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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南平文澜苑项目夜景工程投标邀请书

公告-招标公告
福建 南平
发布时间:2026-05-25
内容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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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邀请书 
致:福建贵合源建设有限公司/中东远洋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福建天宸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重庆东桥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福建广和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中福君成集团有限公司/福建华颖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福建省汀鹏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文澜苑项目夜景工程(项目名称),已由 闽发改备[2023]H050047号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南平市建阳区建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 多渠道筹措,招标人为 南平市建阳区建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 福建筑旺鑫工程咨询管理集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邀请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工程建设地点:南平市建阳区;
2.2工程建设规模:工程造价289521元人民币;
2.3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城市及道路照明;
(2)招标类型:施工专业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文澜苑项目夜景工程,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为准,招标图纸为依据。
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
按照《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的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贰级及以上专业承包资质可承担各类城市与道路照明工程的施工;
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
按照《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试行)》贰级机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可担任中小型工程项目负责人,机电系统单项工程合同200万元~1500万元(不含1500万元)为中型项目;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
2.4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289521元;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 30日历天,定额工期/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2.6标段划分(如果有):/;
2.7质量要求:达到国家《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及其它相关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贰级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资质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贰级机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3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为牵头人,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 本招标项目不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类。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施工总承包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从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登录)查询。
3.5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3.6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 其他资格要求:
(1)、省外建筑业企业在福建省行政区域内参加投标的,应按《关于推动全省建筑市场统一开放的通知》(闽建筑〔2015〕35号文)和《关于规范省外入闽建筑企业信息登记工作的通知》(闽建办筑 【2015】13号)要求办理企业信息登记。
(2)、投标人因不再符合相应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条件被资质许可机关责令限期改正的,投标人在整改期间不得以责令限期改正有关的资质参与投标,否则按否决投标处理。
(3)、依法必须招标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的,被列入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的情形作为否决条款。
(4)、本项目(标段)投标截止时仍处于被县级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司法机关暂停或者取消在本项目(标段)所在地的投标资格状态;或本项目(标段)投标截止时企业法人仍处于被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认定的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管理期限内,或仍处于被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认定的质量安全黑名单或文明施工黑名单管理期限内,投标都将被否决,(但是若属于《关于废止涉及“黑名单”制度相关文件的通知》(闽建建〔2021〕2号)文件中涉及质量安全黑名单和文明施工“黑名单”制度的条款除外)。
(5)、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标段)施工的能力。
(6)、本招标项目不要求中标人在项目所在地设立分(子)公司,中标人应当依法履行纳税义务。
(7)、其他条件详见招标文件。
3.8 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年05月26日9:00:00至2026年6月1日17:00:00通过阳光招采平台(https://www.npygcg.com)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简易评标法、K=10%。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 / ;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  ;
6.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本项目依据《南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加强规范履约保证金、投标保证金有关事项的通知》南发改法规〔2018〕25号文件精神,不收取保证金 ;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6年6月15日09: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阳光招采平台(https://www.npygcg.com)在线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7.2.平台线上服务费300元,缴后不退。
7.3.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阳光招采平台将予以拒收。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南平市建阳区建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地址:南平市建阳区崇阳北路37号三楼
联系人:杨先生
电话:17359901855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筑旺鑫工程咨询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南平市,建阳区潭城街道景贤路39号海宸盛世2幢32号
联系人: 何女士
电话:15959210832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福建建达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南平市建阳区人民西路883号建发悦城金座18楼
联系人:
电话: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名称:国有企业阳光招采平台
网址:http://www.npygcg.com/
联系电话:0599-5811666
附件1-1:确认函(格式)
确认函
 
南平市建阳区建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我方已于     年     月       日收到你方      年      月       日发出的关于邀请我方参加文澜苑项目夜景工程投标的“投标邀请书”,并确认     (参加/不参加)投标。
  特此确认。
 
 
                             被邀请单位名称: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                   ( 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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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时间:08:30 ~ 2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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