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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古田工业园区大甲片区基础设施提升项目(宁达、杉杉段排涝改造工程)答疑纪要

公告-招标公告
福建
发布时间:2026-05-26
内容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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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古田工业园区大甲片区基础设施提升项目(宁达、杉杉段排涝改造工程)已由古田县发展和改革局《古田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古田工业园区大甲片区基础设施提升项目(宁达、杉杉段排涝改造工程)初步设计及概算的批复》古发改审批【2025】120号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古田县大甲镇人民政府, 建设资金来源财政统筹,招标人为古田县大甲镇人民政府,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中禹鑫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工程建设地点:古田大甲镇工业园区
2.2.工程建设规模: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内径200cm*250cm钢筋混凝土暗涵800米,内径200cm*250cm钢筋混凝土明沟116.9米;新建混凝土检查井8座,混凝土入水口1座,混凝土出水口1座,混凝土急流槽45米,消力池1座;现状公路边沟破除修复85米,边沟修缮100米;破除修复水泥混凝土道路1495.08平方米,钢筋混凝土防撞护栏5米等;
2.3.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市政工程
(2)招标类型:施工总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详见招标人提供的招标控制价及工程量清单包含的所有内容,具体以施工图纸为依据
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
依据招标施工图纸、项目概况及根据《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建市[2014]159号)》中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标准”10.4.3三级资质;
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
依据招标施工图纸、项目概况及根据《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试行)(建市[2007]171号)》 中市政公用工程规定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
本招标项目不要求业绩
2.4.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6556698元(含暂列金128563元)元;
2.5.工期要求:总工期为90个日历天,定额工期/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2.6.标段划分(如果有):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2.7.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及其他相关规范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2.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3.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为牵头人,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本招标项目不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类。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施工总承包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从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登录)查询。
3.5.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不要求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不要求
3.6.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其他资格要求::①根据闽建办筑[2016]8号文件规定,省外入闽建筑企业应当按规定通过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省外入闽建筑施工企业信息等级系统自行如实填报相关信息,并对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②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取消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19〕50号)》和《关于取消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通知(闽建筑〔2019〕22号)》文件规定,本招标项目的投标人不可使用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③本招标项目不要求中标人在项目所在地设立分(子)公司,中标人应当依法履行纳税义务。
3.8.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宁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s://ggzyjy.xgw.ningde.gov.cn/)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福建版)打开。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5.评标办法和定标方式
5.1.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简易评标法
5.2.本招标项目采用的定标方式: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10万元整。【①根据《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5部门关于印发保障各类经营主体平等参与招投标竞争九条措施的通知》(闽发改规[2023]7号)的文件要求,本项目免于收取无失信记录企业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附上信用中国查询的信用记录截图,并提供《免缴投标保证金承诺函》,否则视为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资格审查不合格。属于适用免缴投标保证金情形的投标人,《投标函》中投标保证金金额按0元填写;不属于适用免缴投标保证金情形的投标人按100000元填写;②按照闽建筑[2026]4号“关于暂停执行《福建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管理规定》若干条款的通知”:暂停执行被列为招投标重点监管对象的投标人提交现金形式的投标保证金。所以本招标项目允许招投标重点监管对象的投标人提交除现金形式以外的银行保函或担保保函或保证保险形式的投标保证金。招投标重点监管对象名单通过福建省公共资源电子行政监督平台查询;③投标保证金由独立投标人提交。】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详见“招标文件”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6年6月3日09: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宁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s://ggzyjy.xgw.ningde.gov.cn/)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7.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ggzyfw.fujian.gov.cn)、宁德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https://ggzyjy.xgw.ningde.gov.cn/)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古田县大甲镇人民政府
地址:古田县大甲镇政府路1号,邮编:352267
电子邮箱:/
电话:18350331973
传真:/
联系人:赖燕霞
招标代理机构:中禹鑫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宁德市东侨经济开发区闽东中路32号宁德联信·财富广场B-2幢701室,邮编:352100
电子邮箱:/
电话:19577613933
传真:/
联系人: 范秋菊(项目负责人),范贵贵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名称:宁德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
网址:https://ggzyjy.xgw.ningde.gov.cn/
联系电话:4009980000、0593-2250236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古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福建省宁德市古田县城西街道六一四七支路5号
联系电话:0593-2161336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古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古田县城东街道食用菌基地40号1楼
联系电话:0593-3999098
建强金项全国工程立项情报平台
联系方式全国统一服务热线:400-000-2365
服务时间:08:30 ~ 21:00
微信公众号:建强金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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