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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宁波四明化工有限公司10万吨/年高浓度废液资源化利用联产2亿Nm3年合成气、氢气及氢气综合利用技术改造项目气化二及净化二工程二标段施工招标公告

公告-招标公告
浙江 宁波
发布时间:2026-05-27
内容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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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宁波四明化工有限公司10万吨/年高浓度废液资源化利用联产2亿Nm3年合成气、氢气及氢气综合利用技术改造项目已由宁波石化经济技术开发区产业发展局批准建设,项目代码为2207-330257-04-02-335647,项目业主为宁波四明化工有限公司,招标人为宁波四明化工有限公司,建设资金 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招标项目的气化二及净化二工程二标段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为非依法招标项目。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投资估算约3.5亿元,建设规模:产25000Nm3/h有效气的水煤浆气流床煤气化装置(包括污水预处理、输煤系统、磨煤制浆、水煤浆气化、灰水处理系统),配套处理25000Nm3/h有效气的合成气变换装置、变换气脱硫装置、变脱气脱碳装置,配套处理15000Nm3/h有效气的合成气脱硫脱碳装置,以及装置界区内所有配套的公用工程系统和辅助设施。建设地点:宁波石化经济技术开发区。
2.2招标范围:净化主体、磨煤制浆/输煤系统(非土建审图范围内的设备、电仪)、废气焚烧炉、空压区、三效蒸盐、消防水站、事故水池、管廊内桩基、土建、设备、管道、电气、仪表、电信、防腐保温防火等施工,不含业主采购合同中由供货方现场制造安装的设备;本项目施工图(如有)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工程施工。
本次招标建安工程造价(最高投标限价):35028975元。
工程承包方式:施工总承包。
2.3施工总工期:250日历天。
2.4质量要求:按国家及行业施工验收规范一次性验收合格(其中焊接拍片一次合格率98%以上)。
2.5 安全要求:合格。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
3.1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具备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的(对应资质应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拟派项目负责人:
3.3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机电工程专业的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同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3.4至投标截止之日,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得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担任项目负责人(包括工程总承包项目中的施工负责人)。
(三)其他:
3.5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不得少于2人,其中1人必须具有有效期内的建筑施工企业机械类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1证(机械类),其余人员必须具有有效期内的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2证(土建类)或C3证(综合类)。
3.6 省外企业应按规定办理“省外建设工程企业进浙备案”手续。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网上报名及下载招标文件: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年5月28日9时00分至2026年6月1日23时59分止(北京时间),登录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http://ygcg.nbcqjy.org:8061/login.htm)报名,并自行下载招标文件。未报名的单位,其投标文件不予受理。
4.2招标文件费用0元(不再提供纸质文件),请登录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https://ygcg.nbcqjy.org:8071/login.html)自行免费下载。
4.3凡有意参加者,请点击报名并支付100元平台使用费。在项目开标后的两个工作日内,系统自动将报名时填写的开票信息流转至平台财务人员统一开出数电发票(无须付款人申请),付款人可在交易系统中(或填写的电子邮箱中)自行下载打印。
4.4如有补充的招标文件请关注本网站,自行下载,不另行提供纸质版补充文件。投标人需自行下载相关文件,如有遗漏,责任自负。
4.5有关本项目招标的其他事项,请与招标代理机构联系。
特别说明:如遇两家(含)以上已签到供应商的IP地址、网卡MAC地址或硬盘序列号等相同,系统自动触发预警,并提示“响应无效”的,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当场拒收此类响应文件。
5.投标保证金
5.1金额:人民币伍拾万元(500000元)。
5.2交纳方式:银行转账(或电汇)或电子保函。
5.3交纳要求:
(1)银行转账(或电汇)账号:在本项目报名后,通过“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在本项目中取得相应的虚拟子账号。
(2)电子保函:直接通过“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在本项目中购买电子保函(具体操作可查看“用户指引”区内的《电子保函操作说明》)。
投标保证金的到账截止时间:2026年6月3日15时整。
投标人以银行转账(或电汇)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的,则应将投标保证金由投标人的基本账户一次性汇入(或转入)系统自动生成的虚拟子账号。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为2026年6月4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
6.2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投标,投标人须通过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的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并将投标文件上传到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s://ygcg.nbcqjy.org/home),逾期上传或上传不成功的,其投标无效。
6.3递交(上传)方式:使用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上传加密电子投标文件。
6.4开标地点: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宁波市鄞州区宁穿路1679号金融硅谷七号楼裙楼(实怡中心14)三楼)进行不见面开标,投标人无需派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会议。投标人可通过不见面开标大厅(http://ygcg.nbcqjy.org:8062/),在线观看投标文件开启直播过程。
6.5投标人须在开标时间后60分钟内对投标文件进行解密,若投标人在开标时间后60分钟内无法解密或解密失败,将按照无效投标处理。
6.6如初次投标,操作说明详见全流程电子化交易(网上开评标)系统操作手册(http://ygcg.nbcqjy.org/detail?articleId=295)。
7.发布公告的媒介
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s://ygcg.nbcqjy.org/)、
宁波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http://gzw.ningbo.gov.cn)、
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s://jyxt.zwb.ningbo.gov.cn:4011/)、
8. 服务费
宁波市阳光服务平台服务费收取按照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s://ygcg.nbcqjy.org/)平台动态公示的收费标准执行。
9.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波四明化工有限公司
地址:宁波市镇海区蟹浦北海路801号
联系人:覃先生
联系电话:0574- 86502288
招标代理机构:宁波国际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宁波鄞州世纪大道北段555号名汇东方大厦19楼1920室
联系人:潘萍霞、俞之翔、沈鑫侃
联系电话:0574-87298907
电子邮件:2805441538@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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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时间:08:30 ~ 2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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