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征集单位:华舟海洋公司 | 项目编号:HZ-2026-QT-FGCHW-010 |
| 项目名称 | 华舟海洋2026年2-3月各拖轮消救品采购 | ||
| 项目编号 | HZ-2026-QT-FGCHW-010 | ||
| 征集开始时间 | 2026-05-26 09:40 | 征集结束时间 | 2026-05-29 11:30 |
| 预计采购时间 | 2026-05 | ||
| 采购单位 | 华舟海洋公司 | 联系人 | 周先生 |
| 联系电话 | 13922830852 | 电子邮箱 | zhoujq@ytport.com |
| 最高报价限价(元) | 83984 | ||
| 应征项目需求 | 根据华舟海洋各拖轮的申请的船用消救安全品,采购一批船用消救品以满足各拖轮安全防护及检验合格所需,消救安全品按我司拖轮申请名称、规格型号、数量供货,按船舶申请的消救品正厂供货并提供合格证及CCS证书,报价需含增值税专用发票及送货到船,按我司要求的供货时间内供货,按我司要求的分别送货地点: (1)盐田国际集装箱杂货桥拖轮码头、 (2)海南省儋州市三都镇洋浦国际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产品质量要求正品如出现质量和数量问题将列为不合格供应商,中标后10个工作日供货。供货商要有船舶物资物料供货经验及业绩。 | ||
| 应征人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 | (一)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其它组织(提供营业执照或其他组织证明文件扫描件); (二)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及破产状态; (三)近一年内(从项目投标截止日起倒算)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提供网站查询截图,招标人若对投标人提供的证明文件有疑义,则以开标当日招标人查询结果为准); (四)服务机构总部与其分支机构不能同时参与投标,且同一家机构若有两家或两家以上的分支机构,只能由一家分支机构参与投标; (五)投标单位负责人(含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与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投标(提供投标人股东关系构成表); (六)本项目不接受个人及联合体投标。 (七)提供满足投标人资格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提供《供应商基本情况表》) | ||
| 应征人须提交的材料 | (一)营业执照、 (二)具备船舶消救安全品销售资格证明材料、 (三)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加盖公章)、 (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法定代表人社保证明)身份证(加盖公章)、 (五)投标报价一览表、 (六)投标分项报价表、 (七)其他相关投标文件、(八)国家企业信用报告。 | ||
| 报价要求 | 在保证质量前提按市场最低价报价并含运费及含增值税专用发票。 | ||
| 特别声明 | 1.凡愿意参与此次征集的应征人,应在指定时间内注册/登录深圳港集团电子采购平台“供应商征集”栏目对应项目中提交相关文件,逾期提交有权拒绝接收。 2.应征人应保证,所提交的文件真实有效。所提交的应答文件内容有下列情形之一时,有权依法追究供应商的责任:提供虚假资料;有关承诺证明失实或不完整。 | ||
| 备注 | |||
| 项目附件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