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厂回族自治县祁各庄镇雨污分流管网工程施工标段
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大厂回族自治县祁各庄镇雨污分流管网工程 已由大厂回族自治县行政审批局以大审审批〔2025〕0067号 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地方财政资金,国有资金占比 / ,财政资金占比100%。
项目建设单位为大厂回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招标人为大厂回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委托代理机构为河北坤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大厂回族自治县祁各庄镇雨污分流管网工程施工标段 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总投资 14228.82万元,其中建安工程估算价 12517.30 万元,建设规模:本项目不涉及新增建设用地,主要建设侯谭线(蒋谭线-福喜线)雨污分流管线全长20.12千米,包括新建管径d300-d2400雨水管线长8.10千米,新建管径Del10-d800污水管线长12.02千米;沿线5个小区雨污分流改造新建管径d300-d800排水管网长3.16千米;沿线6个村庄农村污水治理新建管径Del10-DN400排水管网长94.70千米,同时在侯谭线商业街新增30个汽车充电桩。
建设地点:大厂回族自治县祁各庄镇。
2.2本次招标范围和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招标文件、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等所含全部工程内容。
本次招标最高投标限价 10140.802455 万元。
2.3计划工期: 488 日历天。
2.4质量标准:合格。满足设计要求,符合国家及河北省、廊坊市现行有效的相关技术标准、验收规定,一次性验收合格,并通过竣工验收备案。
2.5其他:本项目划分1个标段,计划开工时间2026年6月30日,计划竣工时间 2027年10月30日(因响应大气治理、职能部门检查、政策性停工及施工进展不定因素等引起的工期延误,工期顺延)(以实际施工开工令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
3.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有效营业执照。
3.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施工资质以及其他 / 资质。(?不接受“资质预警”或“资质异常”企业投标)。
3.3本次招标(□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3.1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责任。
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其相关联合体的投标都将被拒绝;
□3.3.2联合体数量不超过 / 个;
3.3.3联合体的专业资质等级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
□3.3.4其他: / 。
?3.4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均应提供);
□3.5 自 / 年 / 月 / 日以来承接过/完成过 / 业绩;
□3.6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均应提供)。
(二)拟派项目经理
3.7拟派项目经理具有注册在投标单位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专业名称)职称,(投标人拟派的项目经理情况由招标人填写,?同时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8如拟派项目经理在投标截止日当日存在在其他在建合同工程(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或者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则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开始时间,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验收合格或合同解除日期)担任项目经理的,不得以拟派项目经理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
□拟派项目经理自 / 年 / 月 / 日以来□承接过/□完成过 / 业绩。
□3.9 / 。
(三)其他
?3.10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配备人数不少于 2 个;
3.11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经理自 2023年 5 月 1 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的信息为准);
□3.12省外企业应按规定办理“省外建设工程企业进冀信息报送”手续;
?3.13①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②投标人不存在禁止投标情形,未处于投标禁止期。③财务要求:应提供2025年度(或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原件扫描件(近一年成立的公司且未经过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须提供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等原件扫描件)。④投标人未被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以“信用中国网站 ”查询信息为准);投标人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投标人未被“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网站(
jzsc.mohurd.gov.cn)列入黑名单或失信联合惩戒被执行人且在有效期。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年 5 月 27 日09时00分至2026年 6月 2 日17时00分,登录 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获取招标文件;
4.2对招标文件澄清或者修改文件通过 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获取。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 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年 6 月 22日09时3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 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其他: / 。
5.2逾期递交至 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7.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可通过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代理机构提出,
联系人:宋雪微,
联系电话:15076653238。
8.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大厂回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电话:0316-8930152
电子邮箱:
dcjsj2020@126.com9.其他公示内容: 本项目采用“双盲”评审和“分散”评标。评审委员会按要求对商务标采取明标评审、对技术标采取暗标评审。投标单位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还应满足“双盲”评审相关规定。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该项目执行政府采购相关政策,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中心服务责任人:张大超,地址:大厂回族自治县高新区创业大厦二层,电话:0316-8836057。
10. 联系方式
10.1
招标人:大厂回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通讯地址:大厂回族自治县和平北路 30 号、大厂回族自治县华安北路 89 号;
联系人: 陈大志 ,
联系电话: 0316-8958370 ,
电子邮箱: / 。
10.2
招标代理机构: 河北坤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廊坊市西昌路288号金昭大厦B座813室;项目负责人:宋雪微 ,
联系电话:15076653238 ;
联系人:宋雪微,
联系电话:15076653238,
电子邮箱:1366860786@qq.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