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高速集团电子科技产业园项目定制区一期试验检测服务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河北高速集团电子科技产业园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已由石家庄市高新区行政审批局以石高行审投资备字〔2024〕167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河北高速集团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河北高速集团科技发展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定制区一期试验检测服务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单信封形式,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河北高速集团电子科技产业园项目定制区一期用地约47.6亩,拟建5栋单体,最大单体建筑面积约2.3万平米,总建筑面积约7.5万平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定制化厂房、科研孵化用房、公共服务中心、配套用房及功能齐全的其他公共基础配套设施等。
2.2招标范围:
(1)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以满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和发包人需求为准):见证取样检测、使用功能检测、建筑节能材料检测、节能现场检测、建筑门窗检测、室内环境检测、主体结构检测、消防设施检测、地基基础检测、安全防护用品检测、桩基检测、幕墙检测、防火门窗耐火性能检测、装修工程检测、装配式工程检测等依据工程建设标准、规范规程、竣工验收等相关要求需开展的所有试验检测服务。
(2)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止。计划开始时间2026年6月
(3)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行业验收标准及招标文件要求。
(4)安全目标:不发生安全生产责任事故。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1 资质要求:
(1)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投标人须具备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综合资质证书或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同时包括:建筑材料及构配件、主体结构及装饰装修、钢结构、地基基础、建筑节能、建筑幕墙、市政工程材料等7个检测机构专项资质);
(3)投标人须具备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
3.1.2 业绩要求:投标人近5年内(2021年5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须具有1项面积不小于75000㎡的房屋建筑工程试验检测服务(检测内容须至少包含见证取样检测、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工程检测)业绩。
3.1.3信誉要求:投标人在近1年内(2025年5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曾在房屋建筑工程试验检测服务合同中违约而被驱逐或因投标人自身的原因而使房屋建筑工程试验检测服务合同被解除。
3.1.4项目负责人要求:1人,具有高级及以上职称,近5年内(2021年5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担任过1项面积不小于75000㎡的房屋建筑工程试验检测服务(检测内容须至少包含见证取样检测、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工程检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3.1.5其他要求:
(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2)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信息(不含分公司)及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s://zxgk.court.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经营(活动)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安全生产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均不含分公司)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6 年 5 月 27 日 09 时 00 分(北京时间,下同)至 2026 年 6 月 2 日 17 时 00 分,登录 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 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6 年 6 月 18 日 09 时 00 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递交成功,递交时间即为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时间。本次招标采用电子招投标形式,招标人不再邀请投标人参加现场开标,投标人在开标时间可以登陆“电子交易平台”按时完成投标文件解密、确认工作。本公告5.2款修改为: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电子交易平台”完成上传的、未按要求进行加密的投标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请投标人按要求 递交投标文件。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5.3招标人不统一组织现场踏勘,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
7. 其他说明
本项目的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采用暗标方式编制。评标委员会对技术标部分采用“双盲”方式评审。
8. 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潜在投标人依法对招标文件、开标和评标结果提出异议的应通过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提出。受理单位:河北省成套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人:宿子轩,受理电话:0311-83086974/18032016183)。
9.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河北高速集团资源开发运营有限公司综合监督纪检机构
电话:0311-66726756
10.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标段名称
| 付费主体
| 收费金额(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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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高速集团电子科技产业园项目定制区一期试验检测服务
| 投标人
| 900
|
11.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河北高速集团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石家庄市裕华区仁祥大厦
联 系 人:赵轲贺
电话:0311-83655635
招标代理机构:河北省成套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石家庄市桥西区新石北路368号瞪羚企业加速器12楼
项目负责人:付勇
联 系 人:宿子轩
电 话:0311-83086974/180320161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