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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n \t 蓬莱开发区工业园区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蓬莱开发区工业园区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建设工程勘察设计中标候选人公示\n

公告-中标公示
山东
发布时间:2026-05-26
内容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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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省招标类信息系统
蓬莱开发区工业园区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建设工程勘察设计 蓬莱开发区工业园区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建设工程勘察设计中标候选人公示


一、招标项目信息

项目名称: 蓬莱开发区工业园区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建设工程勘察设计 项目编号: E3706002318009249
工程地址: 龙山河以东、规划新港路以南。
建设规模: 项目设计规模为20000方/天,占地52.6亩,主要建设污水集中处理设施、配套管网及辅助设施。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建设单位: 烟台市蓬莱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联系人:
郝志远
联系电话:
13562526556
招标单位: 烟台市蓬莱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联系人:
王伟懿
联系电话:
0535-5612850

招标代理机构:
烟台鑫诚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
王颖
联系电话:
0535-5654326

二、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 2026年05月22日 15:00
开标地点: 烟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蓬莱分中心第1开标室
定标时间: 2026年05月26日 15:00:00
定标方式: 票决法

三、评审委员会评分汇总表


投标单位 技术标评委1 技术标评委2 技术标评委3 技术标评委4 技术标评委5 技术标评委6 技术标评委7 技术标得分 商务标得分 资信标得分 总得分
中国市政工程中南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 67.4 67.4 68.2 65.6 63.7 64 67.2 66.21 15.15 15 96.36
华设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62.9 64.8 59.9 60.9 60.6 59.4 60.8 61.33 15.15 13 89.48
中国市政工程东北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 64.8 66.2 61.5 63.1 60.6 61.7 63.6 63.07 15.15 5 83.22
中国华西工程设计建设有限公司 61.4 63.9 59.2 59.8 59.1 58.9 59.9 60.31 15 7 82.31


四、中标候选人情况


(一)商务标情况


投标人名称 资质等级 投标总报价(元/费率) 投标报价说明 质量 工期/天 票决得分 定标推荐理由
中国市政工程中南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 工程设计-工程设计综合 49.6000% 满足国家现行的工程建设勘察、设计方面的规范、规程、标准以及当地有关部门的相关规定、招标人的目标成本等,并通过相关部门的审批,达到合格标准。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0日历天内完成所有勘察、设计工作。 13 得分最高
华设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工程设计-工程设计综合 49.9300% 满足国家现行的工程建设勘察、设计方面的规范、规程、标准以及当地有关部门的相关规定、招标人的目标成本等,并通过相关部门的审批,达到合格标准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0日历天内完成所有勘察、设计工作 11 得分次高
中国市政工程东北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 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 49.5400% 满足国家现行的工程建设勘察、设计方面的规范、规程、标准以及当地有关部门的相关规定、招标人的目标成本等,并通过相关部门的审批,达到合格标准。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20 日历天内完成所有勘察、设计工作。 6 得分较低


(二)业绩情况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地址 承揽时间(合同签订时间)
中国市政工程中南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
华设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市政工程东北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


(三)荣誉情况


序号 荣誉名称 发奖机关 公布地址 获奖时间
中国市政工程中南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
华设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市政工程东北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


(四)项目班子成员情况


序号 姓名 岗位 证书编号 专业 任职阶段 备注
中国市政工程中南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
华设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市政工程东北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


五、其他投标人商务标信息汇总表


(一)商务标情况


序号 投标单位名称 资质等级 项目经理 投标总报价 得分
1 中国华西工程设计建设有限公司 工程设计-市政行业-排水工程 黄劲松 0.4936(费率) 15


六、否决投标情况汇总表




七、公示时间:
2026年05月26日 17:00:00 - 2026年05月29日 17:00:00

八、异议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第六十条等规定和《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第11号令,2004年6月21日颁布)的有关规定,投标人或其它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定)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采用“评定分离” 模式的,异议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内向招标人提出,逾期将不予受理。(提出异议链接)

九、投诉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第六十条等规定和《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第11号令,2004年6月21日颁布)的有关规定,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10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投诉。投诉事项未向建设单位提出异议的,招标投标监督部门不予受理。(提出投诉链接)

十、评审过程中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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