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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工程学院第三学生食堂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公告-招标公告
新疆
发布时间:2026-05-27
内容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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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工程学院第三学生食堂建设项目
变更公告
各投标人:
一、将原招标公告中资金来源“财政资金”变更为“地方政府专项债资金和项目单位(法人)配套资金”。
二、将原招标公告中投标人资格条件“1、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2、投标人需同时具备下列资质:
(1)设计资质(满足以下要求其一即可):①综合类资质(综合类资质)甲级资质;②建筑行业(行业资质甲级资质;③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资质)甲级资质;
(2)施工资质: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三级及以上资质。
3、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如为联合体,由施工成员单位满足)。
4、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2022年度、2023年度、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公司如不能完整提供三年财务审计报告,需提供现有的财务报表并附情况说明加盖投标人公章),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报表附注(如为联合体,联合体各成员均须提供)。
5、投标人业绩要求:
(1)施工业绩:近三年(2023年1月1日-至今,以竣工验收材料日期为准)已完成的单项工程建筑面积≥1万平方米公共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或工程总承包)业绩不少于2项(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及五方竣工验收材料。
(2)设计业绩:近三年(2023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日期或施工图审查合格文件日期为准)已完成的单项工程建筑面积≥1万平方米公共建筑工程设计(或工程总承包)业绩不少于2项(须提供:①中标通知书及设计合同或②施工图审查合格文件)。
6、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资格要求:一级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专业)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或一级注册建筑师或注册监理工程师(房屋建筑工程专业)或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本单位注册;投标人所报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为在乌鲁木齐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zwfw.wlmq.gov.cn/ggzy/)信息登记并通过验证的人员,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拟派本项目总承包项目经理可以兼任本项目施工负责人,但不能兼任本项目设计负责人。
7、总承包项目经理业绩要求:项目经理近五年(2021年1月1日-至今,以竣工验收材料日期为准)已完成的单项工程建筑面积≥1万平方米公共建筑工程总承包业绩不得少于1项(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及五方竣工验收材料,业绩证明材料须反映总承包项目经理)。
8、施工负责人:具有一级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专业)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本单位注册(如为联合体,由施工成员单位满足);所报施工负责人必须为在乌鲁木齐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zwfw.wlmq.gov.cn/ggzy/)信息登记并通过验证的人员,且该施工负责人现阶段没有担任任何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9、施工负责人业绩:施工负责人近五年(2021年1月1日-至今,以竣工验收材料日期为准)已完成的单项公共工程建筑面积≥1万平方米公共建筑工程施工业绩不得少于1项(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及五方竣工验收材料,业绩证明材料须反映项目负责人)。
10、设计负责人: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本单位注册(如为联合体,由设计成员单位满足)。
11、设计负责人业绩:近五年(2021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日期或施工图审查合格文件日期为准)已完成的单项工程建筑面积≥1万平方米公共建筑工程设计(或工程总承包)业绩不少于1项(须提供:①中标通知书及设计合同或②施工图审查合格文件,所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须反映设计负责人)。
12、投标人不存在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总则第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13、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应满足下列要求:
(1)不能同时具备资质要求的企业可组成联合体投标,以联合体方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联合体各方之间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联合体牵头单位及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责任;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的投标。
(2)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家,联合体牵头单位须为施工单位,设计单位为联合体成员单位。
14、其他要求:
(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政府投资项目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文件编制单位及其评估单位,一般不得成为该项目的工程总承包单位。政府投资项目招标人公开已完成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等文件的,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工程方案设计、初步设计且具备工程总承包条件的单位可以参与该工程总承包项目的投标。
1、对投标企业资质最低要求(投标企业满足以下条件之一即可):第1项要求:(1)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资质)·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资质)甲级(2)施工总承包·建筑工程·建筑工程三级第2项要求: (1)工程设计·建筑行业(行业资质)·建筑行业(行业资质)甲级(2)施工总承包·建筑工程·建筑工程三级第3项要求:(1)工程设计·综合资质·建筑行业·建筑行业甲级(2)施工总承包·建筑工程·建筑工程三级2、对专业人员资质最低要求(投标企业专业人员满足以下条件之一即可):第1项要求:(1)注册一级建筑师第2项要求:(1)注册监理工程师·房屋建筑工程第3项要求:(1)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第4项要求: (1)注册一级建造师·房屋建筑工程 (2)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A/B/C证)”
变更为
“1、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2、投标人需同时具备下列资质:
(1)设计资质(满足以下要求其一即可):①综合类资质(综合类资质)甲级资质;②建筑行业(行业资质)甲级资质;③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资质)甲级资质;
(2)施工资质: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三级及以上资质。
3、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如为联合体,由施工成员单位满足)。
4、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2022年度、2023年度、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公司如不能完整提供三年财务审计报告,需提供现有的财务报表并附情况说明加盖投标人公章),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报表附注(如为联合体,联合体各成员均须提供)。
5、投标人业绩要求:
(1)施工业绩:近三年(2023年1月1日-至今,以竣工验收材料日期为准)已完成的单项合同建筑面积≥1万平方米公共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或工程总承包)业绩不少于1项(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及五方竣工验收材料。)
(2)设计业绩:近三年(2023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日期或施工图审查合格文件日期为准)已完成的单项合同建筑面积≥1万平方米公共建筑工程设计(或工程总承包)业绩不少于1项(须提供:①中标通知书及设计合同或②施工图审查合格文件)。
6、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资格要求:一级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专业)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或一级注册建筑师或注册监理工程师(房屋建筑工程专业)或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本单位注册;投标人所报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为在乌鲁木齐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zwfw.wlmq.gov.cn/ggzy/)信息登记并通过验证的人员,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拟派本项目总承包项目经理可以兼任本项目施工负责人,但不能兼任本项目设计负责人。
7、总承包项目经理业绩要求:项目经理近五年(2021年1月1日-至今)担任过单项合同建筑面积≥1万平方米公共建筑工程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设计项目负责人或施工总承包项目负责人或项目总监理工程师(证明材料:①若为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身份或施工总承包项目负责人身份的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及五方竣工验收材料,时间以竣工验收材料日期为准;②若为设计项目负责人身份的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及合同(或施工图审查合格文件),以合同签订日期或施工图审查合格文件日期为准;③若为项目总监理工程师身份的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及合同,以合同日期为准。注:业绩证明材料须反映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设计项目负责人或施工总承包项目负责人或项目总监理工程师信息)。
8、施工负责人:具有一级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专业)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本单位注册(如为联合体,由施工成员单位满足);所报施工负责人必须为在乌鲁木齐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zwfw.wlmq.gov.cn/ggzy/)信息登记并通过验证的人员,且该施工负责人现阶段没有担任任何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9、施工负责人业绩:施工负责人近五年(2021年1月1日-至今,以竣工验收材料日期为准)已完成的单项合同建筑面积≥1万平方米公共建筑工程施工(或工程总承包)业绩不得少于1项(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及五方竣工验收材料,业绩证明材料须反映项目负责人)。
10、设计负责人: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本单位注册(如为联合体,由设计成员单位满足)。
11、设计负责人业绩:近五年(2021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日期或施工图审查合格文件日期为准)已完成的单项合同建筑面积≥1万平方米公共建筑工程设计(或工程总承包)业绩不少于1项(须提供:①中标通知书及设计合同或②施工图审查合格文件,所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须反映设计负责人)。
12、投标人不存在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总则第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13、其他要求:
(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政府投资项目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文件编制单位及其评估单位,一般不得成为该项目的工程总承包单位。政府投资项目招标人公开已完成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等文件的,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工程方案设计、初步设计且具备工程总承包条件的单位可以参与该工程总承包项目的投标。
14、其他要求:
(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政府投资项目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文件编制单位及其评估单位,一般不得成为该项目的工程总承包单位。政府投资项目招标人公开已完成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等文件的,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工程方案设计、初步设计且具备工程总承包条件的单位可以参与该工程总承包项目的投标。
1、对投标企业资质最低要求(投标企业满足以下条件之一即可):第1项要求:(1)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资质)·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资质)甲级 (2)施工总承包·建筑工程·建筑工程三级第2项要求:(1)工程设计·建筑行业(行业资质)·建筑行业(行业资质)甲级(2)施工总承包·建筑工程·建筑工程三级第3项要求:(1)工程设计·综合资质·建筑行业·建筑行业甲级 (2)施工总承包·建筑工程·建筑工程三级2、对专业人员资质最低要求(投标企业专业人员满足以下条件之一即可):第1项要求:(1)注册一级建筑师 第2项要求:(1)注册监理工程师·房屋建筑工程第3项要求:(1)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第4项要求: (1)注册一级建造师·房屋建筑工程(2)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三、将原招标公告中的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及时间“1、招标文件获取方式:请到乌鲁木齐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平台http://49.119.97.2:8090/TPBidder招标文件领取菜单领取招标文件2、招标文件获取时间: 2026年05月19日起至2026年06月11日10:30止”变更为“1、招标文件获取方式:请到乌鲁木齐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平台http://49.119.97.2:8090/TPBidder招标文件领取菜单领取招标文件2、招标文件获取时间: 2026年05月19日起至2026年06月17日10:30止”。
四、将原招标公告中的投标文件递交方式及时间“1、投标文件递交方法:网上递交2、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06月11日 10:30(北京时间)3、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乌鲁木齐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上递交”变更为“1、投标文件递交方法:网上递交2、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06月17日 10:30(北京时间)3、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乌鲁木齐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上递交”。
 
新疆工程学院第三学生食堂建设项目,标段编号:65010025110401150005001有补充或澄清,请及时登录乌鲁木齐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自行下载,如未及时领取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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