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溪县2026年农村公路维修改造工程施工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本溪县2026年农村公路维修改造工程(项目名称)已由本溪满族自治县交通运输局以《关于2026年本溪县农村公路维修改造工程投资计划的请示》本交字(2026)14号、本溪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以《关于2026年本溪县农村公路维修改造工程投资计划的批复》本县政(2026)20号、本溪满族自治县交通运输局以《关于下达2026年本溪县农村公路维修改造工程投资计划(第一批)的通知》本交字(2026)21号批准建设,施工图设计已由本溪市交通运输局(批准机关名称)以《关于本溪县2026年农村公路维修改造工程二桥线施工图设计的批复》(本交发[2026]25号)、本溪满族自治县交通运输局(批准机关名称)以《关于本溪满族自治县2026年农村公路维修改造工程施工图设计的批复》(本交字[2026]11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资金来自省级以上资金及县配套资金(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省级以上资金约48.85%,县配套资金约51.15%,本项目施工的招标人为本溪满族自治县交通事业发展服务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本溪县2026年农村公路维修改造工程25条55.896公里。
该工程已列入2026年辽宁省农村公路计划,建设性质为维修改造。
建设地点:本溪县境内。
2.2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本项目共划分为1个标段,招标范围为施工图纸中全部工程内容的的实施、完成及缺陷修复。(具体工程内容以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为准)。
2.3计划工期
计划工期为:107日历天(计划开工时间:2026年7月5日,计划完工时间:2026年10月20日),具体以签订合同中约定时间为准。缺陷责任期:自实际验收之日起计算12个月。保修期:自实际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1年。
2.4投标保证金:25万元。
2.5估算价:2642.6万元。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同时具备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等级:
(1)投标人必须具有国内独立法人资格及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投标人的资质应该满足以下①或②:
①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公路安全设施分项)及以上资质;
②具备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路基路面养护、桥梁养护乙级及以上资质和交通安全设施养护资质。
(3) 投标人必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
企业业绩 投标人近5年(指交工或竣工验收时间为2021年5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内,至少完成过1个单个合同金额不低于2500万元的类似公路工程的施工项目,且工程验收评定为合格或以上等级。(业绩内容不包含合同施工内容全部为预防性养护的工程)。
注:企业业绩应在“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交通工程交易系统主体信息库”中录入并通过审核。
3.1.3主要人员:
(1) 投标人拟任项目经理(1名):具有公路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证书且证书目前必须注册在投标人单位,同时具有交通运输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B类”合格证书并在有效期内,且证书目前必须注册在投标人单位。
(2)投标人拟任项目总工(1名):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注:项目经理及项目总工在岗要求须为无在岗项目(指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如目前仍在其他项目上任职,则投标人应提供上述人员能够从该项目撤离的书面承诺书原件(必须加盖单位鲜章)的彩色影印件。根据《辽宁省公路工程施工现场主要人员履约监督管理办法》(辽交公路规〔2025〕3号)的规定,在“辽宁省交通工程主体信息库”中被设为锁定状态的人员,属于目前有在岗项目,不得参与本次投标,招标人不接受投标人对其“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的承诺。
3.1.4财务要求:
提供2024或2025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上述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及财务会计报表。
3.1.5根据《关于发布公路工程从业企业资质名录的通知》(厅公路字〔2011〕114号)要求,投标人如为名录范围的施工企业,则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https://hwdms.mot.gov.cn/BMWebSite/)”中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3.1.6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4 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各方)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
(1)被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
(2)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http:/zxgk.court.gov.cn/shixi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在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7)投标人财产被接管或冻结;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3.5投标人在以往工程未因拖欠农民工工资、违法分包等,受到省级有关部门的通报:
3.6由于近期辽宁省将同期实施多个公路工程项目,如各潜在投标人欲同时获得多个项目的中标资格,需考虑项目主要人员的拟任安排,不同项目的任一主要人员应互不相同、互不重复。投标人中标后,如招标人发现有相同、重复情况,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
3.7投标人不得以他人名义或者弄虚作假投标,如发现投标人存在以他人名义或者弄虚作假投标行为,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并上报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作为不良记录纳入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情节严重的取消其在辽宁省公路建设市场1~3 年的投标资格。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一张网”电子化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网址: https:/www.lnsggzy.com/EpointSSO/login/oauth2login )进行网员注册,并办理CA数字证书。
4.2 完成网员注册后,请于2026年6月2日 23:59 时(北京时间,下同)之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明确所投标段,匿名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图纸和参考资料。
5.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招标人将不组织工程现场踏勘,不召开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在查阅招标文
件后如有问题,可于规定的时间前发送至指定邮箱并电话通知招标代理人,由招标代理人统一解答。
5.2 投标文件应为加密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年 6月17日 9 时00 分(北京时间,下同),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 CA 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予以拒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投标文件的上传等工作。
6. 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双信封形式的技术评分合理低价法,评标办法详见《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http://www.lntb.gov.cn/)发布的公告的媒介
。
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如对本招标文件有异议,可在投标截止时间 10 日前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中的有关规定向招标人提出。
8. 联系方式 监督部门:本溪满族自治县交通运输局
地址:本溪满族自治县
联系人:王先生
电 话:024-46835306
招 标 人:本溪满族自治县交通事业发展服务中心
地址:本溪满族自治县长江路书苑巷17号
联系人:魏女士
电 话:
13504140760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中元永信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南五马路181号泰宸商务大厦A座1209室
邮编:110024
联系人:周女士
电 话:18940130979
邮 箱:a47653027@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