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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110kV昭中线等18条线路柔性终端大修总承包(EPC)招标招标公告

公告-招标公告
内蒙古
发布时间:2026-05-27
内容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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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kV昭中线等18条线路柔性终端大修总承包(EPC)招标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G20260401-128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的规定,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呼和浩特供电分公司委托北京中外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对110kV昭中线等18条线路柔性终端
大修总承包(EPC)招标进行公开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110kV昭中线等18条线路柔性终端大修总承包(EPC)招标
2、资金来源:已落实
3、工期:合同签订之日起-2026年11月30日,具体以实际开工时间为准。
4、施工地点:呼和浩特市
二、招标内容及标段划分:

序号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采购主要内容
子项目名称
子项目分项控制价
最高投标限价总价(元)
建筑安装工程费
主要设备及装置性材料费
其他费用(含勘察设计费等)
1
HG20260401-128
110kV昭中线等18条线路柔性终端大修总承包(EPC)招标
对110kV鼓中线、鼓安线、东如线等共计18条线路在内的共34基电缆终端的柔性电缆终端进行更换。采用总承包(EPC)模式进行采购,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110kV昭中线等18条线路柔性终端大修总承包(EPC)招标
9947822.00
2095501.00
5785635.00
17828958.00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资质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电力工程设计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电力工程设计送变电工程设计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证书;(以上资质为住建部最新资质要求(2020年11月30日建市〔2020〕94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如投标人还未申办以上资质,“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送电及变电工程专业丙级及以上资质证书”
(2)投标人需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综合资质或工程勘察工程测量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证书,且证书在有效期内(以上资质为住建部最新资质要求(2020年11月30日建市〔2020〕94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如投标单位还未申办以上资质,投标单位需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综合资质证书或具有工程勘察工程测量专业丙级及以上资质,且证书在有效期内;
(3)投标人具有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施工综合资质或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乙级及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乙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在有效期内;(以上资质为住建部最新资质要求(2020年11月30日建市〔2020〕94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如投标人还未申办以上资质,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证书在有效期内。
(4)投标人须具备国家能源局或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颁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类、承试类、承修类)二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在有效期内。
(5)投标人须具有有效期内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6)拟派EPC项目负责人和设计负责人必须具有电力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证书;
(7)拟派施工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在本企业注册且有效,同时未担任其他在建施工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提供证书扫描件及未担任其他在建施工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承诺书)
(8)投标人近五年(2021年5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110千伏及以上输电工程总承包工程(EPC)业绩或具有110千伏及以上输电工程勘察设计和施工业绩各一份即为一项业绩(联合体各方提供均认可)。(投标人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及配套发票扫描件,合同内容至少应包括合同首页、内容、签订日期及双方签字(或个人名章)盖章等内容;发票后需附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的查询截图;)
(9)EPC项目负责人具有电力工程管理经验(担任过110千伏及以上输变电工程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设计项目总负责人或设计项目专业负责人或施工项目负责人或项目总监理工程师),设计负责人有110千伏及以上输变电工程勘察设计管理经验,施工负责人具有110千伏及以上输变电工程工程施工管理经验,(提供业绩合同,合同中未体现负责人姓名则须提供其他证明材料。)
(10)投标人须具有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能力(提供一般纳税人证明或发票及查询截图等)。(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均须提供)
2、其他要求:
2.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2投标人具有国家相关部门颁发且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企业如有信息变更,需有工商局变更说明;
2.3在近三年内(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前三年)投标单位和其法定代表人未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注:投标人需提供近三年内(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前三年)投标单位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无行贿犯罪档案的查询结果截图和其法定代表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无行贿犯罪档案的查询结果截图,查询结果截图中须包含以下信息点:“当事人”为投标单位名称或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全文”为“行贿罪”,“裁判日期”不得少于近三年(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前三年,多于三年或不选裁判日期均可)。
2.4投标单位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和“经营异常名录”。
注:
(1)投标人需提供投标单位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针对“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和“经营异常名录”的两份查询结果截图,查询结果截图中须包含以下信息点:投标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信息或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
(2)如投标人提供的“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或“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截图显示,该投标人曾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但在开标前已被移出,则投标人不属于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或“经营异常名录”。
(3)按照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使用帮助”中的系统功能简介,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提供全国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个体工商户等市场主体信用信息的填报、公示、查询和异议等功能,上述范围外的投标人无需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的截图,但需额外提供不属于上述范围的相关证明(如事业单位可提供有效期内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5投标单位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注:投标人需提供投标单位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查询结果截图,在“信用中国”的查询结果截图须能体现投标单位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的查询结果。
“信用中国”查询方式:“信用中国”→“信息公示”→“失信被执行人查询”,在弹出窗口进入链接网站(“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或“信用中国”→“专项查询”→“失信被执行人查询”,在弹出窗口进入链接网站(“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注:截图必须体现截取时间。
2.6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投标;
2.7投标人未被列入《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不良行为供应商名单》和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公布的“中电联关于公布涉电力领域重点关注对象名单”。
2.8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①联合体牵头人应由设计单位担任,联合体成员中施工单位的数量不得多于1家,设计单位的数量不得多于1家,其他联合体成员数量不限。
②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及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
③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④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同时投标。
⑤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投标各方应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注1:以上资格要求必须同时满足,符合上述条件的投标人均可报名参加。鼓励具备勘察设计、施工、设备材料制造于一体的集团化公司参与投标;鼓励电力设备材料制造成套化较高的企业参与投标。
四、招标文件获取
4.1凡第一次参与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电子商务平台(ECP2.0)挂网的各类招标采购项目的投标人,在获取招标文件前需在“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电子商务平台(ECP2.0)(https://ecp.impc.com.cn:21002)”先进行投标人基本信息注册,然后在招标采购项目挂网公告所在的电子商务平台-“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电子商务平台(ECP2.0)(https://ecp.impc.com.cn:21002/portal/#/doc/doc-com/2024101013908041_2018072800069689)”查看中招互连扫码签章办理流程,前述工作完成后方可获取招标文件。
4.2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年05月26日起至2026年06月02日17时(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电子商务平台(ECP2.0)》(https://ecp.impc.com.cn:21002)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1)获取招标文件路径:登录平台->采购项目管理->招标项目->投标阶段->获取招标文件->获取文件,从项目列表中选择投标的采购项目,并点击【获取招标文件】按钮,状态同步为已获取;下载招标、投标文件路径:采购项目管理->招标项目->投标阶段->获取招标文件->获取记录及招标文件下载,勾选具体采购项目,并点击【下载招标文件】按钮,下载招标文件;点击【IMPC文件打包】按钮和【下载IMPC包】按钮,下载IMPC包至默认路径,投标文件下载成功。平台联系:首页-左下角“联系我们”,具体链接:https://ecp.impc.com.cn:21002/portal/#/doc/contact(周一至周五8:30-18:00)。。
(2)投标单位须凭【中招互连】APP办理项目后续电子投标事宜,未进行注册【中招互连】APP的企业需要下载【中招互连】APP,根据提示即可在线办理相关事宜,后续所有流程全部扫码登录,扫码签章,扫码加密,扫码解密。(https://ecp.impc.com.cn:21002/portal/#/doc/doc-com/2024101013908041_2018072800069689中招互连扫码签章办理流程链接)
 
(3)供应商在投标过程中遇到问题:首先登录官网:https://ecp.impc.com.cn:21002,首页搜索【常见问题】-供应商常见问题解答。注:投标人在进行投标时,请使用最新版本投标工具。
 说明:投标人在中标候选人公示结束前发生不良行为被处理的,取消其中标资格。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电子投标文件请于响应截止时间之前上传到“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电子商务平台(ECP2.0)”,响应截止时间后上传的投标文件恕不接收。本项目采用远程开标方式,不接收纸质投标文件,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收。
(2)投标人对网上递交的投标文件应加密。使用登录【中招互连】APP对投标文件进行加密功能(如果投标人使用A手机号码对投标文件进行了扫码加密,必须需要使用A手机号码进行扫码解密,才能读取或导入投标文件)。
六、截标及开标时间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26年05月26日~2026年06月16日上午09:00(北京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26年06月16日上午09:00(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6年06月16日上午09:00(北京时间)
解密时间:2026年06月16日上午09:00~9:30(北京时间)
七、解密方式及截标开标地点
远程解密:远程解密:投标人于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在原单位使用原上传文件电脑通过数字证书(CA)或登录【中招互连】APP进行投标文件的远程解密(届时请持上传文件时所使用的手机提前30分钟等候在电脑前准备参加文件解密,需保持电脑网络通畅)。
请投标人按公告时间及时参与相关签到、解密及确认工作,签到、解密及确认过程中有任何问题请及时与电子交易系统联系解决(联系方式详见电子交易系统网页界面),因投标人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商务技术标投标文件,视为投标人撤销其投标文件,并不予解密经济标投标文件;投标人在规定时间内成功解密商务技术标投标文件,但因投标人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经济标投标文件,视为其投标文件不完整,投标将被否决。
开标地点: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开标室。
地  址:内蒙古呼和浩特市赛罕区阿吉泰路3号。
如果截标或开标时间及地点有改变,采购机构将提前通知,逾期提交的投标文件将不予受理,不接受邮寄方式提交投标文件。
八、招标费用
1.招标代理服务费: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支付,中标人须向采购代理代理机构按如下标准和规定交纳中标服务费。
①招标代理服务费金额:参照内蒙古自治区工程建设协会文件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试行)》的通知(内工建协【2022】34 号)执行,代理服务收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②中标服务费支付方式:采购完成,发出中标通知书前一次性支付。
③中标服务费交纳形式:电汇、银行转账、现金均可。
2. 场所服务费:1.有明确成交总价的项目,按最终成交总价1‰向成交供应商收取场所服务费,不足500元的按500元统一收取。
3. 账户信息:
收款单位名称: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开  户  行:华夏银行呼和浩特分行营业部
账  号:5830200001819100031131
开户行行号:304191001951
发  票:成交人在交纳场地服务费后,须到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1楼12号窗口开具发票。(开票前可先拨打电话:0471-3473014确认是否可以开具发票)。
其他
(1)场地使用服务费缴纳方式为公对公转账。
(2)汇款时请
备注:开标时间+代理机构简称或项目简称或项目编号。
联系方式:
交易场所: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内蒙古呼和浩特市赛罕区阿吉泰路3号
项目负责人:董政
联系电话:0471-3477645
 
九、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内蒙古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nmgztb.com.cn/)、《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电子商务平台(ECP2.0)》(https://ecp.impc.com.cn:21002)、《内蒙古自治区企业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nmgygcg.ejy365.com/)同时发布,其它媒介转发无效。
十、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呼和浩特供电分公司
联系地址:呼和浩特市新城区通道北路74号
联 系 人(异议受理人):曹工、赵工
联系电话(异议受理电话):0471-6947824
监督
联系人:高亚男
监督电话:0471-6943714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中外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本项目联系地址:内蒙古呼和浩特市新城区赛马场北路公园世家铭座B座6楼
联 系 人:曹海明、雎俊卿、赵蓓、钱晓芳、李艳飞
电  话:15147105442、18847519030、18947155454
电子邮件:bjzwj2023@163.com
2026年5月26日
建强金项全国工程立项情报平台
联系方式全国统一服务热线:400-000-2365
服务时间:08:30 ~ 21:00
微信公众号:建强金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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