限于本项目线路、路基路面、桥梁涵洞、路线交叉、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等工程施工及缺陷责任修复及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的全部内容。
2.4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全部工程内容共划分为1个标段,主要工程内容见下表:
 

标段
项目名称
最高投标限价(元)
A1
漠河市2026年普通国省道公路病害处治项目
10075999.00
2.5计划工期:计划开工日期2026年6月30日,计划交工日期2026年10月30日,工期123日历日。缺陷责任期2年。(注:上述开、竣工日期仅作为编制投标文件的统一标准,实际开、竣工日期按施工合同相关条款规定执行)
2.6质量要求:工程质量应符合《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JTGF80/1-2017)、《公路养护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JTG5220-2020), 竣(交)工验收依据《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实施细则》(交公路发〔2010〕65号)规定,标段交工验收质量评定为合格;竣工验收质量等级优良。
2.7安全目标:在项目建设过程中杜绝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避免发生较大安全责任事故,控制一般安全责任事故,各类生产安全责任事故死亡人数为零。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国内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市场监督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具有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且同时满足下列要求:
(1)资质最低要求
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
如投标人具有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 (https://hwdms,mot.gov.cn)”中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2)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最低要求:
项目经理:公路工程相关专业工程师,持有公路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注册单位名称必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同时具备交通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登记单位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
项目总工:公路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
注:公路工程相关专业:公路工程、道桥、道路、公路与桥梁工程、桥梁工程、交通工程、交通土建、隧道(地下结构)工程、公路管理、城市道路与交通工程等专业。
(3)财务最低要求
(1)营运资金(2025年度流动资产-2025年度流动负债+银行专为本工程出具的资金证明\银行信贷\银行保函等)不得少于投标人所申请标段最高投标限价的15%。
(4)业绩最低要求
近五年内(2021年1月1日~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止,以实际交工日期为准)投标人 承担过下列施工项目,交工验收达到合格标准,且满足:
独立完成过1个里程不少于2km的二级公路工程施工项目(以标段计);
注:①如投标人提供高速公路、一级公路业绩的,其里程可折算成2倍的二级公路里程。例如:投标人已完成某条一级(高速)公路的里程为1公里,则评标时可折算为:投标人已完成二级公路里程为2公里。
②业绩要求在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网站的“黑龙江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或交通运输部网站“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中能够查询,如在交通运输部无法查询,可以在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查询,如果查询不到该业绩的信息或查询的信息与投标人提供的信息不一致,业绩审查时将不予认定。
③公路工程施工项目指新建、改扩建、维修、养护项目。
3.2本次招标不接受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2024年度公路施工企业信用评价或交通运输部 2024年度公路建设市场全国综合信用评价被认定为D级的投标人投标。
3.3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地方信用网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 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3.4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在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行为。
3.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 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7本次招标评标采用双信封形式的技术评分最低标价法,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形式。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 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明确所投标段,下载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为2026年05月28日00时00分至2026年06月04日00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具体事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的《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2.0版)上线试运行公告》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未按“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的流程要求完成全部操作的,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4.2潜在投标人使用数字证书通过“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在线下载。
4.3投标人需在公告期截止时间内下载一次招标文件,下载一次后可不受时间限制进行下载招标文件或答疑文件,否则导致的无法下载招标文件或答疑文件,后果自负。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招标人不统一组织现场踏勘,不召开投标预备会(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5.2本项目为线上开标。开标时,投标人应在线上对其投标文件进行解密。各投标人须 在开标时间前安装好数字证书驱动程序,提前登录“交易平台-不见面开标大厅”,按照“黑龙 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服务指南”中的操作手册完成开标程序。
5.3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6年06月17日09时00分(即开标时间),投标人应 于该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上传至“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进行网上投标 。
第一信封开标时间:2026年06月17日09时00分。
第二信封开标时间:具体开标时间以第一个信封评审结束时间为准,请各投标人在开评标阶段持续关注交易平台开标页面,如因投标人原因导致未能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第二信封的解密等操作,投标人自行承担责任。
6.发布公告的媒介
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ggzyjyw.hlj.gov.cn/)、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网站(https://jt.hlj.gov.cn/)网站上发布。
7.中标候选人公示
本项目同时在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ggzyjyw.hlj.gov.cn/)、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网站(https://jt.hlj.gov.cn/)网站上公示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为3日,公示内容包括:
(1)中标候选人排序、名称、投标报价、质量要求、安全目标、工期;
(2)中标候选人在投标文件中承诺的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姓名、相关证书名称和编号;
(3)被否决投标的投标人名称、否决依据和原因;
(4)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8.联系方式
招标投标行政监督与受理投诉单位:漠河市交通运输局
电话:0458-3976225
招标人:漠河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
地址:漠河市西林吉镇41区
联系人:刘靖辉
电话:15546306007
招标代理:中达同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哈尔滨市道里区群力外滩(1898)A4栋11层
联系人:刘春明
联系电话:0451-86626306-810
电子邮箱:tzzx2010@163.com
*投标保证金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选择提交保证金的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足额汇入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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