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序号 | 原招标文件内容 | 修改后内容 |
| 第一章 招标公告4.投标人资格要求4.2 | 4.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2条内容。 | 4.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成员单位(含联合体牵头 人)不超过 2 家,其中负责设计的成员单位 1 家,负责施工的成员单位 1 家,联合体牵头人为施工单位。 (2)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联合体牵头单位和各方权利义务。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4)联合体以联合体牵头人名义递交投标保证金。 |
|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1.4.1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 特别说明: ②拟派人员在投标单位的连续养老保险证明期限须包含 2025 年 10 月至 2026 年 3 月。提供的养老保险参保证明须体现拟派人员的姓名、身份证号(或社保号)、单位名称、在投标单位参保时间(或起始参保时间),并带有社保部门公章或社保部门的有效电子印章。 | 特别说明: ②拟派人员在投标单位的连续养老保险证明期限须包含 2025 年 11 月至 2026 年 4 月。提供的养老保险参保证明须体现拟派人员的姓名、身份证号(或社保号)、单位名称、在投标单位参保时间(或起始参保时间),并带有社保部门公章或社保部门的有效电子印章。 |
|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4.2.2递交投标文件地点 |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重庆市电子招投标系统”,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 特别注意:投标人如需现场递交不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光盘备份)等备用资料,则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递交地点为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区(具体请登录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查询或递交文件当日见交易中心大厅电子显示屏)。 |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重庆市电子招投标系统”,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 特别注意:投标人如需现场递交不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光盘备份)等备用资料,则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递交地点为重庆涪陵公共资源交易有限公司开标区(具体请登录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涪陵区)查询或递交文件当日见交易中心大厅电子显示屏)。 |
|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5.1.1开标时间和 地点 | 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开标地点: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具体请登录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查询或递交文件当日见交易中心大厅电子显示屏)。 特别注意 :1、解密投标文件需使用加密电子投标文件的CA数字证书。投标人代表可携带该CA数字证书到开标现场完成投标文件解密工作,或通过互联网使用该CA数字证书登录重庆市电子招投标系统,采用远程解密的方式在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投标文件解密工作。 2、本项目开标采用“重庆市工程建设项目不见面开标系统”(以下简称:不见面开标系统)。不出席现场开标的投标人也可登录不见面开标系统参与全过程开标活动。开标活动信息以开标现场或不见面开标系统收到并展示的信息为准。 | 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开标地点:重庆涪陵公共资源交易有限公司开标室(具体请登录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涪陵区)查询或递交文件当日见交易中心大厅电子显示屏)。 特别注意 :1、解密投标文件需使用加密电子投标文件的CA数字证书。投标人代表可携带该CA数字证书到开标现场完成投标文件解密工作,或通过互联网使用该CA数字证书登录重庆市电子招投标系统,采用远程解密的方式在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投标文件解密工作。 2、本项目开标采用“重庆市工程建设项目不见面开标系统”(以下简称:不见面开标系统)。不出席现场开标的投标人也可登录不见面开标系统参与全过程开标活动。开标活动信息以开标现场或不见面开标系统收到并展示的信息为准。 |
|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7.2中标候选人公示 | 招标人在收到评标报告后3日内将评标结果在 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网、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涪陵区)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日。为深化信息公开,接受社会监督,按照《招标公告和公示信息发布管理办法》(国家发改委令第10号)的要求,公示内容包括中标候选人名称、排序、投标报价、质量、工期;中标候选人资质、投标业绩名称(如有),中标候选人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如有)、施工负责人(如有)的姓名及其相关证书名称和编号、投标业绩名称(如有);未递交投标保证金且提交了《中小企业声明函》的中标候选人名单;中标候选人提交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属于政府采购工程时适用);否决投标情况及理由;投标人撤销投标文件或者部分投标被否决导致有效投标人不足三个的竞争性论证结果(如有);提出异议、投诉的渠道和方式。 | 招标人在收到评标报告后3日内将评标结果在 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网、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涪陵区)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日。为深化信息公开,接受社会监督,按照《招标公告和公示信息发布管理办法》(国家发改委令第10号)的要求,公示内容包括中标候选人名称、排序、投标报价、质量、工期;中标候选人资质、投标业绩名称(如有),中标候选人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如有)、施工负责人(如有)的姓名及其相关证书名称和编号、投标业绩名称(如有);未递交投标保证金且提交了《中小企业声明函》的中标候选人名单;否决投标情况及理由;投标人撤销投标文件或者部分投标被否决导致有效投标人不足三个的竞争性论证结果(如有);提出异议、投诉的渠道和方式。 |
|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10.2 异议及投诉 | 4. 异议受理单位:重庆市涪陵交通旅游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18512347919 地址:重庆市涪陵区兴华东路10号 投诉受理部门:重庆市涪陵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联系电话:023-72203687 传真:023-72224119 邮箱:gcztb@fljyzx.cn 地址:涪陵区鹤凤大道 38 号新区大厦513室 | 4.异议受理单位:重庆市涪陵交通旅游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18512347919 地址:重庆市涪陵区兴华东路10号 投诉受理部门:重庆市涪陵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联系电话:023-72203687 传真:023-72224119 邮箱:gcztb@fljyzx.cn 地址:涪陵区鹤凤大道 38 号新区大厦514室 |
|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10.7其他2 | 2.本次交易服务按照渝发改收费〔2023〕115号文件执行,由中标人全额(包括招标人部分)缴纳交易服务费,投标人应将此费用考虑在投标报价中,但不单列。 | 2、交易服务费:本次交易服务按照《重庆涪陵公共资源交易有限公司交易服务收费有关事项的通知》(涪发改委发 (2023)673号)收取;由中标人全额(包括招标人部分)缴纳交易服务费,投标人应将此费用考虑在投标报价中,但不单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