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泗洪县城区雨污分流暨开发区污水处理厂工程二期污水厂及集水点设备招标项目已由泗洪县发展和改革局以洪发改投资发[2018]148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宿迁市宏景水处理有限责任公司,招标人为宿迁市宏景水处理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建设采用: ? 自建、 □ 代建、 □ 集中建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二期污水厂及集水点设备进行公开招标。
江苏省设备成套股份有限公司受招标人的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1)项目概况:泗洪县城区雨污分流暨开发区污水处理厂工程二期污水厂及集水点设备招标项目,具体要求详见货物清单,最高投标限价:4506.29038万元。
(2)交货地点:甲方指定地点。
(3)交货期或交付使用期: 采购合同签订后90天内全部交付并完成现场安装调试。
(4)质量标准:合格。
(5)标段划分:本次招标货物共分1个标段,标段划分及招标内容如下:拟对泗洪县城区雨污分流暨开发区污水处理厂工程二期污水厂及集水点设备招标。(说明工程建设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建设工期、标段划分和本次招标采购货物的名称、数量、技术规格、交货地点、交货期等)。
2.2是否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 否
□ 是
2.2.1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
□ 是(本项目所属行业:)
? 否(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原因及适用条款)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资质,投标人自2021年1月1日以来(以项目竣工验收证明载明的验收时间为准)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1000万元(业绩合同中所供设备(含设备安装)金额大于1000万)的类似项目业绩。注:业绩证明材料至少包括:①中标(成交)通知书;②合同;③提供竣工验收证明(总包方提供竣工验收证明;设备分包商可提供整个项目的竣工验收证明,分包合同及相应发票应与其相匹配)的须由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盖章确认,明确验收合格及验收时间,可附监理单位、设计单位盖章文件佐证;④对应业绩合同的增值税发票(合计金额不低于业绩合同金额对应10%的发票),发票需与对应业绩合同内容一致,同时附发票真伪验证结果(验证渠道需清晰可追溯);②③④项缺一不可。业绩证明材料应能够明确反映出投标人名称、竣工验收时间、量化指标(同一指标出现不一致的,以最小的为准)、供货内容等。业绩,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3.4面向中小企业预留的实施方式:
□ 本标段整体面向中小企业
□ 本标段以联合体形式面向中小企业
□ 本标段以分包形式面向中小企业
3.4.1投标人(或联合体或分包意向中的中小企业)须为中小企业,并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3.4.2以联合体形式或分包形式面向中小企业的实施方式及预留份额:
□ 3.4.2.1本标段以联合体形式预留。
联合体中中小企业承担的合同份额需达到%(不低于%)以上,且在共同投标协议中明确。
□ 3.4.2.2本标段以分包形式预留。
接受大型企业将%(不低于%)以上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给家(一家或者多家)中小企业,且在分包意向协议书中明确。
3.5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3.6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7其他/。
3.8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4.资格审查办法
本项目招标采用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方法:合格制。
5.评标办法
? 综合评估法
□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5.1投标报价(40)分;
5.2技术响应(20)分;
5.3商务响应(40)分。
(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6年05月27日 08:30至2026年06月03日 17:30;
6.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公告的媒介
9.1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9.2。
10.联系方式
10.1招标主体
|
招标人:
| 宿迁市宏景水处理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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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机构:
| 江苏省设备成套股份有限公司
| 招标人地址:
| 泗洪县水利局12楼
|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
| 江苏省南京市鼓楼区清江南路18号鼓楼创新广场D座10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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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王政
|
联系人:
| 古南明张志豪
| 电话:
| 18052006205
| 电话:
| 025-83306855/182520953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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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
| /
| 项目负责人:
| 张志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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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
| 223800
|
传真:
| /
|
电子邮箱:
| wangzheng12@fehorizon.com
|
邮编:
| 2100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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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箱:
| gunm@jcec.cn
10.2相关部门
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泗洪县数据局
联系电话:0527-89883662
12321300469761624J
E321301031310942200100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