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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广州事故车外拓合作协议资格预审公告

公告-招标公告
广东 广州
发布时间:2026-05-26
内容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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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促进甲、乙双方的共同发展,甲方利用自身信息管理等实现资源、优势互补,同时为共同的客户提供最优质的服务,实现三方共赢,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互利、友好的原则,经充分协商,于 2026 年 03 月 28 日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合作原则 
一、甲、乙双方应全面履行合作协议约定的内容;
二、甲、乙双方应共同维护双方的商誉、品牌与利益。
第二条 合作范围 
一、乙方委托甲方向客户提供事故现场救援与协助服务;
二、甲方可以采取将事故车送到乙方店内或在事故现场交接给乙方工作人员、推送车辆维修信息给乙方工作人员等方式向乙方提供信息技术服务。
第三条 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一、甲方需利用自身的经营特点,针对乙方的企业形象、维修服务质量等,向客户进行必要的宣传引荐工作;甲方不得随意向客户承诺任何形式的好处,不得以任何理由与形式收取拟向乙方推介的客户任何费用;
二、甲方需设置推送联络人, 能够在第一时间向乙方联络人员完成推修车辆的信息传递,以便甲乙双方进行结算;  
三、甲方所推修的车辆,在乙方享受维修优先服务;
四、甲方负责将车辆推送至乙方维修场所,施救费由乙方自行承担;
五 甲、乙双方将在针对推修车辆的服务承诺及宣传口径上需保持一致,任何一方因推广不当、虚假宣传等原因导致另一方遭受损失的,违约方应向受损方支付金额为(5000)伍仟元整的赔偿金。
第四条  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一、乙方作为委托方将积极协助甲方针对其所推送的事故车辆进行定损维修; 
二、乙方需建立推修台账并安排人员负责并与甲方进行沟通与联系; 
三、乙方须按协议约定支付甲方服务费;
四、乙方需利用自身的经营特点,针对甲方的企业形象,向客户进行必要的宣传引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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