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天津市司法局机关2026年天津市司法局购买医疗纠纷人民调解服务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发布日期:2026年05月27日 发布来源:天津市司法局机关 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天津市司法局机关 项目名称:2026年天津市司法局购买医疗纠纷人民调解服务项目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在人民群众不断增长的医疗服务需求与医疗服务能力、医疗保障水平不适应的矛盾日益突出,医疗纠纷不断增多的新形势下,为加大行业性、专业性领域人民调解工作力度,进一步预防和化解医疗纠纷,维护医疗秩序,最大限度的维护患者和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的合法权益,我局拟对2026年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工作进行政府采购。预计2026年我市医疗纠纷调解完结案件量不低于800件。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万元):599.81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天津市人民调解员协会成立于1994年,是由天津市辖区内的人民调解组织、人民调解员以及从事指导人民调解工作的人员自愿结成的行业性、非营利性的社会组织,接受业务主管单位天津市司法局、社团登记管理机关天津市民政局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其下属的天津市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以下简称“市医调委”)依据《天津市医疗纠纷处置办法》于2009年2月成立,在市人民调解员协会领导下开展工作,履行调解医疗纠纷的职责。市医调委自成立以来,始终坚持合法、公正、及时、便民原则,充分发挥人民调解职能作用,积极构建和谐的医患关系。 2025全年,共调解医疗纠纷962件,调解完结801件,调解成功725件,成功率达90.51%,取得了显著成绩。 2014年颁布的《天津市医疗纠纷处置条例》中明确规定:“天津市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是依法设立的调解医疗纠纷的群众性组织,负责本市行政区域内医疗纠纷的人民调解工作”。“发生医疗纠纷后,索赔金额超过一万元的,医患双方当事人可以通过市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解决,公立医疗机构不得与患者或者其家属自行协商解决”。“市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的工作经费和人民调解员的补贴费用由市财政予以保障。市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医疗纠纷不收取任何费用”。依据《条例》规定,我市的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工作,只能由市人民调解员协会下属的市医调委提供服务,此项政府采购工作拟采用单一来源方式,市人民调解员协会为单一供应组织。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天津市人民调解员协会 地址:天津市南开区水上公园北道52号 三、公示期限 2026年05月28日至2026年06月03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 联系人:薛爱民 联系地址:水上北道52号 联系电话:23082551 2、财政部门 联系人:天津市财政局 联系地址:天津市和平区曲阜道4号(天津市财政局) 联系电话:022-59032816 3、采购代理机构 联系人: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六、附件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下载: 附件下载 天津市司法局机关 2026年5月2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