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名称 | 位于阿勒泰市养老服务中心房屋15年租赁权拍卖公告 | |||||||||
| 项目编号 | XJSH202602-1 | |||||||||
| 委托方 | 阿勒泰市民政局 | |||||||||
| 委托方承诺 | 委托方承诺本次出售行为已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保证本公告的内容不存在任何重大遗漏、虚假陈述或严重误导,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准确性负责。 | |||||||||
| 报名及 拍卖会时间 | 1.公告及报名期(现场书面申请及保证金缴纳须在此期间完成):2026年5月26日10:00时始至2026年6月11日18:00时止。 2.公告期及报名期结束后,通过现场竞价以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买受人。(日期:2026年6月12日16:30开始,地点:阿勒泰市新疆盛合拍卖有限公司会议室,未按时到场视为放弃竞价资格)。 | |||||||||
| 一、标的基本情况表 | ||||||||||
| 序号 | 出租标的 | 结构 | 租赁面积约(㎡) | 起拍价 (元) | 竞买保证金(元) | 增价幅度(元/年) | ||||
| 1号标的 | 位于阿勒泰市养老服务中心房屋15年租赁权 | 砖混 | 5365.62㎡ | 215000 | 160000 | 1000 | ||||
| 1.标的物权属情况:标的无权属纠纷; 2.本标的唯一核定用途为养老机构运营及配套医疗康养服务。 3.标的物移交以现场实际情况为准; 凡参加竞买的竞买人,务必到实地仔细察看拍卖标的情况,委托人、拍卖人仅对拍卖标的物的现状负责,不承担任何瑕疵的担保责任。竞买人务必在申请竞买前认真咨询及查看标的有关情况,索取相关资料,并对有关承诺承担法律责任。 | ||||||||||
| 二、对意向竞买人资格的要求 | ||||||||||
| 竞买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企业法人或具有完全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财务状况,在工商、税务、银行、检察、公共资源等部门没有不良信誉记录,遵纪守法。 | ||||||||||
| 三、买受人确定方式 | ||||||||||
| 在满足保留价的前提下,通过公开竞价产生最高应价,并经拍卖师以落槌方式公开确认,最高应价者即被确定为买受人,并通过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完成最终的法律手续。注:最高报价是指不低于公告底价的最高报价。 | ||||||||||
| 四、竞买人参与方式 | ||||||||||
项 目 登 记 | 本次报名采用现场书面申请方式,具体方式如下: (一)报名方式 :现场书面申请(新疆盛合拍卖有限公司),不接受电话、邮寄、口头方式等申请。 (二)申请报名需提交的资料: 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提供: 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3.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4.授权委托书; 5.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6.保证金汇款凭据。 自然人提供: 1.身份证复印件; 2.委托他人的,提供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3.保证金汇款凭据。 注: 1.以上各要件的复印件,由原件提供方加盖公章或签字(手印); 2.无授权委托人的无须提供授权委托书和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3.登记申请时填写的保证金缴款账户须与竞买人实际缴纳保证金的银行账户一致; | |||||||||
| 交纳拍卖 保证金 | 竞买人请于北京时间2026年6月11日18:00前缴纳保证金。竞买人登记成功后,须通过项目登记时填写的账号以转账的方式足额汇入标的对应的交易保证金。保证金账号如下:
注意事项:保证金支付以到账时间为准,竞买人须确保缴纳的保证金在公告截止时间前到账。如因账号错误、保证金数额不足、保证金未在规定时间内到账等原因造成未能登记成功,新疆盛合拍卖有限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 |||||||||
| 报价/竞价 程序 | 竞买人获取《资格确认书》后,通过现场竞价以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买受人。(现场竞价时间:2026年6月12日16:30开始,地点:阿勒泰市新疆盛合拍卖有限公司会议室,未按时到场视为放弃竞价资格。 | |||||||||
| 注:竞买人须在公告期内完成现场报名、保证金缴纳等手续,因未在规定时间完成上述手续造成无法参与竞价的,新疆盛合拍卖有限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咨询电话18299766661。 | ||||||||||
| 六、竞价结束后相关程序 | ||||||||||
| 《成交确认书》 | 拍卖成交,买受人须当场签订成交确认书 | |||||||||
| 交易保证金处置 | 1、竞得者,竞买保证金转为成交价款及佣金(有约定按约定执行),未竞得者凭票据全额无息退还。 2、因收款人与买受人名称不一致造成的保证金无法退还或迟延退还,新疆盛合拍卖有限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3.经监督部门调查认定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良行为,交易保证金不予返还,纳入联合惩戒名单,交易保证金扣除竞买人交易服务费后,余款转至委托方账户。 (1)竞买人提供虚假材料,骗取成交资格或实现其他非法目的; (2)竞买人之间相互串通的; (3)竞买人采取不正当手段影响和干扰其他竞买人参与交易活动的; (4)竞买人无正当理由放弃成交资格的; 4.买受人逾期未支付相关价款,委托方可以重新交易。重新交易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且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用于支付交易产生的费用损失。原买受人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不足以支付上述费用的,委托方保留依法追偿的权利。 | |||||||||
| 拍卖服务费收取 |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收取。 | |||||||||
| 七、其他说明 | ||||||||||
1、本标的唯一核定用途为养老机构运营及配套医疗康养服务,严禁擅自改变标的核定用途,严禁用于养老、医疗康养以外的任何经营、居住、仓储、办公、生产等其他项目。 2、标的物移交以现场实际情况为准,如出现有破损,部分缺失及隐形瑕疵等不影响本次标的的整体拍卖及移交,交接过程中,本单位不再对标的实物进行质量、数量等一一清查核对,以交接时实物现状为准,在标的所在地进行一次性次移交(产生的相关费用均由买受人承担)由此产生的问题不影响拍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买受人自行承担实物移交时产生的所有费用。 3、竞买人竞买成功后,须在拍卖成交后30日内付清拍卖佣金,本次拍卖标的成交总价款无统一固定付款方式、付款期限及付款节点,所有关于成交价款的支付形式、付款时间、付款批次、分期比例、付款账户等全部付款相关事宜,均由委托方(甲方)与买受人双方自行协商、自主约定。 4、不可预见的自然因素和政策法规变化,竞买人应充分了解和考虑,慎重决策,投资风险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5、公告在“阿勒泰日报”及“新疆盛合拍卖有限公司”微信公众号同步发布。 | ||||||||||
| 八、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 | 联系人:周婷婷 联系电话:18299766661 地址:阿勒泰市团结南路东侧200号2层18号 | |||||||||
| 本项目竞买人如需咨询,务必首先认真阅读本项目公告,并针对具体条款进行咨询。 本公告及其附件解释权归新疆盛合拍卖有限公司。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