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柏乡县新能源设施提升项目(项目名称),招标人为柏乡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招标项目资金来自财政资金(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柏乡县新能源设施提升项目(设备名称)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2.1.1项目名称:柏乡县新能源设施提升项目2.1.2 招标编号:HBCT-261078-0012.1.3 建设规模及内容:①42辆环卫车购置。购置12吨纯电动压缩式垃圾车16辆,12吨纯电动湿扫车4辆,18吨纯电动湿扫车9辆,18吨电动雾炮车2辆,18吨电动洒水车8辆,12吨电动洒水车3辆;②新能源车辆配套充电设施建设。建设1600kVA箱变2座,在原车位上安装一机双枪240KW充电桩20台及低压配电、电缆敷设等。
2.1.4安装及交货期:接到招标人正式通知后15日历天完成配套充电设施建设安装;接到招标人正式通知后15日历天内完成环卫车交付工作。
2.1.5交货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2.1.6质量标准要求:合格,投标产品符合国家环卫专用车相关标准要求,其中新能源产品符合国家现行新能源汽车相关标准要求,并满足招标人要求。
2.2招标范围:具体供货范围及技术参数等要求详见第五章工程量清单及供货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登记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并具有与本项目相应的车辆供货及售后服务保障能力的车辆制造商或代理商。①投标人如为车辆制造商,须具备环卫车辆生产制造相关能力;投标人如为代理商,须提供车辆生产厂家有效授权文件。 投标人应同时具备以下两项资质:①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②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类别包含承装、承修、承试类)三级及以上。
3.1.2信誉要求: 投标人(包括联合体成员)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开标现场招标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
3.1.3其他要求: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本款3.3规定不适用。
3.2本次招标 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组成联合体的成员单位不得超过2家;
(2)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的牵头人应被授权作为联合体成员各方的代表,以联合体牵头人的名义提交投标文件,承担责任和接受指令,并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履行;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法律约束力。
(3)联合体成员各方均须为在中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
(4)投标截止后,投标联合体的组成与结构不得变动;
(5)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6)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
(7)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3.3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05-27 00:00:00至2026-06-02 23:59:59(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柏乡县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名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06-17 09:0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柏乡县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7. 其他公示内容 本项目采用“双盲”评审+远程异地分散评标。
(1)评标专家“盲抽”。评标专家通过专家抽取系统从全省统一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系统不显示抽取专家姓名、联系电话等信息。
(2)评标专家“盲评”。投标文件的技术部分采用“暗标”形式,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技术部分时隐藏投标单位名称等信息,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技术部分进行盲评,技术部分编制不符合要求,视为无效投标文件。
8. 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项目有异议的,可通过柏乡县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提出,受理单位:河北省成套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人:孙晓亮,电话:15612177217,邮箱:391275087@qq.com。
9.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柏乡县发展和改革局
电话:0319-7722751
电子邮箱:bxfgjbgs@vip.126.com
10. 本招标项目是否属于依法必须招标项目 是
11. 本招标项目是否采用双盲评审 是
12.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无
13. 联系方式
招标人: | 柏乡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 招标代理机构: | 河北省成套招标有限公司 |
| 地址: | 河北省邢台市柏乡县槐东大街 | 地址: | 石家庄市桥西区新石北路368号金石工业园2号加速器12层 |
| 邮编: | / | 邮编: | / |
联系人: | 孙海锋 | 项目负责人: | 孙晓亮 |
| 电话: | 0319-3712319 | 项目负责人电话: | 15612177217 |
传真: | / | 传真: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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