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名称 | (2026年第60312号 )丹东中免免税品有限责任公司1台奥迪小轿车转让项目 | ||
|---|---|---|---|
| 项目编号 | DL2026ZC002032 | 监测编号 | GR2026DL1001323 |
| 转让底价 | 50,000.00 元 | ||
| 挂牌开始日期 | 2026-05-26 | 挂牌截止日期 | 2026-06-01 |
| 交易品类 | 资产转让 | 资产类别 | 交通运输工具 |
| 项目概述 | 转让标的为1台奥迪小轿车,车辆情况详见本项目附件《车辆信息表》。转让标的完整性、品质、瑕疵及新旧程度等情况均以现场实物展示为准,最终解释权归转让方。交接具体事宜由转让方负责协调。 | ||
| 现场展示相关情况 | 本项目不设集中展示,请意向受让方在公告期内自行到转让标的所在地实地踏勘,产权单位 联系人:邵先生, 联系电话:18840518860。 | ||
| 挂牌公告期 | 5 个工作日 | 是否自动延牌 | 是 |
| 延牌规则 | 征集到少于等于0个意向受让方后延牌。 最长延长周期数:40 个, 延牌周期:5 个工作日。 | ||
| 评估机构名称 | 北京国融兴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 核准(备案)机构 | 中国旅游集团有限公司 |
|---|---|---|---|
| 核准(备案)日期 | 评估基准日 | 2025-10-31 | |
| 评估价格 | 35,200.00元 | 评估总资产 | 元 |
| 评估总负债 | 元 | 净资产 | 元 |
| 标的状态 | 正在运作 | 车架号 | 详见本项目附件《车辆信息表》 | |
|---|---|---|---|---|
| 购置日期 | 颜色 | 详见本项目附件《车辆信息表》 | ||
| 使用年限 | 数量 | 1台 | ||
| 行驶公里数(万公里) | 年检至 | |||
| 车牌号 | 详见本项目附件《车辆信息表》 | 权证 | ||
| 品牌型号 | 奥迪牌小轿车 | 登记日期 | ||
| 备注 | ||||
| 其他信息录入 |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无。 | ||
|---|---|---|---|
|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 其他披露内容详见《资产评估报告》(国融兴华评报字(2025)第550039号)。 | ||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1、意向受让方应当在公告截止日17:00前,办理完毕如下事项: (1)在大连产权交易所网站(www.daee.cn)进行注册并在本项目转让标的中进行报名; (2)持有效证件到大连市甘井子区东北北路101号大连市公共行政服务中心五楼大连产权交易所窗口办理登记手续,已签署《承诺书》的会员可以在成交后办理受让登记手续; (3)将交易保证金支付至大连产权交易所指定结算账户。交纳方式为银行转账,以银行提供的到帐时间为准,交款人名称须与意向受让方名称一致,现金不予受理,未按规定交纳交易保证金的,视为放弃受让资格。大连产权交易所指定结算账户是意向受让方在大连产权交易所网站完成项目报名后,报名系统为意向受让方自动生成的《保证金交款通知书》中注明的账户,该账户为该意向受让方在本项目(转让标的)交易过程中唯一指定结算账户(包括交纳交易保证金、交易价款、交易服务费、履约保证金等相关款项),请意向受让方务必牢记。对于遗失、泄漏、忘记该结算账户或因报名时错误报名、在交款时错误录入结算账户所造成的一切责任和损失,由意向受让方自行承担。大连产权交易所不承担任何责任。交款账户中的括号为英文半角。 2、本项目交易服务费按照《大连产权交易所网络竞价须知》标准执行,全部由转让方承担,一次性支付。 3、本项目交易过程中产生的相关税赋,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由转让方承担。办理相关权证的费用等,由转让方承担。 4、本项目履约保证金为人民币1万元。 5、意向受让方在提交受让申请时须对以下事项进行书面承诺: (1)已经充分知晓、理解和接受本项目公告披露的资产评估报告等主要内容,已经了解转让标的状况及相关约定,自愿接受转让标的的全部现状,在递交受让申请后,不以不了解转让标的情况或转让标的有瑕疵为由撤销受让申请、退还转让标的或拒付交易价款。 (2)若出现“交易保证金保证事项”中所述的任何一种情况时,同意转让方和大连产权交易所有权全额扣除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 (3)同意被确定为受让方后的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并在《产权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交易价款、交易服务费一次性支付至大连产权交易所指定结算账户。 (4)同意被确定为受让方并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将交易价款、交易服务费支付至大连产权交易所指定结算账户后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进行转让标的及相关权属证明文件等的交接。受让方核查验收后,转让方与受让方均在《资产交接单》进行会签即视为交接完成。受让方在移动车辆时及资产交接之后发生的一切费用、安全事故及责任均由其自行承担。 (5)同意并接受转让标的可能存在保险到期(不含商业险,如商业险交接时未到期,转让方有权办理商业险的退保手续)、年检到期等情况,如涉及相关费用欠缴全部由受让方承担。同意并接受转让标的可能存在违章情况,资产交接日前的违章处理及相关费用由转让方承担,资产交接日后(含当日)的违章处理及相关费用由受让方承担。 (6)同意被确定为受让方且交易价款、交易服务费交纳完毕后,在出具交易凭证后5个工作日内,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相关部门办理完毕转让标的变更登记手续。 (7)同意大连产权交易所在转让标的变更登记完成后5个工作日内,大连产权交易所将全部交易价款划转至转让方指定结算账户。 (8)承诺所提交的受让申请材料真实、准确、完整、有效。 6、[履约保证金保证事项]若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转让方有权全额扣除受让方所交纳的履约保证金:①未在约定期限内或未按规定与转让方完成资产交接或车辆权属变更登记的;②受让方存在其他违反交易规则情形的。 [履约保证金处置方式]受让方(不涉及履约保证金扣除事项的)交纳的履约保证金,在办理完毕变更登记手续后,向大连产权交易所提供与受让方名称一致的机动车登记证和行驶证原件和复印件及《资产交接单》,方可办理履约保证金结算。 7、本次转让标的以现状进行转让,大连产权交易所对转让标的瑕疵等情况不承担保证责任。为使意向受让方充分了解转让标的情况,请意向受让方在办理受让登记前对转让标的进行充分的尽职调查。 8、本项目信息公告期为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在此期间有权利和义务自行对转让标的进行全面了解。意向受让方一经交纳交易保证金,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项目信息公告内容,已充分了解并自愿完全接受本项目信息公告之内容及转让标的的现状及瑕疵,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愿意全面履行交易程序。意向受让方若发生以不了解转让标的的现状及瑕疵等为由逾期或拒绝签订《产权交易合同》、拒付交易价款、拒付交易服务费、放弃受让或退还转让标的、逾期递交变更登记资料等情形的,即可视为违约和欺诈行为,应承担相关的全部经济责任与风险,转让方和大连产权交易所有权按本项目交易条件的有关约定扣除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并将转让标的重新公告。 | ||
| 项目咨询联系人 | 张先生,孙先生 | 项目咨询电话 | 13624252418,13134286853 |
| 交易条件 | ||||
|---|---|---|---|---|
| 征集到两个及以上合格意向方采用的交易方式 | 网络竞价 | |||
| 交易方式说明 | 信息公告期满,如只产生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由大连产权交易所组织交易双方按转让底价与意向受让方报价孰高原则直接签约。信息公告期满,如产生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网络竞价(多次报价)方式确定受让方。信息公告期满,如未征集到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不变更信息公告内容,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信息公告期,直至征集到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最多延长40个周期。 | |||
| 意向方审核级别 | 需要交易机构审核 | |||
| 是否允许联合受让 | 是 | |||
| 优先受让权情况 | 不涉及 | 是否允许网上报名是 | ||
| 交易保证金设定 | ||||
| 交易保证金金额 | 10,000.00元 | |||
| 交易保证金交纳时间 | 信息披露公告期内交纳 | |||
| 交易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 | 挂牌截止日17:00前(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 |||
| 交易保证金保证事项 | 若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转让方和大连产权交易所有权全额扣除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①意向受让方通过资格确认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②产生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时未参加后续竞价程序的;③在竞价过程中以转让底价为起始价格,各意向受让方均不应价的;④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约定期限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⑤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约定期限一次性交纳相关款项的(包括但不限于交易价款、交易服务费等);⑥意向受让方存在其他违反交易规则情形的。 | |||
| 交易保证金处置方式 | 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的,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受让方按照《产权交易合同》约定支付交易价款、交易服务费后,转为履约保证金。其他意向受让方(不涉及交易保证金扣除事项的)交纳的交易保证金,由大连产权交易所在确定受让方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原路径无息返还。 | |||
| 成交价款支付要求 | ||||
| 成交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支付 | |||
| 成交价款支付要求 | 一次性支付,交款人名称须与意向受让方名称一致,现金不予受理。 | |||
| 履约保证金 | ||||
| 履约保证金金额 | 固定金额万元 | |||
| 履约保证金收取方式 | 大交所代收取 | |||
| 履约保证金保证事项 | 若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转让方有权全额扣除受让方所交纳的履约保证金:①未在约定期限内或未按规定与转让方完成资产交接或车辆权属变更登记的;②受让方存在其他违反交易规则情形的。 | |||
| 履约保证金处置方式 | 受让方(不涉及履约保证金扣除事项的)交纳的履约保证金,在办理完毕变更登记手续后,向大连产权交易所提供与受让方名称一致的机动车登记证和行驶证原件和复印件及《资产交接单》,方可办理履约保证金结算。 | |||
| 转让方名称 | 丹东中免免税品有限责任公司 | ||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210600701866683U | 所在地区 | 辽宁省/丹东市 |
| 转让方类型 | 法人(或非法人组织) | ||
| 是否国有 | 是 | 是否联合转让 | 否 |
| 注册地(地址) | 振兴区十纬路5号 | 经营规模 | 微型 |
| 企业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 | 经济类型 | 国有独资或国有全资公司(企业) |
| 注册资本(人民币) | 13,870,000.00元 | 法定代表人 | 邵薪 |
| 所属行业 | 批发和零售业/批发业 | 金融分类 | |
| 内部决策情况 | 其他类型 | 联系人名称 | 联系人手机 | 本次拟转让产(股)份数量 |
| 项目报名 | 谷女士 | 报名电话 | 0411-65850505 |
|---|---|---|---|
| 报名QQ | 网上报名地址 | www.daee.cn | |
| 现场报名地址 | 大连市甘井子区东北北路101号,大连市公共行政服务中心五楼窗口 | ||
| 材料名称 | 下载 |
|---|---|
| 附件:车辆信息表 | 附件:车辆信息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