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随行易交易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发布日期:2026-05-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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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邀请书
泉州市洛江区河市镇人民政府已根据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经相应程序确定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组织河市镇主要河道保洁及水葫芦整治项目(2026年)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现现邀请 泉州市亿上源市政工程有限公司、泉州市泉英保洁服务有限公司、泉州迈荣园林绿化工程有限公司 前来参加本项目的谈判活动。本项目由采购人委托福建泉宏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开展竞争性谈判活动。
1.项目名称:河市镇主要河道保洁及水葫芦整治项目(2026年)
2.项目编号:QHQZ[2026]010号
3.采购内容及要求: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 合同包
| 品目号
| 采购标的
| 数量
| 控制价
| 允许进口
| 谈判保证金
| 所属行业
|
| 1
| 1-1
| 河市镇主要河道保洁及水葫芦整治项目(2026年)
| 1(项)
| 250000
| 否
| 0
| 其他未列明行业
4. 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相关政策:
采购包1:专门采购包预留
面向的企业规模:中小企业
预留形式:专门采购包预留
预留比例:100%。
5. 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5.1法定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5.2特定条件:
资格承诺函: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须根据投标(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否则,视为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提交供应商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
5.3是否接受联合体形式的响应谈判:不接受
※根据上述资格要求,供应商响应文件中应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相关规定和资料要求,详见竞争性谈判须知前附表和谈判文件第五章。
6.供应商报名期限:2026年5月26日起至2026年5月31日止(3个工作日)(更正公告(若有)与该项若不一致,以更正公告(若有)为准)。
6.1如果采购过程中有发出更正公告,采购人将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是否延长报名期限,则报名截止时间以更正公告中的约定为准。
6.2报名期限内,供应商对本项目进行报名。未报名者的谈判将被拒绝。
7.获取采购文件时间、地点、方式:
7.1采购文件的提供期限:2026年5月26日起至2026年5月31日止(更正公告(若有)与该项若不一致,以更正公告(若有)为准)。
7.2获取地点及方式:请有意参与的供应商自公告之日起工作时间9:00-12:00,下午14:30-17:30时(北京时间)内到福建泉宏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购买竞争性谈判文件。
8.采购文件售价:竞争性谈判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如需邮寄另加收邮寄费50元。谈判文件售出一概不退。未购买谈判文件者的谈判将被拒绝。)。
9.首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2026年6月1日上午09:30(北京时间)(更正公告(若有)与该项若不一致,以更正公告(若有)为准)。供应商应在此之前将密封的首次响应文件送达本章第10条载明的地点,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10.谈判时间及地点:2026年6月1日上午09:30(北京时间);泉州市洛江区河市镇人民政府会议室 (更正公告(若有)与该项若不一致,以更正公告(若有)为准)。开标时,谈判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应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营业执照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或其授权代理人携带授权委托书(见格式)原件和本人身份证原件。(注:谈判供应商法定代表人不能参加的,其授权委托人必须为投标人本企业人员,以行政部门颁发的职称证书或注册执业证书复印件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自本招标项目投标截止之日的上一个月为始点并往前追溯连续缴费累计三个月及以上复印件所署单位为准。社保由上级单位统筹缴纳的,还应提供上级单位出具的统筹缴纳证明。开标会议到场人员身份核验时需提供以上相关证明材料,若投标人无法提供的,视为自动弃权,取消其投标资格)。
11.投标邀请书期限:自发布公告之日起3个工作日。
12.采购人:泉州市洛江区河市镇人民政府
地 址:泉州市洛江区河市镇
联系人:张女士 联系方法:18859971867
代理机构:福建泉宏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福建省泉州市丰泽区宝洲街146号建筑服务产业园C栋406
联系人:小陈 联系方法:15280578069
公告附件: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