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G3012吐和高速甘沟至榆树沟段安全韧性提升工程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已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关于G3012吐和高速甘沟至榆树沟段安全韧性提升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新发改批复〔2025〕83号)批复建设,施工图设计已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交通运输厅以《关于G3012吐和高速甘沟至榆树沟段安全韧性提升工程项目两阶段施工图设计的批复》(新交建管〔2025〕78号)批准,项目业主为新疆交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新疆交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的环境监测、环保验收及水土保持监测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概况:
本项目起点位于G3012吐和高速K50+000处,终点位于K160+000榆树沟出口处,全线长121.607km。主要由两部分组成:一是甘沟改线段,保留既有下行线,在既有下行线廊道内新建上行线,改线段全长59.610km,设置大桥374.01m/2座,中桥959.62m/17座,小桥445.04m/19座,涵洞146道、互通立交(半互通)1处、U形转弯1处、分离式立体交叉2处、通道1处、停车区1处、平面交叉2处。二是既有下行线与榆树沟段的韧性提升,包括榆树沟段边坡处置、既有桥梁提升63座、交安设施提升78.7km等。
本项目K50+000~K109+934.14段采用一级公路标准,路线长度59.610km,设计速度为60km/h和80km/h,分离式路基宽度采用12.25m/12.75m;K109+934.14~K121+504.14与S24线鄯库项目共线,长度11.570km,设计速度120km/h,整体式路基宽度27m;K121+504.14~K160+000段完全利用既有道路,采用高速公路标准,设计速度采用80km/h和100kmh,整体式路基宽度24.5m/25.5m,分离式路基宽度2×12m。桥涵设计汽车荷载等级采用公路-I级,其他技术指标符合《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B01-2014)规定。
本项目总占地面积为398.09hm2,其中永久占地面积为258.43hm2,临时占地面积为139.66hm2。
本项目建设工期计划3年,缺陷责任期2年。
2.2招标范围和标段划分:
本项目环境监测、环保验收及水土保持监测共划分1个标段,即G3012HSJC-1标段。环境监测、环保验收及水土保持监测的具体工作内容。
(1)环境监测及环保验收具体工作内容:
①通过必要的环境监测计划的实施,全面及时地掌握工程施工期环境状况,为制定必要的污染防控措施提供依据;
②根据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书批复》要求开展环境监测工作;
③监测重点为生态环境(植被监测、动物监测)、空气、噪声、地表水、温室气体排放等,采用定点和流动监测,定时和不定时抽检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④负责完成环境监测成果资料,定期和不定期报送监测成果资料,工程完工形成总结资料,配合施工期的环境保护监督检查、环境保护监理,将监测结果上报行政主管部门,并提供相关技术服务;
⑤依据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标准和程序负责完成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及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编制工作;
⑥包括但不限于上述工作内容的其他服务工作。
(2)水土保持监测具体工作内容:
①本项目施工期的水土保持监测,并定期提交相应季度监测分析报告及年度分析报告;
②按照本项目已批复的《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批复》的要求开展水土保持监测工作;
③编制《水土保持监测报告》,为本项目竣工验收提供有关水土保持方面的技术支撑,协助招标人进行本项目工程竣工水土保持专项验收;
④协助招标人进行工程施工期的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工作,提供水土保持工作指导意见,为招标人提供与水土保持相关的咨询服务;
⑤为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单位提供必要的协助;
⑥包括但不限于上述工作内容的其他服务工作。
2.3.服务期
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本项目全线范围内的全部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水土保持设施竣工验收通过之日止。
3. 投标人资格要求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为独立法人,并应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具备国家或省级质量监督部门颁发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且证书在有效期内。对投标人的业绩、人员和信誉等具体要求及评标办法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和招标公告附件(资格审查要求和评标办法)。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4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
4. 招标文件的获取4.1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年5月26日10时00分至2026年6月15日19时00分,登录“新疆交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招标采购电子平台(以下简称“招标采购电子平台”,网址:https://zhaocai.xjjttzjt.cn:8052/#/web/home,)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标段0.00元,平台服务费800.00元/标段。平台服务费缴纳后不予退还(因转账存在延时,请各投标人合理安排时间,确保平台服务费在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前到账,否则,该风险所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承担。各投标人应当以各自名义独立完成平台服务费的缴纳,如出现同一相关信息,招标人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办法进行相应处理)。
5. 投标文件的递交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6年6月16日10时3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招标采购电子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成功上传,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即为递交时间。
5.2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 开标时间和地点6.1开标时间:同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6.2开标方式:不见面电子开标6.3开标地点:投标人可在开标时间前一个小时登录“招标采购电子平台”进行签到并参加线上开标,直至开标环节结果确认前不得离场,开启确认时间为15分钟,逾期未确认视为默认开启结果。
7. 其他公告内容本次招标采取全流程电子方式进行,凡有意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应在“招标采购电子平台”(网址:https://zhaocai.xjjttzjt.cn:8052/#/web/home)进行账号注册(具体操作详见:https://zhaocai.xjjttzjt.cn:8052/#/web/announcement/notification?id=86&type=notification&category=system)。注册成功后通过网上下载招标文件并使用CA锁进行电子投标文件的编制、签章,同时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制作与上传。投标人应充分考虑账号办理、资料提交、账号审核时间等,确保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前账号申请成功。否则,该风险所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承担。(投标文件制作工具:https://zhaocai.xjjttzjt.cn:8052/#/web/announcement/notification?id=92&type=notification&category=toolDownload),投标人注册审核、系统技术支持,CA相关问题,具体联系客服。
8. 发布公告的媒介。未经授权不得转发,否则追究其法律责任。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新疆交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招标代理: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 地址: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高铁北三路228号 |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苑路20号世纪兴源大厦8层 |
| 邮编:838000 | 邮编:100029 |
联系人:欧阳卫峰 | 联系人:陈正国 王德喜 |
| 电话:18699124877 | 电话:0991-5832152转8003、18999279810 |
| 纪检监督:0991-7675673 | |
| 新疆交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 2026年5月2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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