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标入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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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款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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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中标候选人排序方法
| 投标报价也相等的,评标委员会按照以下顺序确定排序: (1)信用评价分数排名在前; (2)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记名票决确定排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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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1
| 评标入围条件
| 投标文件存在所列情况之一的,不再进行后续评标: (1)投标函中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 (2)投标函中载明的投标质量标准未响应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3)投标函中载明的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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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2
| 评标入围方法和数量
| 评标入围方法: (一)当满足评标入围条件的投标文件小于等于20家时,全部确定为进入后续评标程序入围投标人; (二)当满足评标入围条件的投标文件超过20家时, ? 招标人直接确定以下 □方法 一、□方法 二、?方法三的评标入围方法,确定进入后续评标程序入围投标人。 □ 在投标文件开启(解密)后,由 / 从以下 方法×、方法× (不少于两种)中随机抽取一种入围方式,并抽取相关参数(如有),确定进入后续评标程序入围投标人。 □方法一:全部入围法 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全部进入后续评标程序。 □方法二:低价排序法 先按报价由低到高去除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数量×G1(G1值为10%、15%、20%、25%、30%) 最低报价的投标人和由高到低去除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数量×G2(G2值为10%、15%、20%)最高投标报价的投标人(去高、去低的数量分别四舍五入后取整,末位报价相同的均去除),G1和G2在开标时抽取;再按报价由低到高取不少于 R 家(R?般不少于15家, 具体数量在招标文件中明确)投标人进入后续评标程序。排序第 R 位存在两个及以上报价并列相同的,同时入围;不足 R 家时,按实际数量计取。 ?方法三:均值入围法 先按报价由低到高去除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数量×G1(G1值为10%、15%、20%)最低报价的投标人和由高到低去除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数量×G2(G2值为 10%、15%、20%、25%、30%)最高投标报价的投标人(去高、去低的数量分别四舍五入后取整,末位报价相同的均去除),G1和G2在开标时抽取,已经去除的投标人不再参与报价平均值计算和后续评标;计算剩余投标人的报价平均值,取平均值(含)以上和平均值以下若干家投标人进入后续评标程序。 取平均值(含)以上的具体数量为 6家,取平均值以下的具体数量为 9 家, 平均值以下投标人应多于取平均值(含)以上的投标人,合计数量 15 家(不足15家时,按实际数量计取)。评标入围过程中,当投标人平均值(含)以上(或平均值以下)的数量不足时按实际数量计取,但不因此增加平均值以下[或平均值(含)以上]的数量。按顺序取平均值(含)以上的投标人时,末位报价相同的投标人均不入围;按顺序取平均值以下的投标人时,报价相同的投标人同时入围。 (三)未入围评标的投标人,不再参与后续的评标程序,其投标文件不再进行下一步评审。 (四)评标入围结果调整方式: 评标结束后,除确认存在评审或计算错误外,评标入围结果不因其他任何情形而改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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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步评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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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款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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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1
| 形式性评审标准
| 投标人名称
| 投标人名称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一致;不一致的,有有效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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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文件的组成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3.1.1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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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文件格式
|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关键内容清晰、可辨别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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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字盖章
| 投标文件中签字盖章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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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价唯一
| 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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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2
| 资格评审标准
| 营业执照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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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许可证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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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质等级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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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资质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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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 安全生产考核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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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其他要求
| 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人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含),经建设单位同意的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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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联合体投标
| 投标人单独投标,未组成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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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禁止性情形
| 无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任一项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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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的其他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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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3
| 响应性 评审标准
| 投标内容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1项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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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有效期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3.1项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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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 (1)符合 “工程量清单”给出的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计量单位、工程量; (2)符合 “工程量清单”给出的暂列金额、专业工程暂估价; (3)符合 “招标控制价”给出的材料暂估价单价和数量、招标人自行采购材料单价和数量(每项材料数量允许误差±3%以内); (4)符合“工程量清单”给出的不可竞争费费率及计算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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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诺书
| 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有效的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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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 (1)投标文件未提出不能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或招标人不能接受的工程验收、计量、价款结算和支付办法; (2)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以及投标文件制作过程未出现评标委员会认为不应当雷同的情况; (3)未以他人的名义投标、串通投标、以行贿手段谋取中标或者以其他弄虚作假方式投标; (4)不同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未由同一台电子设备编制、打包、加密或者上传; (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未由同一投标人的电子设备打印、复印; (6)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报价未用同一个预算编制软件密码锁制作或者出自同一投标人的电子文档; (7)不同投标人未从同一个投标单位或者同一个自然人的互联网协议地址下载招标文件、上传投标文件; (8)项目组人员未出现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的在职人员。 (9)投标报价未被认定为低于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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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评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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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款号
| 条款内容
| 编列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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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1
| 分值构成 (总分100分)
| 投标报价: 95 分 报价合理性: 3 分 信用评价: 2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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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2
| 评标基准价 计算方法
| 一、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招标人直接选择方法五作为评标基准价的计算方法; ?在投标文件开启(解密)后,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从以下?方法 一、?方法 二、□方法 三、□方法四 中随机抽取一种。 ?方法一:以有效投标文件(有效投标文件是指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文件,下同)的评标价(评标价是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下同)算术平均值为A〔当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20%(四舍五入取整,末位投标报价相同的均保留)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6家时,剔除最高报价(最高报价相同的均剔除)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A〕。 评标基准价=A×K,K值在投标文件开启(解密)后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随机抽取确定,K值的取值范围为: 95%~98% 【每1%为一个抽取幅度】; ?方法二: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为A〔当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20%(四舍五入取整)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6家时,剔除最高报价(最高报价相同的均剔除)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A〕,最高投标限价为B,则: 评标基准价=A×K1×Q1+B×K2×Q2 Q2=1-Q1; Q1的取值范围为: 65%~85%【每5%为一个抽取幅度】 ; K1的取值范围为: 95%~98% 【每1%为一个抽取幅度】; K2的取值范围为:建筑工程为90%~100%,装饰、安装为88%~100%,市政工程为86%~100%,园林绿化工程为84%~100%,其他工程88%~100%。; Q1、K1值在投标文件开启(解密)后由招标人随机抽取确定。K2的取值为: 95% 。 □方法三:以有效投标文件的次低评标价为评标基准价。 □方法四:以合理最低价作为评标基准价。 对有效投标文件工程量清单中的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清单综合单价子目(指单价)、单价措施项目清单综合单价子目(指单价)、总价措施项目清单费用(指总费用)、其他项目清单费用(指总费用)等所有报价由低到高分别依次排序。 当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先剔除各报价中最高的20%项(四舍五入取整,投标报价相同的均保留)和最低的20%项(四舍五入取整,投标报价相同的均保留)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6家时,剔除各报价中最高值(最高值相同的均剔除)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时,取各报价中的次低值。 将上述计算结果按计价规范,分别生成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和其他项目费,再按招标清单所列费率计算规费、税金,得出总价A。 评标基准价(合理最低价)=A×K。 下浮率K值的确定(下浮率取整): 本工程下浮率K值 □在投标文件开启(解密)后, 从下浮区间随机抽取确定,本工程下浮区间为: ; □招标人明确确定固定下浮率K值为: ; K值建筑工程下浮范围为 97%~93% ,装修、安装工程下浮范围为 95%~90% ,市政工程下浮范围为93%~88%,园林绿化工程下浮范围为92%~85%,其他工程下浮范围为95%~90%,各地可根据情况适时对下浮范围进行调整。 □方法五:ABC合成法。 评标基准价=(A×50%+B×30%+C×20%)×K A=最高投标限价×(100%-下浮率Δ); B=在规定范围内的评标价除C值外的任意一个评标价,随机抽取确定;抽取方式:若评标价在A值的95%(及以上)范围内,则该类评标价不纳入B值抽取范围;若在A值的95%-92%(含)、92%-89%(含)范围内,则在两个区间内各抽取一个评标价,与在A值的89%以下至规定范围内的其他评标价合并后作为B值抽取范围。若按上述办法未能抽取B值,则在规定范围内的任意一个评标价(除C值外)中随机抽取B值; C=在规定范围内的最低评标价; 规定范围内:评标价算术平均值×70%与最高投标限价×30%之和下浮25%以内的所有评标价; 下浮系数K、下浮率Δ在 阶段按下表取值范围内随机抽取 ,B在 阶段抽取。 本次招标项目下浮率Δ分类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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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
| 取值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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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浮系数K
| 95%、95.5%、96%、96.5%、97%、97.5%、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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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浮率Δ
| 房屋建筑工程
| 6%、7%、8%、9%、10%、1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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装饰装修、建筑幕墙、钢结构工程
| 8%、9%、10%、11%、12%、13%、1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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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电安装工程
| 9%、10%、11%、12%、13%、14%、15%、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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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工程
| 12%、13%、14%、15%、16%、17%、18%、19%、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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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化工程
| 17%、18%、19%、20%、21%、22%、23%、2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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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方法五最高投标限价和评标价均应扣除专业工程暂估价(含税金)后参与计算和抽取;应扣除的专业工程暂估价(含税金)为 ,开标时不再另行计算。 二、特殊情形下,评标基准价调整方式: ?评标结束后,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异议、投诉、复核或者复议以及其他任何情形而改变。 □评标结束后,除确认存在评审或计算错误外,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异议、投诉、复核或者复议以及其他任何情形而改变。 □评标结束后,除确认存在计算错误外,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异议、投诉、复核或者复议以及其他任何情形而改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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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3
| 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
| 偏差率=100%×(投标人报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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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款号
| 评分因素及分值
| 评分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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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4(1)
| 投标报价 (95分)
| 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评标价偏离评标基准价的相应扣减得分,评标价相对评标基准价每偏离1%,扣减一定的分值,每偏高1%扣 0.9 分,每偏低1%扣 0.6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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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4(2)
| 报价合理性 (3分)
| 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高于(不含等于,下同)招标控制价相应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的;措施项目费用总金额高于招标控制价中措施项目费用总金额的。上述情况每出现一处扣0.5分,扣完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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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4(3)
| 信用评价 (2分)
| 信用评价分数=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得分×2%。 注:本标段为小型工程;特级、一级资质施工企业参与本标段投标时,其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按0.7系数折算参与评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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