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书领取截止时间 | 质疑截止时间 | 2026-05-17 17:30 | |
| 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 | 2026-06-12 09:00 | 投标截止时间 | 2026-06-12 09:00 |
| 序号 | 项目内容 | 合同 条款号 | 约定内容 | 备注 |
| 1 | 缺陷责任期 | 15.2 | 24个月,缺陷责任期从工程通过竣工验收之日起计算;单位工程先于全部工程进行验收,经验收合格并交付使用的,该单位工程缺陷责任期自单位工程验收合格之日起算。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程无法按合同约定期限进行竣工验收的,缺陷责任期自承包人提交竣工验收申请报告之日起第43天开始计算;发包人未经竣工验收擅自使用工程的,缺陷责任期自工程转移占有之日起开始计算。 | |
| 2 | 承包人履约担保金额 | 3.7 | 提供履约担保的金额:为合同价格的10%。 | |
| 3 | 分包 | 3.5.1 | 3.5.1 分包的一般约定 禁止分包的工程包括:/ 。 主体结构、关键性工作的范围: / 。 3.5.2分包的确定允许分包的专业工程包括: /。 其他关于分包的约定: / | |
| 4 | 逾期竣工违约金 | 7.5.2 | 逾期竣工违约金的计算方法:总工期每延误一天承包人应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3000元,逾期竣工违约金由发包人直接从工程款、履约保证经中抵扣。如确因发包人或不可抗力的原因造成停工延误工期的,经发包人和监理人书面确认后可免付违约金。 | |
| 5 | 逾期竣工违约金最高限额 | 7.5.2 | 逾期竣工违约金的最高限额: 签约合同价款的 10%,超过此限额,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若给发包人造成损失的,承包人应赔偿全部损失(包括发包人的直接损失、向第三人赔偿的损失等)。 | |
| 6 | 预付款额度 | 12.2.1 | 预付款支付比例或金额:合同价格的10%的预付款(不含暂列金额)。 | |
| 7 | 质量保证金扣留百分比 | 15.3 | 结算审核价的3% | |
| 序号 | 项目内容 | 合 同 条款号 | 约定内容 | 备注 |
| 1 | 缺陷责任期 | 15.2 | 24个月,缺陷责任期从工程通过竣工验收之日起计算;单位工程先于全部工程进行验收,经验收合格并交付使用的,该单位工程缺陷责任期自单位工程验收合格之日起算。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程无法按合同约定期限进行竣工验收的,在承包人提交竣工验收报告90天后,工程自动进入缺陷责任期;发包人未经竣工验收擅自使用工程的,缺陷责任期自工程转移占有之日起开始计算。 | |
| 2 | 承包人履约担保金额 | 3.7 | 提供履约担保的金额:为合同价格的10%。 | |
| 3 | 分包 | 3.5.1 | 3.5.1 分包的一般约定 禁止分包的工程包括:/ 。 主体结构、关键性工作的范围: / 。 3.5.2分包的确定允许分包的专业工程包括: /。 其他关于分包的约定: / | |
| 4 | 逾期竣工违约金 | 7.5.2 | 逾期竣工违约金的计算方法:总工期每延误一天承包人应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10000元,逾期竣工违约金由发包人直接从工程款、履约保证经中抵扣。如确因发包人或不可抗力的原因造成停工延误工期的,经发包人和监理人书面确认后可免付违约金。 | |
| 5 | 逾期竣工违约金最高限额 | 7.5.2 | 逾期竣工违约金的最高限额: 签约合同价款的 10%,超过此限额,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若给发包人造成损失的,承包人应赔偿全部损失(包括发包人的直接损失、向第三人赔偿的损失等)。 | |
| 6 | 预付款额度 | 12.2.1 | 预付款支付比例或金额:合同价格的10%的预付款(不含暂列金额)。 | |
| 7 | 质量保证金扣留百分比 | 15.3 | 工程竣工结算审核价的3%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