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铁二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轨道交通工程有限公司沈阳地铁6号线一期工程土建施工第十一合同段项目经理部
询价公告
询价编号:ZT2109-SYDT-2026-001
公司:
因施工需要,我公司中铁二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轨道交通工程有限公司沈阳地铁6号线一期工程土建施工第十一合同段项目经理部拟采购皮带机(清单如下表),请贵公司于2026 年 5 月 27日 8 点 00 分至6月1日12点 00 分前获取文件,并于6月3日14 点 00 分前通过铁建云采网提交报价。
一、物资需求表 :
皮带机采购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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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包件号
| 材料名称
| 规格型号
| 单位
| 工程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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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BJ1
| 大倾角皮带机(定制款)
| B一600L=32m
| 台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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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BJ1
| 新型皮带机
| B600L=4m
| 台
|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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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BJ1
| 新型皮带机
| B600L=3m
| 台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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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报价应包含材料费、运输费、加工费等工具耗材费用(需有资质出厂合格证、质量证明文件、第三方单位出具检测报告、型检报告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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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供应商资格要求:
1.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供应商,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1.2资金财务状况良好,具备实施本项目合同充足的资金保障能力;
1.3营业范围需涵盖询价物资种类,有特殊资质要求的须提供相应资质证明文件;
1.4不接受因物资质量、供应等问题,被行业主管部门处罚,且在处罚有效期内的供应商;
2.报价资料要求:营业执照、授权委托书(含法人、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报价函、本年度质量检测报告、生产许可证(如有)、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如有)、资质证书(如有)及我方需要的其他资料。
3.物资报价为货物的到站总价,包含但不限于材料费、加工费、试验费、包装费、运输费、储存费、装车费、卸车费、保险费、服务费及售后服务费等以及所有相关税费,由供方承担,需方不再承担其他任何费用,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没有特殊情况,不含税单价不予调整,税率根据国家相关政策予以调整。
4.表中数量为暂定数量,结算数量以实际验收合格的数量为准。
5.技术要求
执行标准:国标。
(1)6.结算方式:双方约定每月16日至下月15日为一个结算周期,乙方在一个结算周期内所提供材料为一个结算批次。双方约定每月15日为双方对账日,乙方执甲方指定收货人出具的合规签收单办理对账手续,双方核实无误后,办理本批次结算单买卖双方办理完结算手续后,30工作日内支付当期结算总额的80%,180日内支付该供应期结算货款金额的100%。按照风险共担原则,本工程款若因甲方项目实际情况造成未能按合同约定比例支付或缓付、迟付给乙方,乙方需自筹资金保证本工程按期完成,不得以此停工、和对甲方进行工期费用方面的索赔。施工期间任何缓付、迟付的工程款,均不计算利息。
(2)7.支付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银行转账、票据、铁建银信、中企云链(云信)、建行E信通或其他供应链金融等方式支付,乙方承担贴息费用。
8.报价有效期: 60 天。
9.其他要求:无
三、报价资料投递:
报价人通过“铁建云采”(https://www.crccep.com/homeIndex)进行供应商注册,登录后查询询价公告并按流程要求在“铁建云采”递交资料(具体请参考网站首页下方“供方子门户操作手册”)。
四、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中铁二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轨道交通工程有限公司沈阳地铁6号线一期工程土建施工第十一合同段项目经理部
项目地址:辽宁省沈阳市沈河区南塔街129巷
联系人: 张欢 电话:19811822283 邮箱: 3180759757@qq.com
中铁二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轨道交通工程有限公司
沈阳地铁6号线一期工程土建施工
第十一合同段项目经理部
2026 年5 月27日
1.报价函
(一)
询价编号:ZT2109-SYDT-2026-001
包件号:BJ1
中铁二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轨道交通工程有限公司沈阳地铁6号线一期工程土建施工第十一合同段项目经理部:
我方已经仔细阅读ZT2109-SYDT-2026-001询价函,愿意参加ZT2109-SYDT-2026-001的报价,并完全响应询价函中各项要求,若中标我方将以此作为物资及服务必须严格遵循的合同条件的组成部分,我方报价如下:
序号
| 产品名称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 不含税单价(元)
| 税率
| 单价税额(元)
| 含税单价(元)
| 价税合计(元)
|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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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大倾角皮带机(定制款)
| B一600L=32m
| 台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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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新型皮带机
| B600L=4m
| 台
|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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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新型皮带机
| B600L=3m
| 台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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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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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我方同意报价函在规定的报价截止日期起 天内有效,对我方具有约束力,并可随时接受中标。我方郑重保证,报价文件的所有内容及提供给采购人的所有证明文件和资料是真实有效,一旦发现上述资料和信息的失实和错误,贵方将有权宣布本单位报价作废。
2、在正式合同准备签订或执行之前,本报价函、采购人的书面通知等将构成约束我们双方的合同。
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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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价人: 公司/厂(章)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