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师181团齐背岭 1号及2号石英矿地质勘查项目样品检查项目 变更公告 | |
| 本公司于2026年05月25日发布的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师181团齐背岭1号及2号石英矿地质勘查项目样品检查项目(以下简称'原公告'),现做出如下变更: | |
| 澄清与修改的内容: 一、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国家、行业要求的必须取得的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三证合一); 2、具有CMA检测资质; 3、具有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证书、职业健康管理体系证书; 4、具有履行测试项目的人员和仪器设备; 5、近三年有类似业绩; 6、不接受联合投标。 二、投标响应 1、需于截止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过期作废; 2、响应文件需附上述资质文件和业绩等证明文件并盖章; 3、报价单中需填写测试项目单价; 4、提交方式:将响应文件合并为一份PDF文件上传(格式见附件)。 三、投标限价 最高报价不得高于预算的115%。 四、评定方法 满足资质要求的单位,根据测试项目单价、总结、类似项目综合评定。 | |
| 除上述变更外,原公告其余条款仍有效。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