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名称: | 中粮米业(岳阳)有限公司部分报废设备资产 | 项目编号: | S110000D0121271510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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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的名称: | 标的编号: | ||
| 转让方名称: | 中粮米业(岳阳)有限公司 | 转让方类别: | 法人 |
| 交易机构名称: | 北京产权交易所 | 资产类别(实物): | 设备 |
| 资产评估值: | 批准单位名称: | ||
| 挂牌价格: | 4.9616 万元 | 评估基准日: | |
| 挂牌期间: | 10 | 挂牌日期: | 2026-5-26 |
| 交易方式: | 网络竞价 | 是否自动延期: | 是 |
| 权利人是否有意向行使优先购买权: | 标的是否存在抵押情况: | ||
| 资产来源: | 转让标的所在地区: | 岳阳县 | |
| 批准文件: | |||
| 内部决策文件: | |||
| 转让说明事项: | 1、意向受让方应在挂牌截止日17:00之前(以到账时间为准)将交易保证金缴纳至北京产权交易所(以下简称“北交所”)指定的银行账户。 2、信息披露公告期满后,根据意向受让方的征集情况,按照《北京产权交易所国有企业资产转让操作细则》的规定办理后续流程。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的,其交纳的保证金转为交易价款的等额部分,其他意向受让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由交易所在确定受让方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依其他意向受让方申请一次性原额无息返还。 3、意向受让方同意在实施标的资产拆解清运工作时,须按照经转让方确认的区域与范围内进行施工。受让方在拆除过程中严格遵守国家相关安全环保法规制度、拆迁过程中的一切技术与安全、环境保护方面的责任和费用概由受让方自行承担。受让方在实施拆解过程中,属于因转让方原生产流程滞留在标的资产中的中间原料归转让方所有,受让方负责完成标的资产全部清运出转让方厂区。 4、意向受让方在北交所办理意向受让登记手续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该项目现状情况及所涉价值咨询报告的披露内容,并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对标的资产涉及的相关交易风险充分知悉,依据该等内容以其独立之判断确认自愿全部接受本次转让公告之内容,自愿承担本标的资产以现状转让的一切交易风险。转让方对本次转让的标的资产品质、使用性能不作保证。 5、意向受让方在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署《实物资产交易合同》,按照上述协议约定进场进行拆除。 6、意向受让方提出受让申请时,需提供有效的《现场踏勘确认书》(详见《现场踏勘管理办法》)。 7、意向受让方提交受让申请时,须对相关事项进行承诺,具体内容详见附件承诺函。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受让。 | ||
| 在交易机构网站进行挂牌信息披露的链接: | https://otc.cbex.com/dzsw/detail/585382.html | ||
| 数据来源: | 北京产权交易所交易系统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