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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扬州中航机载系统共性技术有限公司园区建设项目景观绿化工程招标公告

公告-招标公告
江苏 扬州
发布时间:2026-05-26
内容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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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航机载系统共性技术有限公司园区建设项目景观绿化工程招标公告
工程编号
GLFFJSZ2026010008
工程名称
中航机载系统共性技术有限公司园区建设项目
招标人名称
江苏省华建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名称
中航技国际经贸发展有限公司
项目批准机关名称
工程所须资金来源
企业投资
工程地点
江苏省:扬州市_广陵区
工程规模
该项目用地面积约45.85亩,总建筑面积约35996㎡,其中:地上建筑面积28746㎡(主要建设:科研综合楼面积约15191㎡、民机培训楼面积约7501.7㎡、其他配套设施用房约2685.3㎡、地上架空层3368㎡),地下建筑面积约7250㎡。同步实施室外给排水、景观绿化、道路广场及强弱等设施。
标段具体信息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发包方式
合同估算价(万元)
计划发包时间
GLFFJSZ2026010008001002 中航机载系统共性技术有限公司园区建设项目景观绿化工程 公开招标 523 2026-02-10
申请人可申请的最多标段数
公告发布日期
2026-05-27
投标保证金金额
100000元
投标保证金开户行
江苏银行扬州广陵支行 投标保证金帐号
90060188000184641
计划开工时间
2026年08月01日 计划竣工时间
2026年11月10日
公告开始时间
2026-05-27 公告结束时间
2026-06-01
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拟选派项目经理资质等级
[园林专业职称·园林专业职称中级](含)以上
企业业绩、信誉
项目经理(总监)业绩、信誉
其他条件
公告信息
中航机载系统共性技术有限公司园区建设项目景观绿化工程招标公告 中航机载系统共性技术有限公司园区建设项目 (项目名称)中航机载系统共性技术有限公司园区建设项目景观绿化工程 (标段名称)施工
招标公告
GLFFJSZ2026010008001002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航机载系统共性技术有限公司园区建设项目(项目名称)已由(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扬广发改备[2020]253号1(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江苏省华建建设股份有限公司,招标人为江苏省华建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投资(资金来源)。项目建设采用:自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中航机载系统共性技术有限公司园区建设项目景观绿化工程(标段名称)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中航技国际经贸发展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受招标人的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施工招标事宜。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标段名称: 中航机载系统共性技术有限公司园区建设项目景观绿化工程
2.2 建设地点:扬州市广陵区,东至滨水路,南至规划边界,西、北至万福西路
2.3 建设内容:本工程占地面积4119.51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7395.28平方米。建筑消防高度23.85m(建筑室外地坪至女儿墙顶),1号科研综合楼地上四层,局部有出屋面层。建筑物耐火等级地下一级、地上(含半地下部分)二级。景观绿化工程包含:绿化工程、庭院工程、屋顶花园工程、道路及其他工程、室外雨水回收利用管网工程、景观给排水工程等。具体内容详见本项目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4 质量要求: 合格
2.5 工程规模:本工程占地面积4119.51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7395.28平方米。建筑消防高度23.85m(建筑室外地坪至女儿墙顶),1号科研综合楼地上四层,局部有出屋面层。建筑物耐火等级地下一级、地上(含半地下部分)二级。室外景观绿化工程包含:绿化工程、庭院工程、屋顶花园工程、道路及其他工程、室外雨水回收利用管网工程、景观给排水工程等。具体内容详见本项目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6 工程合同估算价(万元): 523
2.7 单位工程及招标范围说明: 中航机载系统共性技术有限公司园区建设项目景观绿化工程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工程施工。
2.8 工程类别和技术复杂程度:
工程类别:小型
/
2.9 工期: 102 天
2.10 是否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否
2.10.1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否
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原因及适用条款:
2.10.1.1 面向中小企业预留的实施方式: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且须同时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2 拟选派项目负责人专业及资质等级:园林绿化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园林绿化相关专业指园林规划设计、景观工程设计、城市园林、环境艺术、园林工程技术、景观学、风景园林、园艺、园林等;如职称证书反映不出园林绿化专业则必须提供园林绿化专业毕业证书或者职称评审表】
3.3 资格审查必要条件:
3.3.1 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3.2 投标人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注册专业、资格等级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3.3.3 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的资格(资质)条件必须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并附有共同投标协议;
3.3.4 投标人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
3.3.5 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 6 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 120 天(含),经建设单位同意的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3.3.6 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3 项规定的情形。
3.4 资格审查可选条件:
√企业承担过类似工程;
类似工程认定标准:企业或者项目负责人2023年01月01日以来承担过类似工程(类似工程设置要求为:
1、类似工程业绩的企业或者项目负责人仅可选 1 项;2、类似工程数量仅可选 1 个;3、类似工程期限一般不得低于 3 年。);
(注:除法律法规规定的项目负责人业绩不予认可的情形外,以下情形也不予认可:
(1)项目负责人业绩不是申请人承担的;
(2)合同履行时,项目负责人不具备注册建造师资格或者超越注册建造师执业规模范围执业的;
(3)项目负责人未取得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的;
(4)项目负责人违反规定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建设工程项目上担任项目负责人的。)
√自2024年04月01日以来(近 2 年内),申请人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自2025年04月01日(近1年)以来,企业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自2021年04月01日以来,投标人在招标人之前的工程中没有履约评价不合格的;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3.5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4. 资格审查办法 资格后审
5.评(定)标办法及标准 本工程采用合理低价法,报价分100分。评标基准值计算方法的确定:开标时从方法一和方法二中随机抽取一种;方法一:以有效投标文件(有效投标文件是指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文件,下同)的评标价(评标价是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下同)算术平均值为A〔当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20%(四舍五入取整,末位投标报价相同的均保留)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6家时,剔除最高报价(最高报价相同的均剔除)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A〕。评标基准价=A×K,K值在投标文件开启(解密)后由招标人代表随机抽取确定,K值的取值范围为:95%~98% (每0.5%一档);方法二: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为A〔当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20%(四舍五入取整)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6家时,剔除最高报价(最高报价相同的均剔除)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A〕,最高投标限价为B,则:评标基准价=A×K1×Q1+B×K2×Q2;Q2=1-Q1; Q1的取值范围为: 65%~85%(每5%一档) ;K1的取值范围为: 95%~98%(每0.5%一档) ;Q1、K1值在投标文件开启(解密)后由招标人代表随机抽取确定。K2的取值为: 94% 。评标结束后,除确认存在计算错误外,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异议、投诉、复核或者复议以及其他任何情形而改变。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100分,评标价偏离评标基准价的相应扣减得分,评标价相对评标基准价每偏离1%,扣减一定的分值,每偏高1%扣 0.9 分,每偏低1%扣 0.6 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 2026年05月27日00时00分至 2026年06月01日23时59分。
6.2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公告的媒介 9.1 ;
9.2 。
10.联系方式 10.1 招标主体
招标人: 江苏省华建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中航技国际经贸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人地址: 扬州市广陵区文昌东路10号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慧忠路5号20层B座14层
联系人: 丁文 联系人: 卫强
电话: 18012341792 电话: 18801042100
传真: 025-86668607 项目负责人:
邮编: 225000 传真:
电子邮箱: jshjshjyc@163.com 邮编: 100101
电子邮箱: weiq030@avic.com
10.2 相关部门 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广陵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电话:0514-82887197
10.3 异议渠道 潜在投标人及其他利害关系人有在法定时限内行使异议或者投诉的权利,本项目投诉处理执行《江苏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活动异议与投诉处理实施办法》(苏建规字【2016】4 号文)。异议受理的联系方式:卫强
联系电话:18801042100通讯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慧忠路5号远大中心B座14层;招投标监督管理部门:扬州市广陵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0514-82887197。工程建设项目异议、投诉实行全流程网上办理,投标人须登录“扬州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投标人)”界面,点击异议、投诉事项,按系统提示要求填写相关信息,并上传所需证明材料及附件。投诉要件、处理流程详见电子交易平台。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盖单位公章):
招标人联系方式
地址
扬州市广陵区文昌东路10号 联系人
丁文
传真
025-86668607 电话
18012341792
邮编
225000 E-mail
jshjshjyc@163.com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慧忠路5号20层B座14层 联系人
卫强
传真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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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
100101 E-mai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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