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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n \t 济南高新生活未来创业广场1号楼21层/22层两年使用权\n

公告-招标公告
山东
发布时间:2026-05-27
内容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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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SWZC26045001
项目名称济南高新生活未来创业广场1号楼21层/22层两年使用权
资产类别房产
转让方名称济南高新生活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标的名称济南高新生活未来创业广场1号楼21层/22层两年使用权
交易机构名称山东省公共资源(国有产权)交易中心
价款形式金额
挂牌价格87.6万元(人民币)
挂牌期间10工作日
挂牌日期2026-05-27
是否自动延期
交易方式动态报价
转让说明事项$$[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同意系统自动生成的《资产受让须知与承诺》的所有内容。]$$1、意向承租方须承诺,在挂牌公告期间,已自行对标的进行了全面了解,一经递交承租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即表明理解和接受本次资产出租的所有内容及程序,完全了解与认可出租标的状況以及存在的瑕疵等一切内容,并自行承担承租标的所带来的一切风险和后果;成为最终承租方后不得以不了解出租标的为由退还出租标的,否则视为违约。非因出租方原因所引发的风险因素,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2、意向承租方须承诺,自被确定为承租方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出租方签署《租赁交易合同》,并在《租赁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交易服务费一次性支付至山东产权交易中心指定账户。
3、意向承租方须承诺,租期内如承租方存在一定的违约行为,出租方有权采取相应措施禁止承租方继续经营直至承租方根据合同履行义务更正违约行为或有权单方终止本合同。
4、意向承租方须承诺,意向承租方须在签订《租赁交易合同》后一个月内提供房屋平面内部布置图、效果图及全套装修图纸,图纸需经政府相关部门与出租方审核通过后才能施工,如不能提供,出租方有权收回该房屋重新出租,租赁保证金不予退还,除此以外,还应按照租赁合同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5、意向承租方须承诺,租赁期间若对租赁房屋进行再装修,则必须以书面形式向出租方及物业公司提出申请,经出租方及物业公司书面审核同意后,并依相关约定办理手续及缴纳正常费用,在不影响其他承租方经营的情况下进行。
6、意向承租方须承诺,租赁终止或结束,承租方应按出租方要求交还房屋。
7、意向承租方须承诺,意向承租方须承诺,租赁期间,做好安全生产工作,若发生安全事故责任自负,与出租方无关。若给出租方或者第三方造成损失,意向承租方要按实际造成的损失赔偿,出租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8、意向承租方须承诺,根据山东产权交易中心《国有企业租赁业务收费标准》文件中的收费比例交纳服务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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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全国统一服务热线:400-000-2365
服务时间:08:30 ~ 2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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