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合同编号:KC-20260527014455-12447
二、合同名称:塔河县公安局车辆维修、保养服务直接选定
三、项目编号:ZJXD-202605-232722-085692
四、项目名称:塔河县公安局车辆维修、保养服务直接选定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塔河县公安局
地址:黑龙江省大兴安岭地区塔河县塔河镇建设大街32号
联系方式:0457-3606896
供应商(乙方):塔河县鹏杰汽车修配厂
地址:黑龙江省大兴安岭地区塔河县塔河镇新建街2幢1号
联系方式:13845756456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
| 序号 | 名称 | 数量(单位) | 单价(元) | 总价(元) | 规格型号/服务要求 |
| 1 | 维修材料费用折扣(二类企业) | 1(次) | ¥5,890.00 | ¥5,890.00 | 车辆维修 |
合同金额: 5,890.00元,大写(人民币):伍仟捌佰玖拾元整
履约期限:2026年05月27日至2026年09月30日
履约地点:塔河县公安局
采购方式:框架协议采购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6年05月27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6年05月27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合同附件:
8094786677c33810e96f101076068280.pdf塔河县公安局
2026年0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