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招标公告名称: | 平泉市林业生态振兴与产业融合示范项目林业生态种植工程EPC项目 | 招标方案核准(备案)部门: | 平泉市数据和政务服务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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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招标方案核准(备案)文号: | 平数政备决字202501-78 | ||||||||||||||||||||||||||||||||||||||||
| 所属行业: | 农、林、牧、渔业/林业 | ||||||||||||||||||||||||||||||||||||||||
| 所属地区: | 承德市-平泉县 | 招标内容: | |||||||||||||||||||||||||||||||||||||||
| 平泉市林业生态振兴与产业融合示范项目林业生态种植工程EPC项目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平泉市林业生态振兴与产业融合示范项目林业生态种植工程EPC项目已由平泉市数据和政务服务局以平数政备决字202501-78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平泉市惠丰农业科技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平泉市惠丰农业科技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该项目林业生态种植工程,涉及勘察、规划设计、苗木采购、种植施工、抚育管护、竣工验收等全流程一体化工作 2.2招标范围:本项目设计、施工,包括本项目施工图设计、配合审图、图纸技术交底、竣工图、联络变更及相关配合服务;工程施工至工程竣工验收,质量保证期内的缺陷性修复或特殊情况处理、变更等。。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设计资质要求:投标单位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如下资质之一即可 。1)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2)具备: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3)具备:农林行业(农业综合开发生态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施工资质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施工资质以及其他 / 资质。 3.1.2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3.7 拟派项目经理具有注册在投标单位的 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或具备建筑工程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投标人拟派的项目经理具备的资格满足施工负责人资格要求的,可兼任施工负责人, 同时具有对应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联合体投标的,承担施工工作联合体成员拟派项目经理的须提供);3.8 拟派设计负责人具有市政行业、农林行业等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联合体投标的,设计负责人须由承担设计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委派;3.9 拟派施工负责人(建造师)具有 建筑工程或市政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 执业资格,同时具有对应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联合体投标的,施工负责人须由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委派;3. 10 如拟派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在投标截止日当日存在在其他在建合同工程(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或者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则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开始时间,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验收合格或合同解除日期)担任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含工程总承包项目中担任施工负责人)的,不得以拟派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 3.1.3其他要求: 3. 11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配备人数≥3 个。联合体投标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须由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委派;3.12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自 2025 年 4 月 1 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网站、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 ”的信息为准); 3.13 (1)投标人应当具有良好的项目管理和财务、风险承担的能力。 (2)根据《9 部委院局关于招投标活动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 号)》规定,对经查询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将取消其投标资格。(以开标当天信用中国查询结果为准)。 (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投标 (4)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 。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05-27 13:00至2026-06-02 17:30(北京时间,下同),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平泉市)获取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售价 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 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6-06-17 09:00,地点为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平泉市)。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平泉市) 上发布。 7. 其他公示内容 (1)依据河北省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关于印发《推广招标投标“双盲 ”评审的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投标文件中的技术部分采用“暗标 ”形式。本项目投标文件技术标采用暗标评审,即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技术标暗标部分时不得体现投标人的相关信息,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进行评审。 (2)根据河北省数据和政务服务局印发的《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远程异地评标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本项目实施远程异地评标。 8. 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可通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向承德翼航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提出, 联系人:齐晓伟, 联系电话:0314-6086966, 电子邮箱:cdyhzb2023@163.com。 9.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平泉市林业和草原局 电话:0314-6024083 电子邮箱:/ 10. 本招标项目是否属于依法必须招标项目 是 11. 本招标项目是否采用双盲评审 是 12.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 13.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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