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湖新城科技产业园基础设施整体提升项目(项目名称)监理(标段名称)
招标公告
标段编号:WXBH202511002-X03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太湖新城科技产业园基础设施整体提升项目(项目名称)已由滨湖区数据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江苏省投资项目备案证 锡滨数投备[2026]158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无锡市滨湖区融睿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招标人为无锡市滨湖区融睿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政府投资:0.0%、其他国有:100.0%、私有资金:0.0%、外国政府及组织投资:0.0%、境外私人投资:0.0%,项目建设采用:自建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监理(标段名称)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江苏恒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受招标人的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监理招标事宜。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标段名称:监理
2.2 建设地点: 无锡市滨湖区绣溪道50号Kpark商务服务中心大厦
2.3 工程类型:监理
2.4 建设内容及规模: 太湖新城科技产业园基础设施整体提升建设项目,园区占地面积约5.5万㎡,共四栋载体,总建筑面积约22.6万㎡。本项目包括室内改造及室外环境改造,其中室内改造面积约1.5万㎡,主要涵盖1#、3#、4#楼1~20层的大堂、门厅、过道、电梯厅、楼梯间、前室、卫生间及地下车库区域,最大建筑高度83.5m,室内改造内容为房屋室内改造、暖通、给排水、电气、智能化、消防等; 室外环境改造面积约3.5万㎡,主要包括室外道路、停车场、中心广场、公共活动空间、室外综合管线(含雨污水)、配套设施设备、标识标线、室外照明及景观绿化提升。本工程建安工程费约为6000万元。
2.5 监理合同估算价(万元): 95.0
2.6 监理及相关服务范围: 本项目监理服务包括施工图纸范围内工程内容(包括大型土石方工程、拆除工程、室内修缮改造工程、水电安装工程、暖通工程、消防工程、智能化工程、道路工程、室外管网工程、室外照明工程、标识标线工程、景观绿化工程以及配套设施设备等)的质量、进度、造价、安全文明施工和环境保护等施工及保修阶段全过程、全方位的监理,并协助办理全过程建设手续直至竣工备案结束。
2.7 监理服务期: 180 日历天
2.8 是否属于政府采购工程:否
2.8.1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
?是
□否:/
2.8.1.1面向中小企业预留的实施方式:
?本标段整体面向中小企业。
□本标段以联合体形式面向中小企业。
2.8.2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依据《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资质类别和等级:[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含)以上或者[监理综合资质]
3.2 拟选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资格: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 [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房屋建筑工程)]
3.3 资格审查必要条件:
3.3.1 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3.2 总监理工程师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3.3.3 拟选派的投标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在其他在建工程上任职的要求: 没有在其他在建工程上担任总监理工程师。
3.3.4 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4 资格审查其他条件:□3.4.1具有与本工程相类似项目的监理业绩: /
?3.4.2其他: 1、财务要求: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和财务报表(2022年-2024年)(如投标人成立时间迟于要求开始的时间,则时间要求为投标人成立时间至截止时间)。
2、信誉要求:因招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或不良行为,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公示或记分,且公示期未满的,招标人将拒绝其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3、拟选派的投标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的其他要求:在投标单位注册满三个月,且具备与投标人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以及《职工养老保险手册》(内附2026年2月-2026年4月的缴费清单或由社保机构出具的2026年2月-2026年4月的缴费证明)(如投标人成立时间迟于要求的开始时间,则时间要求为投标人成立时间至截止时间,已退休人员提供退休证和相关劳动关系证明)。
4、项目监理机构主要管理人员要求:按《江苏省建设工程项目监理机构主要管理人员配备标准》〔2017〕35号文,结合项目实际需求,项目监理机构主要管理人员总数(含总监)不得少于6人,其中总监理工程师1人,专业监理工程师2人,监理员3人。各专业人员配备合理,不得有外聘人员,均须为投标人企业在职人员,根据工程实际情况按招标人要求分阶段到岗,监理机构人员各专业工程施工时必须常驻现场,一经备案确认原则上不予变更。必须提供:上述所有人员的岗位证书、上述所有人员与投标人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上述所有人员的《职工养老保险手册》(内附2026年2月-2026年4月的缴费清单或由社保机构出具的2026年2月-2026年4月的缴费证明)(如投标人成立时间迟于要求的开始时间,则时间要求为投标人成立时间至截止时间)。(除总监外,监理机构其他成员不允许有退休人员。)
3.5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6以联合体形式面向中小企业的实施方式及预留份额:
本标段以联合体形式预留。联合体中中小企业承担的合同份额需达到 %及以上,且在共同投标协议中明确。投标人需提供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
?3.7 本次招标为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招标,投标人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4.资格审查办法
资格后审
5.评标办法
综合评估法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6年05月21日17时00分 至 2026年05月26日23时59分 。
6.2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公告的媒介
9.1 ;
9.2 。
10.联系方式
10.1 招标主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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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
| 无锡市滨湖区融睿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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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机构:
| 江苏恒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 招标人地址:
| 无锡市滨湖区鸿桥路879号
|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
| 无锡市梁溪区广瑞路555号江南城写字楼201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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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刘璘珺
|
联系人:
| 沈凌、侯小松
| 电话:
| 0510-81179152
| 电话:
| 13921165050
|
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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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
| 0510-82622097
| 邮编:
| 214000
| 邮编:
| 214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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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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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 wxhdgczj@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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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负责人:
| 沈凌
10.2 相关部门
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无锡市滨湖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电话: 0510-81178710
10.3 异议渠道
实行网上受理与处理异议,除开标现场的异议外,异议人必须在无锡市建设工程网上招投标系统依法提出异议,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视为无异议。
招标人及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盖单位公章):
12320200466374485P
WXBH202511002-X0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