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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交集团乌鲁木齐市米东区光伏新能源基地基础设施建设(二期)项目工程总承包-劳务分包(米东光伏二期项目)

公告-招标公告
中交集团
发布时间:2026-05-26
内容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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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鲁木齐市米东区光伏新能源基地基础设施建设(二期)项目工程总承包-劳务分包(米东光伏二期项目)
项目编号:GK2026050700153131(试)
发布时间:2026-05-26 16:00:00
发布单位:中交一航局第五工程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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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公告标题:乌鲁木齐市米东区光伏新能源基地基础设施建设(二期)项目工程总承包)劳务分包招标公告
公告内容:
第一章  招标公告
 
乌鲁木齐市米东区光伏新能源基地基础设施建设(二期)项目工程总承包)劳务分包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FBCG-2026-0136)
 
1. 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乌鲁木齐市米东区光伏新能源基地基础设施建设(二期)项目工程总承包(项目名称)劳务分包已具备招标条件。为确保该项目建设的顺利实施,现对该项目劳务分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乌鲁木齐市米东区沙漠。
建设规模:主要建设桥梁、供水及电力等基础设施工程,包括:建造2座桥梁(含引道工程)、取水头部1座、取水管线、泵房2座及相关检测、监控、流量计等数字化系统及其他附属设施等。
其他: / 。
2.2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1、2号桥及引道,除桩基础外的所有钢筋绑扎、模板支设、混凝土浇筑、混凝土支撑、混凝土块预制等所有工作内容,具体施工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若在本合同工程的施工过程中,承包人因本合同工程施工衔接的需要,对本合同中分包人的分包工程范围及内容给予适当的增加或减少时,分包人应予以接受,并作为本合同工程的组成部分全面、实际地履行。除非本合同其它条款对此等增加或减少的情况另有规定,分包人不得据此向承包人提出任何索赔或权利主张。
《工程量清单》内所列项为预计数量,不作为最终结算依据。最终结算数量是劳务分包人实际完成、并经承包人验收合格确认的数量,并经承包人审计部分审核为准;工程量计算执行本合同《工程量清单说明》及承包人与发包人签订的主合同计量规则,二者不一致时,以本合同《工程量清单说明》为准。劳务分包人已完工程数量必须经承包人任命并委派在本工程的项目经理签字确认方有效,其他任何人员,非经承包人另行书面授权,所签认的工程数量不得作为结算凭据。
劳务分包人不对本合同范围内的施工内容向承包人提出索赔或权利主张,同时若在本合同工程的施工过程中,承包人因本合同工程施工衔接的需要,须对本合同中劳务分包人的分包工程范围及内容给予适当的增加或减少时,劳务分包人应予以接受,并作为本合同工程的组成部分全面、实际地履行。除非本合同其它条款对此等增加或减少的情况另有规定,劳务分包人不得据此向承包人提出任何索赔或权利主张,具体包括的工作内容详见专用条款。
包件划分:/
计划工期:153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6年7月1日,计划完工日期:2026年11月30日。具体时间以承包人的开工时间为准。
2.3其他:/。
3. 投标人资格要求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的最低资格条件见招标公告附录,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投标人必须是中交分包管理系统的分包商库中的合格分包商。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包件中的1个包件投标,每个投标人允许中1个标。如果同一投标人在多个包件中均排序第一,允许其中标所有的标段。
3.5 投标人存在以下情形不得参与本包件的投标:
(1)列入中交集团范围内的D级分包商;
(2)列入中交集团管控名单且在管控期限内的分包商;
(3)列入中交集团黑名单且处于禁入有效期内的分包商;
(4)列入中交集团重点关注名单且处于整改期内的分包商。
3.6 其他要求:分包商自带机械设备年限不得超过5年。
4. 招标文件的获取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应当在“中交集团分包电子采购共享平台”(以下简称“分包电子采购共享平台”,下同)(网址:https://scp.iccec.cn)进行注册登记,并办理CA数字证书。
4.2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6年5月26日16时至2026年5月31日16 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分包电子采购共享平台”,在所投包件下载招标文件。未按规定从“分包电子采购共享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拒收其投标文件。
4.3投标人应于2026年5月31日17时前以电汇方式缴纳招标文件费用,备注栏填写“乌鲁木齐市米东区光伏新能源基地基础设施建设()二期)项且工程总承包劳务分包标书费用”,缴纳招标文件费用后投标人需将付款缴纳凭证上传至分包管理系统(未上传系统的视为未购买标书)。
购买招标文件的费用请汇入以下账户:
户  名: 中交一航局第五工程有限公司
开户行: 建行秦皇岛市港口支行
账  号:13050163950800000412   
4.4 招标文件售价500元,购买招标文件费用仅提供收据,不提供发票。
 
 
5. 投标文件的递交5.1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年6月5日17时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分包电子采购共享平台”,使用CA数字证书加密、上传投标文件。
5.2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分包电子采购共享平台”上传电子投标文件。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将拒收。
5.3 本次招标文件中所有的时间节点均为暂估时间节点,具体以招标人在分包管理系统中设置的时间为准,请各投标人注意各时间节点,未按系统时间进行响应的,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因投标人原因逾期未提交投标文件,视为放弃投标权利,因此给招标人带来损失或影响招标工作顺利进行的,投标保证金不退还。
6. 投标相关事宜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召开投标预备会。
踏勘现场时间:☑不召开;
□召开, 年 月 日 时 分,地点: 。
投标预备会时间:☑不召开;
□召开, 年 月 日 时 分,地点: 。
7.评标办法本包件评标办法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8.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招标公告在“分包电子采购共享平台”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交第一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 
地址:天津港保税区跃进路航运服务中心8#楼 
联系人: 刘子雄 
电话: 13622196513 
传真: /  
邮箱:  1142257996@qq.com  
网  址:/
 

招标代理机构:中交一航局第五工程有限公司采购中心
地址: 河北省秦皇岛市海港区海滨路47号 
联系人:辛奇伦
电话: 17721701920
传真: /  
邮箱:/
网  址:/
 
 
  
 
 
                   2026年 5月26日
附 录:
附录1  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要求)

劳务分包企业资质等级要求
施工劳务不分等级

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附录2  资格审查条件(财务最低要求)

劳务分包企业财务要求
投标人近三年的财务状况(2023-2025年审计报告或财务报告)

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附录3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劳务分包企业业绩要求
相关工程业绩至少一个

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附录4  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劳务分包企业信誉要求
分包商须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度和完善的服务体系

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附录5  资格审查条件(主要人员最低要求)

人  员
数  量
资 格 要 求
在岗要求
项目负责人(现场负责人)
1
具有市政工程相关专业中级以上职称
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包件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
技术负责人
1
具有市政工程相关专业中级以上职称或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安全负责人
1
具备安全员C证
……
 
 
 
注:相关人员需要提供身份证明、毕业证书(如有)、执业资格证(如有)、职称证书(如有)。
附录6 资格审查条件(主要机具最低要求)

设备名称
规格、功率及容量
单位
最低数量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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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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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注:分包商自带机械设备年限不得超过5年,设备出厂年限为2021年之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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