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序号 | 采购项目名称 | 采购需求概况 | 预算金额(万元) | 预计采购时间 | 备注 |
|---|---|---|---|---|---|
| 1 | 龙岩市公安局公务用车2026年3-4月维修保养(华丰) | 采购内容:公务用车维修和保养 采购数量:1批 主要功能或目标:确保市局公务用车安全稳定运行,提高车辆使用寿命。 需满足的要求:每月进行考核(《龙岩市公安局车辆修理厂日常管理评分标准》详见附件),单年度累计扣分超过20分,停止维修半年;单年度累计扣分超过30分,解除合同。1.应在签订合同前确认委派的联系人姓名及联系方式,负责与征集人(甲方)联系。如联系人发生变更,应书面告知甲方。2.供应商应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最新国家强制性标准及各项技术标准等要求开展车辆维修和保养服务服务。3.供应商应按协议提供服务。 | 4.241100 | 2026年07月 | 无 |
| 2 | 龙岩市公安局公务用车2026年3-4月维修保养(龙港) | 采购内容:公务用车维修和保养 采购数量:1批 主要功能或目标:确保市局公务用车安全稳定运行,提高车辆使用寿命。 需满足的要求:每月进行考核(《龙岩市公安局车辆修理厂日常管理评分标准》详见附件),单年度累计扣分超过20分,停止维修半年;单年度累计扣分超过30分,解除合同。1.应在签订合同前确认委派的联系人姓名及联系方式,负责与征集人(甲方)联系。如联系人发生变更,应书面告知甲方。2.供应商应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最新国家强制性标准及各项技术标准等要求开展车辆维修和保养服务服务。3.供应商应按协议提供服务。 | 3.693610 | 2026年07月 | 无 |
| 3 | 龙岩市公安局公务用车2026年3-4月维修保养(华乐) | 采购内容:公务用车维修和保养 采购数量:1批 主要功能或目标:确保市局公务用车安全稳定运行,提高车辆使用寿命。 需满足的要求:每月进行考核(《龙岩市公安局车辆修理厂日常管理评分标准》详见附件),单年度累计扣分超过20分,停止维修半年;单年度累计扣分超过30分,解除合同。1.应在签订合同前确认委派的联系人姓名及联系方式,负责与征集人(甲方)联系。如联系人发生变更,应书面告知甲方。2.供应商应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最新国家强制性标准及各项技术标准等要求开展车辆维修和保养服务服务。3.供应商应按协议提供服务。 | 11.300600 | 2026年07月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