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任城项目主体及二次结构工程3队公开招标
项目编号:GK2026052100155227(试)
发布时间:2026-05-26 10:00:00
发布单位:中交第四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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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公告标题:济宁任城项目主体及二次结构工程3队招标公告
公告内容:中交建筑集团有限公司济宁市任城区JRC2022-011号地块项目(项目名称) 主体三队(二期)工程(专业类别名称)劳务分包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JNRC-01-2026-021)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中交建筑集团有限公司济宁市任城区JRC2022-011号地块项目 (项目名称)已具备招标条件。为确保该项目建设的顺利实施,现对该项目 主体三队(二期)工程 (专业类别名称)劳务分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 1 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 山东省济宁市任城区 。
建设规模: 13栋10层住宅、11栋18层住宅及配套公建、商业、车库,总建筑面积约21.5万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约15.22万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约6.28万平方米 。
其他: / 。
2.2 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 项目二期所属范围内8栋18层住宅、1栋10层住宅及1层地下室共9栋楼及对应车库的主体工程,总建筑面积6.45万平方米,地上建筑面积约4.33万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约2.12万平方米 。
包件划分: / 。
计划工期: 365
日历天 , 计划开工日期 2026 年 6 月 10 日 。
2.3 其他: 中标单位须接受代建方现场管理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 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的最低资格条件见招标公告附录,并在人员、设 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投标人必须是中交分包管理系统的分包商库中的合格分包商。且与入库专业类别相一致。
3.3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包件中的 1 (具体数量)个包件投标,每个 投 标 人 允 许 中 1 个 标 。 如 果 同 一 投 标 人在 多个包件 中 均排序第 一,由招标人指定中标候选包件
。
3.5 投标人存在以下情形不得参与本包件的投标:
(1)列入中交集团范围内的 D 级分包商;
(2)列入中交集团管控名单且在管控期限内的分包商;
(3)列入中交集团黑名单且处于禁入有效期内的分包商;
(4)列入中交集团重点关注名单且处于整改期内的分包商。
3.6 其他要求: / 。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公开招标活动的分包商,应当在分包电子采购共享平台(网址:https://scp.iccec.cn/ )进行报名,待招标人对报名的分包商进行资格审查。
4.2 通过资格审查的分包商,在购买招标文件并上传采购凭证后下载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1000 元,不提供电子版图纸,电汇支付(开户行名称:中交建筑集团有限公司济宁市任城区JRC2022-011号地块项目经理部 账号: 01-10-006544-01 开户行:交通银行北京马甸支行 开户行联行号:301100000728),回执需注明:济宁任城项目主体三队(二期)工程购买标书费,请分包商在购买招标文件前确认是否通过资格审查,招标文件售后不办理退款。
4.3 请于 2026 年 5 月 26 日 10 时至 2026 年 5 月 31 日 10 止(北京时间、下同)购买并下载招标文件,通过互联网登录“分包电子采购共享平台” ,在所投包件下载招标文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电子版和纸质版原件提交的截止时间为 2026 年 6 月 5 日 10 时 00 分。投标文件电子版应在“分包电子采购共享平台”上传,投标文件纸质版原件送达至 中交建筑集团有限公司济宁市任城区JRC2022-011号地块项目经理部 。
5.2 分包商未在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电子版或投标文件原件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6. 投标相关事宜
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
踏勘现场时间: ☑不召开;
□ 召开, 年 月 日 时 分,地点: 。
7. 评标办法
本包件评标办法采用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在“分包电子采购共享平台”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异议受理人) : 中交建筑集团有限公司济宁市任城区JRC2022-011号地块项目
地 址: 山东省济宁市任城区李营街道共青团路与任兴路交汇处向北500米
联 系 人: 董女士、吕先生
电 话: 15680922913、18443913714
2026 年 5 月 25 日
附 录:
附录 1 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要求)
劳务分包企业资质等级要求
|
投标人应具备 施工劳务不分等级 资质,资质等级不低于 / 级 ,注册资本金不低于 / 。
|
注: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须用原件彩色扫描。
附录 2 资格审查条件(财务最低要求)
劳务分包企业财务能力要求
|
1.在施工过程中有足够的资金支付能力,在完成分包产值达到分包合同金额的20%之前能够保证项目资金周转及农民工工资及时支付,不申请工程款支付;能够严格执行双方合同约定工程结算条款,不要求招标人支付预付款。 2.我方若不遵守此承诺,贵方有权解除合同,由此造成的损失全部由我方承担.
|
注: / 。
附录 3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劳务分包企业业绩要求
|
投标人应具备近三年类似工程施工业绩 2 个,其中有 / 个业绩应为与中交建筑集团公司所属项目合作的类似工程业绩,同时应附近三年类似工程施工业绩的合同文本复印件。
|
注:近三年指合同签订日期自2023年6月至2026年6月(投标截止日前三年),合同协议书需用彩色扫描,合同协议书至少包括首页、工作内容页、合同价款页、双方签字盖章页 。
附录 4 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劳务分包企业信誉要求
|
无以下情形: (1)被省级及以上行业主管部门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 (2)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 法失信企业名单; (5)在“信用中国” 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
附录 5 资格审查条件(主要人员最低要求)
人 员
| 数 量
| 资 格 要 求
| 在岗要求
|
项目负责人
| 1
| /
| 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 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包件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
|
技术负责人
| 1
| /
|
安全负责人
| 1
| 建安或交安证书
|
工人
| 拟投入钢筋工60人、木工80人、混凝土工20人、瓦工30人、力工30人
| /
| /
|
注:以上需明确特定管理人员(派驻现场负责人、技术人员、专职安全员、特种作业人员)数量,其他按工种类别及人员配备数量填写;管理人员应明确需具备的职业资格等级或职称等级,项目负责人应具有社保证明、劳动合同材料。
附录 6 资格审查条件(主要机具最低要求)
设备名称
| 规格、功率及容量
| 单位
| 最低数量要求
| 出厂年限
| 其中自有数量
| 每少一台套自有数量承担违约金 (万元)
|
钢筋弯曲机
| /
| 把
| 5
| 不早于2024年
| 5
| 1
|
电焊机
| /
| 把
| 5
| 不早于2024年
| 5
| 1
|
钢筋切断机
| /
| 把
| 5
| 不早于2024年
| 5
| 1
|
钢筋调直机
| /
| 台
| 5
| 不早于2024年
| 5
| 1
|
直螺纹丝扣加工机
| /
| 把
| 5
| 不早于2024年
| 5
| 1
|
注: 机械设备投入根据工程需要随时增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