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能清洁能源光伏发电(天镇)有限公司500MW光储一体化基地项目使用林地、草地综合技术服务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编号:JNC258-ZB-260526683 SXZB-2604 2608GZF031/01)
公示开始时间:2026-05-26 17:30 公示结束时间:2026-05-29 17:30
本晋能清洁能源光伏发电(天镇)有限公司500MW光储一体化基地项目使用林地、草地综合技术服务(招标项目编号:JNC258-ZB-260526683 SXZB-2604 2608GZF031/01),经评标委员会评审,确定晋能清洁能源光伏发电(天镇)有限公司500MW光储一体化基地项目使用林地、草地综合技术服务的中标候选人,现公示如下:
一、评标情况
001晋能清洁能源光伏发电(天镇)有限公司500MW光储一体化基地项目使用林地、草地综合技术服务:
1、中标候选人基本情况
| 序号 | 投标人名称 | 投标报价 | 服务标准/质量要求 | 服务周期/服务完成期限 |
| 1 | 内蒙古风天林草设计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 1750000元 | 满足委托人的编制要求,满足政府申报或备案,以及委托人建设用地申报的要求,满足国家、山西省及项目地林草相关政策规范,取得全部审批批复文件,达到验收标准 | 合同签订后 45个工作日 |
| 2 |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林草调查规划院 | 1880000元 | 满足委托人的编制要求,满足政府申报或备案,以及委托人建设用地申报的要求,满足国家、山西省及项目地林草相关政策规范,取得全部审批批复文件,达到验收标准。编制并修改相关报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技术要求。 | 合同签订后45 个工作日(最后一项手续办理完毕,单项手续办理节点跟随工期,不得延误工期,最长不得超过 30 天,如在规定时间内未取得相关审批文件,委托人有权单方面无条件解除合同,委托人有权不支付该阶段及后续任何费用。如有变动,以甲方要求为准) |
2、中标候选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承诺的项目负责人情况
| 序号 | 投标人名称 | 项目负责人姓名 | 相关证书名称及编号 |
| 1 | 内蒙古风天林草设计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 / | / |
| 2 |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林草调查规划院 | / | / |
3、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 序号 | 投标人名称 | 响应情况 |
| 1 | 内蒙古风天林草设计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 响应 |
| 2 |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林草调查规划院 | 响应 |
二、否决情况
被否决投标人:国家林业和草原局重点国有林区森林资源监测中心
否决原因:招标文件要求:第五章 技术、服务要求★
十
二、其他要求(注:投标单位须在投标文件中对该项加★内容提供承诺函且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在被委托人办理手续过程中,因被委托人自身原因(包含不限于人员调整、无法有效协调主管部门推进工作、被政府主管部门列入黑名单等影响手续办理的情况)导致项目无法推进或者延迟推进,委托人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所产生的相应费用由被委托人自行承担,委托人不支付该阶段及后续任何费用。独自取得大同市自然资源局 (林业局)满足本项目使用林地、草地面积的林地、草地定额为本项目实施的前置条件,被委托人应自行独立完成该项工作。如被委托人不能在单项节点规定时间内完成该项工作,则委托人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所产生的相应费用由被委托人自行承担,委托人不支付该阶段及后续任何费用。本合同无预付款,本项目合同签订前一周日内,乙方须向甲方缴纳合同总价格10%的不可撤销的履约保证金(现金转账形式),未在规定时间内向甲方缴纳履约保证金的视为放弃中标资格(满足合同释放条件后甲方按合同要求释放)。”
投标人提供的证明材料:国家林业和草原局重点国有林区森林资源监测中心投标文件中未提供招标文件要求对★内容加盖投标单位公章的承诺函。评标委员会一致认为上述证明材料不通过资格性评审,否决其投标。”
被否决投标人:山西锦浩农林规划设计有限公司
否决原因:“招标文件要求:第五章 技术、服务要求 ★
十
二、其他要求(注: 投标单位须在投标文件中对该项加★内容提供承诺函且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在被委 托人办理手续过程中,因被委托人自身原因(包含不限于人员调整、无法有效协调主管部门推进工作、被政府主管部门列入黑名单等影响手续办理的情况)导致项目无法推进或者延迟推进,委托人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所产生的相应费用由被委托人自行承担,委托人不支付该阶段及后续任何费用。独自取得大同市自然资源局(林业局)满足本项目使用林地、草地面积的林地、草地定额为本项目实施的前置条件,被委托人应自行独立完成该项工作。如被委托人不能在单项节点规定时间内完成该项工作,则委托人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所产生的相应费用由被委托人自行承担,委托人不支付该阶段及后续任何费用。本合同无预付款,本项目合同签订前一周日内,乙方须向甲方缴纳合同总价格10%的不可撤销的履约保证金(现金转账形式),未在规定时间内向甲方缴纳履约保证金的视为放弃中标资格(满足合同释放条件后甲方按合同要求释放)。
投标人提供的证明材料:山西锦浩农林规划设计有限公司投标文件中未提供招标文件要求对★内容加盖投标单位公章的承诺函。评标委员会一致认为上述证明材料不通过资格性评审,否决其投标。
三、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通过“晋能控股招标采购平台”的异议功能,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逾期不予受理。
四、其他公告内容
本次中标候选人公示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山西省招标投标协会/山西招标采购服务平台》、《晋能控股招标采购平台》上发布。
五、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晋能控股电力集团清洁能源有限公司综合部
电话:0351-3112617
六、联系方式
招标人:晋能清洁能源光伏发电(天镇)有限公司
地址:山西省大同市天镇县谷前堡镇榆林口村北
联系人:王志强
电话:0351-3111592
招标代理机构:山西省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山西省太原市龙城大街97号龙城壹号6层
联系人:赵文奇(项目负责人)、赵俊杰
电话:15536896127、0351-8267462
晋能控股招标采购平台客服电话:400-0351-155
工作时间:8:30-12:00,14:30-18:00(工作日)
招标代理机构项目负责人:赵文奇(签名)
招标人或其
招标代理机构:山西省招标有限公司(签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