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招标条件及工程基本情况 | |||||
| 招标人 | 宜春市市政发展有限公司 | ||||
| 工程名称 | 袁州区排水管网及设施升级改造工程四标段 | ||||
| 工程地点 | 宜春市袁州区 | ||||
|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 | 宜春市袁州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
| 立项批文号 | 关于袁州区排水管网及设施升级改造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 袁区发改投字[2024]20号 | ||||
| 项目编码 | 2404-360902-04-01-301807 | ||||
| 建筑规模 | 建筑面积:0.00平方米,地下面积:0.00平方米 层数:0层,高度:0.00米 长度:0.00米,跨度:0.00米 路面宽度:0.00米,直径(管径):0.00米 断面面积:0.00平方米,其他:0 | ||||
| 项目总投资 | 614万元 | 本工程投资 | 5923303.38元 | ||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资金已落实 | 100.00% | ||
| 工程类别 | 市政基础设施工程 | ||||
| 招标范围 | |||||
| 招标范围 | 具体以施工图和工程量清单为准 | ||||
| 投标(申请)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 |||||
| 投标人营业执照 | 经营范围应该符合招标要求 | ||||
| 投标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 具备[施工总承包·市政公用工程·市政公用工程三级]等级,且具备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 ||||
| 投标人业绩 | / | ||||
| 项目负责人 | 具备[注册二级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等级,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类)证书 | ||||
| 项目技术负责人 | 拟派技术负责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类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 | ||||
| 施工现场管理人员 | 施工员(市政公用工程类)、质量(检)员(市政公用工程类)、标准员、材料员、机械员、劳务员、资料员、安全员持有有效岗位证书或培训证书,专职安全管理人员持有有效 C3 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 ||||
| 是否联合体投标 | 否 | 采用联合体投标,应满足以下要求 | |||
| 类似工程业绩指标(名称及数值) | / | ||||
| 其他要求 | 1.从严严查围标串标,严历打击各类违法犯罪,一经查实一律从严追责、按典型案例从严处置.2.本次采用“不见面开标”系统开标,投标人在不见面开标大厅进行线上签到,不需到现场参与开标活动及递交资审材料.3.省外进赣施工企业,在“江西住建云”完成登记且未处于过期或暂停登记状态,须提供企业及相关人员登记通过的查询截图并加盖投标人公章.4.不接受联合体投标.5.本工程采用合理低价法.6.拟投入人员的相关材料:详见招标文件.7.提供编制和审核造价工程师证书、身份证、期限覆盖项目工期的劳动合同、社保证明材料(含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及公积金证明材料(为开标前连续6个月,不含开标当月);住房公积金补缴不予认可;8.因不见面开标,投标保证金若采用银行保函或银行汇票在交易系统中无法识别,为保证开标顺利进行,投标保证金建议采用银行转账或电子保函的形式(如因其他保证金缴纳方式导致废标,由投标人自行承担);采用电子保函的,可通过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金融服务系统(http://ggzy.jiangxi.gov.cn/)开具,或宜春市电子保函服务平台(https://www.yichunjinfu.com/home)开具;投标人可自主选择以上两种电子保函服务平台,电子保函为不可撤销的见索即付无条件保函,与银行转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投标保证金有效期应当与投标有效期一致。备注信息请注明:袁州区排水管网及设施升级改造工程四标段。 9.对中标单位项目班子管理人员实施电子考勤,按照《关于印发;宜春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关键岗位人员考勤管理办法的通知》(宜市建质[2020]6 号)文件执行。详见招标文件10.相关人员更换的处罚:详见招标文件11.标后核验(核验时间为公示期第 3-5 天)本项目依据国家发改委等八部委《招标人主体责任履行指引》要求,采用标后核验程序(公示期第 3-5 天),由核验小组对评标委员会推荐的 3 家中标候(备)选人进行核验,主要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12.因发布中标候选人公示时,交易系统会将中标候选人的拟派项目负责人锁定.为保证项目进展,在发布中标候选人公示时如存在拟派项目负责人同时参与其他项目投标且被系统锁定,即视为放弃本项目中标候选人资格。 13.投标人自开标之日起(含开标之日)前 36 个月内,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发生被住房和城乡建设及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通报认定为骗取中标、围标串标、弄虚作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问题的,存在任何一项不允许参加本项目投标。投标人在宜春市范围内(含下属各市、县、区)受到住房和城乡建设及相关行政主管部门作出限制其参与本地区投标的行政处罚且该限制期限在本项目开标之日前以及覆盖此项目整个工期的,不允许参加本项目投标。 14、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若有出借资质、挂靠等行为,有关部门一经发现没收投标保证金并给予不良行为处罚;已中标的取消中标资格;施工过程中发现出借资质、挂靠行为、没收履约保证金。 15.其它事宜详见招标文件。 | ||||
| 招标文件、资审文件发布(获取),提交投标文件、开标(资格预审)时间 | |||||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2026年05月27日 | 获取方式 | 网上获取 | ||
| 获取资审文件时间 | 获取方式 | ||||
|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6年06月16日 | 提交方式 | 网上递交 | ||
| 提交资审文件截止时间 | 提交方式 | ||||
| 开标时间 | 2026年06月16日 | 开标地点 | 宜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
| 资审时间 | 资审地点 | ||||
| 招标人、招标代理、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监管部门联系方式 | |||||
| 招标人联系人及电话 | 联系人:刘先生 电话:15279566688 | ||||
|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项目负责人及电话 | 联系人:杨女士 电话:19195008620 | ||||
|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联系方式 | 0795-3216979 | ||||
| 监管部门联系方式 | 0795-3264546 | ||||
| 招标代理机构:(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 2026年05月26日 | 招标人:(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 2026年05月26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