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名称 | 黑龙江肇兰新河防洪治理项目文物调查勘探工作报告(三次) | |||||||
| 项目法人或招标人名称(盖章) | 黑龙江省大庆地区防洪工程管理中心 | |||||||
| 项目批准文件 及文号 | 黑龙江肇兰新河防洪治理项目文物调查勘探工作报告(三次)招标报告:SLFWG2026-6009 | |||||||
| 主要建设内容 | 黑龙江肇兰新河防洪治理项目文物调查勘探工作报告编制及报批报审工作 | |||||||
| 招标项目 | 序号 | 标段(包)名称 | 招标内容 | 招标方式 | 招标公告预计发布时间 | 拟交易场所 | 投资估算(万元) | 备注 |
| 1 | 黑龙江肇兰新河防洪治理项目文物调查勘探工作报告(三次) | 黑龙江肇兰新河防洪治理项目文物调查勘探工作报告编制及报批报审工作。 | 公开招标 | 2026年6月 | 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413.68 | 无 | |
| 投标人主要资格条件或投标准备的信息 | 1.本次招标要求潜在投标人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投标人应入选黑龙江省配合大型基本建设工程文物调查勘探机构名录,对未在名录内的单位,投标人须承诺在中标后20日内完成名录的办理工作,如有政策调整,按新政策执行;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在近3年内(202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之日止)没有行贿犯罪记录。本条“行贿犯罪记录”是指存在行贿行为并被判有行贿罪的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s://wenshu.court.gov.cn)网站公布的判决结果为准。 4.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未被依法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结果为准),及未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以“信用中国”查询结果为准)。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
| 备注 | 本次招标计划发布内容仅作为潜在投标人提前了解招标人初步招标计划安排的参考,后期可能存在取消和变更的可能。工程建设项目的招标实际需求、投资金额、招标时间等以招标人最终发布的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为准。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